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宁波市委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标志着宁波法院现代化建设进程站到了新的起点,掀开了新的篇章。10月21日上午,宁波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专题学习(扩大)会召开,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宁波中院全体院领导围绕学习贯彻《意见》谈认识、谈体会,并结合分管工作谈思路、谈举措。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倍珍惜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自觉接受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坚强领导,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在树牢工作理念、完善工作体系、构建工作机制、夯实法院管理上推进打造一流现代化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项职能,系统推进“法护平安”“法优营商”“法助共富”三项工程,促推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深化成讼纠纷实质化解,深化履行督促激励,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施治,在全面落实“三支队伍”建设部署中加快提升政治、业务、变革、管理、自我革命五大能力。
会议要求,要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大力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跨越发展。要聚焦《意见》提出的工作要点,精心谋划、加快推进各项贯彻落实举措,通过以上率下带头学、多种形式联动学、媒体宣传引导学等方式,做实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在深学笃行、实干担当中奋力交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