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诉讼服务维护银发群体司法权益
《法治日报》记者 陈东升
《法治日报》通讯员 高金业
“我也是75岁的老人了,实在无力再每日照料他,只能选择让他住进医院,可是医疗费、护理费的缺口怎么办啊?”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白发老人黄某的身影引起工作人员注意。
原来,黄某的哥哥罹患精神疾病但膝下无子,一直由黄某照顾,可如今他已没法继续承担每日陪护的重负。如果选择长期住院康养,哥哥的退休金和残疾补贴又不能覆盖所有费用。无奈之下,黄某想到或许可以卖掉哥哥的住房来化解这个养老难题,但自己现在又无法直接变卖哥哥名下的房产,这让黄某犯了难。
见老人对诉讼程序一无所知,工作人员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其指派了熟悉方言的驻庭法律志愿者帮助准备相关材料。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存在听力和视力障碍,法官一开始就告知黄某案件将全程适用“乡音诉讼”模式,重要的书面文字也会加大加粗提示,确保其清楚诉讼内容。为全方位了解案情,法官还走访了黄某哥哥居住的社区,并调取了医院医疗记录。
综合考虑了解到的情况,法院依法判决黄某的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黄某为监护人。
拿着“大字版”的无障碍阅读判决书,黄某的心事了了大半。在之后的电话回访中,黄某向法官表达了感谢,并寄来了其为哥哥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
困扰黄某的问题能够顺利且高效解决,得益于江北区创新推出的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打造更加适合老年人的诉讼环境,江北区在全市率先推行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并出台制度文件。
《实施意见》聚焦涉老纠纷的前端化解、中端审理和终端执行,通过集中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发布审判白皮书、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老年人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此外,还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定制化诉讼服务,并对重大事项作特殊说明,有效解决老年人诉讼困境。
据统计,该机制运行以来,已发放司法救助超10万元,开通“绿色通道”受理涉老诉讼案件83件,提供优质法律援助12件,开展涉老诉讼判后答疑37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100%。
来源:法治日报、宁波江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