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关于养老,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健康   2024-10-21 15:44   江苏  

2024年10月21日10时,民政部举行“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廖明副司长

介绍老龄工作进展成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 廖明

廖明:一是老龄政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修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民法典以及公共文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领域法律增加了涉老条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就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发展银发经济等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老年人的各项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超过10.6亿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多次提高,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老年健康支撑和服务保障供给持续强化,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医养结合深入推进。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是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积极老年教育大力推进,国家老年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基层设立超过5.5万个老年教育学习点;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景点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适老化水平不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公园普遍设置老年人健身区,老年人积极参与健身活动;“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四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老年人法律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完善,打击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交通出行、政务办事、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稳步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缓解;银发经济加快发展,老年用品日益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敬老月”等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广泛开展,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记者提问

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了老龄工作体制。请问民政部在落实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推进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举措是什么?

廖明: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办日常工作,具体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同时,积极指导地方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截至目前,各省(区、市)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均保留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大多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各省(区、市)老龄办均设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处室承担相应职能。市县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正在加紧推进中。
为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能,前期我们协调召开了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印发了工作要点,对年度老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全国老龄委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和全国老龄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老龄委、老龄办工作机制。9月11日,我们又召开了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对民政系统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下一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每年谋划实施让老年人可感可得的实事项目,出台一批让老年人有获得感的政策措施。
二是统筹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优化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四是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李永新副司长

介绍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成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李永新

李永新:近年来,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多元供给体系不断优化、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报请中办、国办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文件,首次明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予以部署。联合印发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专项政策文件,首次针对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出整体性解决方案。联合印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政策文件,首次对破解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难题作出系统部署。推动将制定养老服务法首次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实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和首个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上下贯通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立。
二是多元供给体系不断优化。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时期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已支持184个项目地区建设34.7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64.7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推动各地在县区层面建成413个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力度,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扩容增量,让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更加放心、舒心。截至今年2季度末,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1万个,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9万个,与2019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倍、1.2倍。
三是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加强。单独或联合出台养老机构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判定、预收费管理等系列监管政策,推动形成权责明确、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格局。组织实施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等专项工作,让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中更安全、更安心。
下一步,民政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健全功能衔接、协调发展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供需适配,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

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近年来,民政部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有哪些部署?

李永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考察调研讲话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层基础。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推动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老年人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村级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采取“抓两头”、“强中间”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总结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增强县级特困人员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
三是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下一步,民政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政策落实。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今年5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二是抓试点示范。今年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
三是抓经验推广。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学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记者提问

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偏好居家和“家门口”养老,近年来,民政部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新的工作安排?

李永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中华文化传统,是用心用情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完善设施布局。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今年2季度末,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床位数量分别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90.1%、37.4%。
二是优化运营管理。聚焦破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小散弱”、持续运营难的难题,总结推广一些地方鼓励星级养老机构托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经验做法,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专业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大带小、上下贯通,推动居家社区机构资源共享、转介顺畅、服务连续。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抓手,引导各地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
四是加强政策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文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地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四同步”要求,多渠道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指导各地通过无偿或低偿提供设施场地、给予运营补贴、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助力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留得下、立得久。
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广大老年人需求期待,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二是扩大服务供给。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需增加老年人急需的短期托养服务、入住机构前的过渡性适应性服务,积极发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支持网络,有效探索居家专业照护模式。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指导各地用好各类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开发性金融等支持措施,研究延续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和评价体系,有力支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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