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绿电和绿证作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的重要途径,正日益成为能源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业生产大国,拥有庞大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规模。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占全国用电量的三分之一。然而,绿电市场化交易比例依然较低,绿证认购也未能广泛普及。目前,企业对绿证的需求主要源于社会责任和国际供应链的压力,需要系统化的政策机制支持,释放市场潜力。
为推动绿电市场的全面发展,需要在多个层面进行优化。首先,应加强绿电消费认证标准、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的建设,提升绿电在社会中的认可度。同时,政策制定需增加强制性绿电消费要求,并完善绿电消费政策框架,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绿电交易。除此之外,跨省跨区绿电交易机制的建设也至关重要,绿电应与常规电力市场实现协调发展,特别是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中。与此同时,绿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也需要加强,以扩大其应用范围,并通过强化市场监管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随着政策支持的加强和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绿电和绿证交易的规模有望持续扩大,进而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国际互认体系的建设,我国的绿证将具备更强的国际竞争力。这不仅有助于国内制造业企业的绿色转型,还将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供应链中的地位,为全球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政策动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8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文件提到,国家能源局负责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加强对绿色电力交易监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交易方式方面,绿色电力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常态化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地区应按照相关规则,开展分时段或带电力曲线的绿色电力交易。鼓励各地通过绿电交易方式落实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扩大跨省区绿色电力供给,满足跨省区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价格机制方面,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绿色电力交易中,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
文件还提到,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应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通知要求,2024年、2025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024年、2025年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首次下发)。其中,对特定行业下发绿电消费比例要求,绿电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绿电消费比例要求,山东最低为21%,四川、云南最高位70%;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大幅提高, 2024年相对于2023年大幅提高,黑龙江、河南、海南:提高7%及以上,吉林、湖南、甘肃:提高6%及以上。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8号),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具体包括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通过完善市、县级电力调度机制,强化分布式资源管控能力,提升配电网层面就地平衡能力和对主网的主动支撑能力。同时,要求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建设智能微电网项目。在电网末端和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建设一批风光储互补的智能微电网项目,提高当地电力供应水平。在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项目,提高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比例,缓解大电网调节和消纳压力,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的通知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意见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59号),通知要求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加快推动一批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补齐配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和应对极端灾害能力短板,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大规模发展要求;加强配电网规划统筹,强化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配电网服务保障能力;制修订一批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设备接入标准,持续提升配电网运营效益;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科学评估配电网发展情况。
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8月26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三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
项目动态
国家能源局发布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9,3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第二产业用电量5,6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用电量1,8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
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5,9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53,239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第二产业用电量36,3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第三产业用电量10,3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4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
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此次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共11台机组,涉及华龙一号、CAP1000、高温气冷堆等不同技术,分属中核集团、中国广核集团、国家电投三家企业。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投资建设300MW全钒液流电池生产制造项目
8月19日上午,位于综改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的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0MW全钒液流电池生产制造项目开工建设。山西国际能源集团300MW全钒液流电池生产制造项目,计划总投资 18.58亿元,占地面积 204 亩。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30 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 6.58 亿元,占地 100 亩,主要建设年产能 300MW 全钒液流电池电堆生产线、生产厂房、研发中心以及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二期计划投资12亿元,占地104亩,建设 100MW/400MWh 全钒液流电池共享储能电站。
全国首笔充电碳普惠交易在苏州完成
8月21日,据国网苏州供电公司最新消息,张家港运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近日通过苏州一站式碳中和普惠服务中心,成功购买了苏州市公交集团100吨电动专用车替代燃油车运行所带来的碳减排量。据悉,这是全国首笔落地的充电碳普惠交易。
国家电网与巴西电力签约绿氢项目
8月22日,中国国家电网巴西电力CPFL公司与巴西米祖水泥制造公司在巴西东北部北里奥格兰德州纳塔尔市举行绿氢科技项目签约仪式,为当地能源转型注入新动力。2023年7月,巴西电监局发布科技项目新规,将“绿氢”纳入未来8项“战略性主题”。根据此次签约内容,双方将合作在北里奥格兰德州建设氢能上游制取、中游储运、下游应用在内的1兆瓦全链条绿色制氢站。
山西拟废止12个新能源项目
8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废止浑源县牛星堡分散式风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根据公示,山西拟废止浑源县牛星堡分散式风电等12个项目,规模共计91.981万千瓦。其中,共涉及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容量共计3.11万千瓦。4月,山西省能源局对列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梳理后,废止了12个项目,规模共计88万千瓦。
三、前沿动态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对电力系统的结构、形态及特性变化进行了全面应对。为此,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和《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等文件,旨在强化电力系统的稳定管理,打造新型配电系统,并完善新能源消纳的政策措施,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
202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明确在2024—2027年期间重点推进9项专项行动,力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随后,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国能发电力〔2024〕59号),强调要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加快实施一批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任务,弥补配电网在安全可靠供电和应对极端灾害能力方面的不足,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以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大规模发展的需求。
配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重要环节
新型电力系统呈现跨区互联电网和有源配电网协同发展趋势,运行调度和安全管控难度加大,用电负荷高增速、尖峰化、产消者一体、源荷互动等特征,使得电力供应保障和调度难度增加,挑战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机制。配电网正从单向无源网络向供需互动的有源网络演变,源荷界限逐渐模糊,潮流可能反向至主网,多向潮流增加了安全运行的难度。
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正迅速改变着电网的运行需求。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电网需要更高效的管理和调节能力以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和间歇性特征。智能化技术的引入使得电网能够更精准地预测和响应能源需求,促进了能源生产与消费之间更为紧密和动态的关系。电网的发展不仅需要技术的创新,同时,还需要政策和市场机制的支持,以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可持续发展和电网的协调运行。配电网作为电力系统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升级改造对于提升电网的承载力、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至关重要。国家层面已经明确提出了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了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的必要性。这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革新,还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和适宜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多样化资源平等参与市场交易等市场机制创新,以适应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发展需求。187号文件指出,配电网的建设还需要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参与,创新投资方式,鼓励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社会资本等多方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创新投资机制,为配电网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配电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国家能源转型战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同时,配电网建设稳步推进,不仅需要智能化技术参与和政策供给,也需要进一步创新投资机制。
阳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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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办公室。阳光所一贯坚持"专业化定位、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模式,走“专精特新”发展路线,助力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
阳光所长期专注于新能源、核能、电力电网、气候变化、油气、基础设施等六大行业,恪守“快速反应、勤勉尽责、真诚合作”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合规运营、“走出去”及争议解决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
阳光所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知名评级机构誉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公司与商事法、环境法领域一等律所。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称客户评价创始人陈臻主任“在环境和能源相关工作上非常、非常精专;是国内电力和核能集团的首选,同时因参与可再生能源法和环境法研究项目而受到瞩目,是业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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