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省政协中共界别活动组“界别工作提升年”协商活动在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举行。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龙,省政协常委、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才法,省人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葛平安等领导出席活动。
省政协中共界别活动组组长,省委原副秘书长、省委保密委原专职副主任屠立霞主持活动。
在会客厅这个开放联谊、互学互鉴、同心同向的平台,来自省政协、省政协中共界别活动组、省人社厅、市政协、宁波中院、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鄞州区政协、甬江实验室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以及部分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40余名领导嘉宾欢聚一堂,围绕“强化知识产权赋能 激活创新人才引擎”协商建言, 进一步推动加深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的理解和认同,汇聚一体加强知识产权和创新人才保护的智慧和力量。
唐学兵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宁波法院精心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自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完成辖区案件审理重任,同时从“全省五星级”委员会客厅的高度和标准出发,持续擦亮宁波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宁波中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建强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为牵引,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为重要目标,平衡好鼓励创新与保护产权,人才自由流动与企业权益保护的关系,推动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再上新台阶。
活动中,中共界别组委员及界别群众围绕活动主题协商建言。
建议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协同联动,协力解题破题,检察机关也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深度融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保障创新人才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用高质效检察履职书写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更优答卷。
希望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为国产科技自立自强筑起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屏障,提升全链条保护水平,同时加强政企联动,健全科技中小型企业高端人才机制,为企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建议培养企业全周期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理念,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实施差异化保护策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谐共处。
通过检视涉离职员工知识产权纠纷司法现状,明晰规范审理思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路径,进一步规范要件、强化保护、厘清界限、深化联动,切实保障人才的自由自主择业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秩序。
甬江实验室要坚持以创新成果为导向,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为核心任务,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实验室应对科技创新创造与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供更多专业支撑和指导。
建议探索模式优化,培养企业全周期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理念;体系优化,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应用优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谐;价值优化,推动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人民法院应在知识产权审判持续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创新人才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上下功夫,在精心培育专业化审判力量上下功夫,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合同监管。
对于委员、嘉宾们在协商活动中提出的问题,省市两级职能部门从政策保障、服务支撑等层面作出了回应。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管理,优化人才分类认定;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扩大知识产权师考试覆盖面;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在提升科技成果保护转化水平方面出台精准的激励政策。
要精准施策,打好组合拳,增强政策的指导力和统筹力;要完善服务,聚焦强市场,夯实创新生态的支撑力;要协同联动,拓宽朋友圈,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的影响力,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活动中,与会领导对知识产权保护、政协委员履职、委员会客厅发展方向等方面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更高要求。
郑才法副主任指出,此次活动选题精准、准备充分、氛围热烈、效果显著。各位委员要提高站位,提升政治引领力;要服务大局,提升发展推动力,创新履职方式和方法,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共同推动界别工作走深走实;要凝聚共识,提升团结聚合力,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的责任;要彰显特色,提升示范带动力,使中共界别成为践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模范,成为带头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的模范,成为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的模范。
陈龙主席强调,要进一步拓宽视野,以全球治理的视野来建好、管好、用好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要增强开放创新优势,把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请到会客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使各项活动更受欢迎、更具实效;要重视文化培育,结合宁波知识产权保护的特色,推动“护、商、学、联”四字文化进一步丰富发展,涵育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元素,增进文化认同和实践基础,为宁波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贡献政协力量。
活动期间,与会领导嘉宾参观了宁波中院院史文化馆、特色审判展厅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