一份助力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的司法建议书

文摘   2024-11-01 20:23   湖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破产案件办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破产案件管理人作为破产事务的执行者和破产财产的管理者,其履职能力直接影响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随着破产案件数量的增加,对管理人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通过对衡阳破产案件办理情况的深入调研和分析,衡阳中院发现管理人工作中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地方,为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提升管理人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衡阳中院特向衡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能力的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从“统一债权审核标准,增强审核透明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管理人信访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制定管理人培训计划,丰富管理人交流形式”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获得衡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协会经研究讨论,明确将规范行业自律,制定债权性质、金额、证据等审核标准和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管理人信访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协会的监督与考核;将按期举行破产管理人专题培训,培训涵盖债权审查、信访处理、涉税办理、重整融资等破产实务要点、难点多个方面。

《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贯彻落实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前期印发的《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三审:殷秀成
核稿:李晓龙
供稿:清算与破产庭   邓圣欣 
编辑:陈   琼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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