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曙区法院以“人”为主线,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致力打造以人为本、科学高效的质效监管体系,以人才的蜕变推动发展的蝶变——
受理各类案件13156件,办结12890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303.94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居全市、全省法院前列……这是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24年1至9月的质效数据“答卷”。
海定波宁,沧海为曙。
海曙区作为宁波核心城区,是文化和商业的交汇点,集结机场、火车站、客运中心等多个交通枢纽,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宁波枢纽等多个“世纪工程”项目相继落户,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度聚集,辖区纠纷亦随之增多。近年来,海曙法院直击发展痛点堵点,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以审判管理“小切口”寻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最优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0月刚刚拉开帷幕,海曙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欧扬富坐在电脑前,发现办案系统上新增了案件评查的提醒。
“每月初,我都会收到审管办随机抽取的5个评查案件,我会对裁判文书的程序审理、实体裁判等作出评分并给出整体意见。”欧扬富介绍道,“因为交叉评查的对象是同一部门法官的案子,所以能从许多法官的裁判思路中汲取智慧。当然,在案件评查中,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文书案由不够准确、存在格式错误或错别字。”
“除去各部门内部员额法官之间交叉评查的‘小循环’,今年7月起,开始增设部门与部门之间交叉评查的‘大循环’,由庭室的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团队,每月末接取随机分配的5件其他部门的案件开展评查,审管办将对评查结果进行抽检,保证双重监督。”海曙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樊卓玮补充道,根据最后在审管办统一汇总的评查结果,我们在内网上发布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制定错漏清单,对评查中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布审执提示,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整改、巩固提升,实现以评查提质效、以评查促成长的双赢效果。
2024年1至9月,海曙法院评查案件1773件,根据评查结果制作审执工作提示83条。
如果说“双循环”的评查机制是每月的“小体检”,那审判业务研讨沙龙就是每月的“大会诊”。
近日,海曙法院围绕审判管理、案件评查中产生的共性问题举行审判业务研讨沙龙,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搭建互助学习交流平台,深化知识共学、经验共享、难题共研。
“在一次金融案件评查时,我们发现送达是摆在法院人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案件审理中可能会出现当事人为规避诉讼导致无法送达的情况,法官最终采用公告送达,但缺席判决后,当事人又重新出现并提起上诉,这极大影响了司法效率。”民一庭副庭长王振科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如何在无法查询到当事人下落的情况下提高送达成功率?这个问题让在座的法官陷入了沉思。
“法官可以试着在送达前于系统中查询当事人是否存在关联案件,借鉴关联案件中的相关送达信息,这样既有利于查明事实,也有利于提升服判息诉率。”樊卓玮说。
“也可以发挥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深入群众的优势,破解审判执行‘找人不易’‘送达难’等问题,提高送达成功率。”古林巡回审判点法官助理於琼洁表示。
除“小体检”和“大会诊”外,支撑着审执质效数据不断向好的,还有海曙区法院细致完备的一套指标体系。樊卓玮拿出一张填满数值的红黄绿三色健康表,上面显示了全院各部门及员额法官审执质效指标健康状况,红黄绿三种颜色分别代表指标低于合理区间、处于合理区间、优于合理区间。
图为各部门“健康表”
今年7月,海曙法院出现了一些因被告主体消灭(包括自然人死亡、法人注销)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导致生效裁判被改判率显示黄色。此后,审管办发布审执提示,提醒法官在判决前通过关联检索、查询电子证照等方式,加强对缺席审理案件被告身份情况的查明,目前该指标已转绿。
上述一系列举措,激活了该院“管理者监督、裁判者负责”的一池春水,推动了审执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跃升。2024年1至9月,海曙法院审执质效考核指标稳健向好,根据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15项指标全部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
2024年6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法护千年运河·赓续历史文脉”大运河(浙江段)司法保护活动,公布全省大运河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海曙法院院长陈海虹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诉某行政机关不履行水域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此前,海曙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三处河流存在河道淤堵、非法占用等情况,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因该部门未能及时完成相关清理工作,海曙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涉河流系连接浙东大运河的水系河道之一,案件审理中,陈海虹为全面了解河道情况,开展了实地走访、现场勘察等工作,并联合海曙区检察院、责任部门及属地政府共同研判清淤疏浚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河道治理工作。随后,海曙区检察院以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为由,申请撤回诉讼,海曙法院裁定准许。
“此案是法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真实写照,对于行政机关优化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有着重要意义。”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舒建国对该案的审理予以高度评价。
该案也是海曙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缩影。今年1至9月,该院院庭长累计办结各类案件7685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59.6%。海曙法院通过院长开庭、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审执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双提升,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不仅要示范引领,还要落实监管责任。“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制”为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以来,海曙法院将303件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出台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每月随机抽取收案量1%的案件进行弹性阅核,已阅核案件5687件,无一被上级法院认定为瑕疵案件,一审裁判被改判案件数同比下降24.24%。
海曙法院望春人民法庭位于“宁波城市西客厅”——集士港镇,在城市与乡村的交界处,有顺丰、中通等多家快递的中转站,也有发展得如火如荼的电商直播基地……随着网络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大量出现,辖区新业态劳动争议层出不穷。
“我把快递派送到客户前台,前台太忙了我就帮他代签了‘前’字,虽然后面发现少了一个快递,但也和客户达成了圆满协商。公司说我工作失误我认,但他怎么能直接给我扣这么多考核分,以严重违纪为由把我开除了,还不给我复议申诉的权利,法官,你说这合理吗?”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庭上,快递员小王愤愤不平道。
快递公司答辩称,扣分与申诉复议程序均依据公司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小王当年度扣分累计已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公司就此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快递公司对小王违规派送快件的扣分和实施处罚的过程与其制定的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不符,以年度扣分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为由辞退小王,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判决快递公司向小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拿回赔偿金!”小王脸上溢满笑容。
高效办结这起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背后,是海曙法院大力推行的法庭集约化审理模式。
“目前,全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均由望春法庭集中办理。我们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打造调立审执一体化模式,切实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着力解决职工、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望春法庭庭长丁洁蓉介绍说,今年1至9月,海曙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时间同比下降30.02%,自动履行率达到88.7%。
海曙法院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化解纠纷
近年来,海曙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法庭地域文化特色,建设“一庭一品”,推动类案集约化审理,将四个基层法庭打造为专业法庭,除望春法庭外,石碶人民法庭、西郊人民法庭、鄞江人民法庭分别负责审理全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物业纠纷案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各个专业解纷单元借势借力、大展拳脚。今年1至9月,石碶法庭道交案件调撤率达52.1%,西郊法庭清理物业欠费532户,当事人自动履行物业缴费282.17万元等,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的精细度和时效性逐步增强,基层治理新“枫”景徐徐展开。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我们把管住‘人’作为最大保障,努力打造全员化、全时化、全量化审判管理新格局,以‘如我在诉’意识和扎实过硬的专业本领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陈海虹表示。
回首征程,奋进拼搏从未止步,一个又一个稳健向好的审执数据承载了人民法院对公正与效率的不懈追求。
展望未来,司法主题永恒不变,海曙法院将继续答好审判管理现代化之问,为公正与效率写下更为生动的注脚……
通讯员:陈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