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人民法庭在黄土铺镇三和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因宅基地使用权所引发的邻里纠纷。从“坐堂办案”到“送法进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走进乡村”的司法服务。
事情还得从一棵“枣树”说起。邹某因自建房屋与肖某的弟弟置换了宅基地,邹某的房屋与肖某的宅基地相邻,邹某误以为肖某弟弟与肖某置换了房屋旁边的宅基地,故在宅基地上种植了花、枣树等;事实上,肖某并未与其弟置换土地,也未与邹某置换土地。近年来,双方为宅基地种植发生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4月,肖某挖走了邹某在案涉宅基地上种植的枣树,双方再次产生矛盾,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邹某骨折、肖某耳部受伤。后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双方调解,肖某愿意赔偿3万元,但邹某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6月,邹某以健康权纠纷向祁东法院黄土铺法庭提起诉讼,诉请要求肖某赔偿1.9万元,肖某反诉邹某赔偿2.2万元,并要求邹某赔礼道歉。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且双方年事已高,案件关乎唇齿相依的邻里生活,采用判决的方式恐不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甚至会激化矛盾,日后再衍生纠纷。于是,承办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及利弊,抓住矛盾纠纷的核心是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并联动乡镇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合力促进双方当事人“以地换地”现场调解,才有了双方握手言和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