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3种许可方式

文摘   2024-10-24 07:00   河北  

2024年9月30日,第7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10月19日在国务院网站发布,全文请见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条例是在2020年《出口管制法》公布施行的背景下,总结实践经验,整合现行分散的制度规定,制定的一部统一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现行的《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将在条例施行同时废止。

此前,我们曾经介绍过商务部于2022年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征求意见:

商务部起草《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正在征求意见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两用物项的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许可的3种方式:
单项许可:允许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内,向单一最终用户进行一次特定两用物项出口。单项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有效期内完成出口的,出口许可证件自动失效。
通用许可:允许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内,向单一或者多个最终用户进行多次特定两用物项出口。通用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3年。
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出口经营者应当在特定两用物项每次出口前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获得出口凭证后,凭出口凭证自行出口。
关于条例规定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3种许可方式,我们的理解是:
单次票、年票和免票
单项许可可以理解为单次票,要么故宫,要么长城,只能去一个地方玩一次,有效期最长1年。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申请单项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通用许可可以理解为年票,故宫、长城……去哪都可以,玩几次都可以,有效期最长3年。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申请通用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和额外的申请材料要求。
登记填报信息获得出口凭证可以理解为免票,要么老年人,要么儿童,要么残疾人,每次玩之前看一下具体是哪种情况就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可以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的具体情形,例如出境维修、参展等。
相对于单次票,年票和免票显然更加灵活便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出现违法违规的风险相对更大。
因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出口经营者不得申请年票(通用许可)或者免票(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的几种情形,一旦出现,年票和免票就作废了,想玩只能买单次票。

第二十条 出口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一)单位因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其与两用物项出口相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

(二)5年内因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属于列入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管控名单内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

(四)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获得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的出口经营者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其已经获得的出口许可证件;需要继续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单项许可。

条例在关注名单的规定中,还从进口商、最终用户的角度,规定了出口经营者不得申请年票或者免票,而且,单次票也将受到限制。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出口经营者向列入关注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口两用物项,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应当提交对列入关注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的风险评估报告,并作出遵守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承诺。许可审查期限不受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参考:

如何理解“两用”和“物项”

如何理解“出口”和“管制”

“清单”和“名单”有什么区别

出口管制,海关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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