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简评丨明年起法定节假日11天改为1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会改吗?

文摘   2024-11-12 20:08   湖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8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1月1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第四项修改为“(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吕律评论

平常关注劳动法的小伙伴看到这条新闻可能会问,法定节假日加了2天,劳动法领域有名的21.75天、20.83天也要改了吗?
吕律觉得21.75不一定改,但20.83可能有变化。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有两个计算概念,一个是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一个是月计薪天数的计算。
20.83,也就是制度工作时间的月工作日,主要用途在于核算综合计算工时小时数;
21.75,也就是月计薪天数,这个作用就比较广了,比如核算事假扣款,以及加班、年休假、病假工资等法定待遇时都要使用。

先说月计薪天数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他原来的计算方式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再看月计薪天数的计算,他原来的计算方式如下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即,如果按现在11天的法定节假日,年工作日有250天(365-104-11),月工作日有20.83天(250÷12);但计薪日却是按年261天(365天-104天)计算,月计薪日有21.75天(261÷12),即计薪日原本就把11天的法定节假日算在其中。
所以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年工作日有248天(365-104-13),月工作日有20.67天(248÷12),明显就是有变化了;
计薪日还是按年261天(365天-104天)计算,月计薪日有21.75天(261÷12),即计薪日还是把13天的法定节假日算进去了,所以这个数字不大可能会变,但最终还是等待官方消息吧。

来源: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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