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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出通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征求意见,不同于以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四、配合《关税法》施行的新规。
2.全国人大发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3件)》,海关相关法律分属不同部门
与海关现行职责相关的法律分属“行政法”和“经济法”2个不同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船舶吨税法》和于4月26日通过的《关税法》被归入“经济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海关法》和《海关关衔条例》则属于“行政法”。
持续更新中。
最新政策请见:2025,进出口配额政策来了(更新至2024.9.26)
2023年,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进出口总值1.89万亿元人民币,下降10.7%,中国台湾列中国大陆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第5位。
2023年中国大陆向中国台湾出口4818.8亿元人民币,下降11.1%;中国台湾是中国大陆第1大进口来源,2023年中国大陆自中国台湾进口1.4万亿元人民币,下降10.5%。
中国台湾是中国大陆第1大货物贸易逆差来源,逆差9214.2亿元人民币。
2023年,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的进出口总值、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全面下降,3项指标的降幅都达到两位数,在中国大陆前10位贸易伙伴中是唯一一个。
此外,中国台湾在2021年、2022年都列中国大陆服务贸易伙伴第10位,2023年跌出前10。
由于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4年9月14日发布第8号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9号)自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最迟从2025年起,无论是否转型为市内免税店,“外汇商品免税店”都将不复存在。
关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外汇商品免税店”,请参考:
(存疑)海关总署令第20号:海关对免税外汇商品业务的管理规定
过去一个月我们发送79条,除了上述在本公众号统计的TOP5,还有以下海关专业文章:
220.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关务提示(更新至2024.9.14)
持续更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进口减免税新政之“集成电路”和“软件”(截至2024年9月5日)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240918
关检合并以来检验检疫监管政策的主要变化(2024)--持续更新中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240905
海关总署公告有声版:
海关总署令系列:
(已废止)海关总署令第123号: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送上中秋、国庆的节日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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