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宁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赴余姚调研,余姚市委常委、泗门镇党委书记张明,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烽等参与调研。
调研期间,唐学兵院长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宁波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在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等方面主动求变、积极创新,奋力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唐学兵院长先后走访了余姚法院泗门法庭、低塘法庭、丈亭法庭,听取了人民法庭工作汇报,对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聚焦案件分析研判、抓准数据背后矛盾成因,直面人民群众对解纷需求增加的客观事实,做实“属地纠纷属地解、行业纠纷行业解、商事纠纷市场解、潜在纠纷提前防”,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二是要持续深化“一庭一品”建设。以高质高效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挖掘、提炼和吸收辖区特色地域文化元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集属地特色、法院特征于一体的具有辨识度的人民法庭品牌。三是要不断提振队伍精气神。坚持运用系统思维,全面提升政治、业务、变革、管理和自我革命“五大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经风雨、见世面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练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真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