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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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
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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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Who
曹丽,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现任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委法律咨询专家,长期从事破产业务。
李国军,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现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编出版《人民法院司法礼仪手册》《人民法院书记员职责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手册》《审判工作现代化之研学实践》等。
李卓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二级高级法官。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期担任基层法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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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荐语
Why
从本书第三版修订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这四年里,法律更加完善了,《民法典》的颁布和《公司法》的修订,使得本书中很多内容需要修改完善,以符合法律的要求;这四年里,破产的理论及实践更加进步,在营商环境要求的引领下,很多制度得以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破产案件的简易审理、公益强制清算等从构想到开始落地;这四年里,破产法的功能凸显,企业需要破产制度的拯救,经济需要破产制度的调整。
第四版增加了对管理人的考核、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的简易审理、预重整、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根据《民法典》、新《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对本书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实务类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对不合理的篇章结构进行了调整。
在本书修订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很多同行的著作和各地的操作指引,一并表示感谢!也期待各位同仁对本书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主编:曹丽)
(本书主编:李卓琳)
END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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