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何护航开放新格局,巩固放大宁波开放型经济优势?今天,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宁波电视台《第1发布》专栏,邀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介绍相关情况。
能否介绍一下宁波法院涉外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编办批准,2023年3月16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在宁波中院挂牌成立。运行一年半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85件,涉及53个国家和地区,119个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到宁波法院诉讼。11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今年3月,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起申请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案件,该案彰显了宁波法院依法保障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打造仲裁友好型法治环境的担当与作为,在新加坡仲裁界和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在另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中,宁波中院创造性解读国际公约未明确规定的内容并作出判决,受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高度评价。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聚焦涉外商事案件的难点堵点,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一是聚焦“送达难”,积极探索电子送达、当事人转交送达、委托海外侨团、商会送达等机制,努力实现“流程最少、用时最短”。
二是聚焦“法律适用难”,上线“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集成”应用,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努力实现“办案最公、兑现最实”。
三是聚焦“当事人跨境应诉难”,健全跨境立案、代理见证、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跨境诉讼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服务最优、体验最好”。
除了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外,宁波法院在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有何举措呢?
我们打通“调解、仲裁、诉讼”三种途径,不断健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宁波中院与宁波市贸促会共建中立评估调解机制,已促成28起案件调解成功,涉案标的9000余万元,该机制入选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十大创新实践案例。
宁波中院在服务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方面有何亮点举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