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CHERS' DAY
在律所,师徒关系比学校师生关系更紧密牢靠。师徒传承是阳光所始终坚持的优良传统,从1995年创立之初便自然形成,但真正形成体系化的师徒制是在2005年。在一个知识型服务组织里,需要有一套依附于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生产指挥系统,于是阳光所开始实行师徒制的人才培养方式,并定期举行专门的拜师仪式,可以说拜师是阳光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阳光所之所以一直坚持将“拜师仪式”,也是希望通过仪式感来提升师徒双方对彼此的尊重,并深化师徒双方的情谊。
2009年阳光所举办第一次正式拜师仪式
愿所有师傅节日快乐~
从律师“小白”成长为一位“合格”的律师需要在写作、思维、表达这三项基本功上经历无数次的磨练,这过程中需要有师傅无数次耐心的指导。阳光所针对导师们出台了一系列硬性的指标和要求,强化师傅对于徒弟的指导义务,还明确直到徒弟成为合伙人后才算出师。
阳光所《指导律师工作管理办法》中有“同吃、同行、同劳动”的要求。其中,“同吃”是指师徒每周一次共进工作午餐,每月至少一次正式谈话;“同行”是指没有特别不合适的情况,师傅会见客户时应带一名徒弟同行;“同劳动”是指师傅没有下班之前,徒弟须请示师傅后方可离开。每位师傅严格按照办法履行带教职责,尽心尽责关心徒弟的成长,主动关心带教徒弟的繁忙程度,帮助徒弟克服不良工作习惯。正是在这样的师徒传承与相互合作下,阳光所才能不断发展,成为中国能源环境律所的一面旗帜。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阳光所师傅对徒弟的帮带,并不囿于业务指导关系,师傅们还需要关注徒弟的工作方法是否正确、业务定位是否适当、是否存在生活困难以及是否需要所里的帮助……可见,在我们阳光所当师傅并不轻松。但是尽管有种种“严苛”要求,阳光的资深律师们不仅不会推脱成为师傅的机会,反而会因此自豪,视为一种荣耀。因为今天的很多师傅都是由昨天的徒弟慢慢成长而来的。时间能沉淀一坛醇厚的美酒,同样也能沉淀出师徒之间的深厚情谊,也许师傅和徒弟的角色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发生改变,但我们始终期待岁月沉淀下的都是精华。
阳光简介
SUNSHINE LAW FIRM
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办公室。阳光所一贯坚持"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模式,走“专精特新”发展路线,助力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
阳光所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核能、电力电网、气候变化、油气、基础设施等六大行业,恪守“快速反应、勤勉尽责、真诚合作”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合规运营、“走出去”及争议解决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
阳光所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知名评级机构誉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公司与商事法、环境法领域一等律所。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称客户评价创始人陈臻主任“在环境和能源相关工作上非常、非常精专;是国内电力和核能集团的首选,同时因参与可再生能源法和环境法研究项目而受到瞩目,是业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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