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商务部发布第43号《关于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根据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的期终复审调查结论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上述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氢碘酸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建议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此前,我国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氢碘酸,又称碘化氢。英文名称:Hydriodic Acid,Hydroiodic Acid或Hydrogen Iodide,简称HI。化学结构式:氢碘酸是碘化氢的水溶液,新鲜时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在空气和日光下很快析出碘而变为棕褐色。分子量为127.91,常压下沸点在100℃—130℃之间,熔点范围在-50.8℃—0℃之间。具有强腐蚀性和强还原性,稀释的氢碘酸与许多金属(包括铝、锌、钙、镁、铁、锡和所有碱金属)反应产生易燃氢气,并与这些金属的氢氧化物、碳酸盐和盐反应产生金属碘化物。主要用于合成醋酸的催化剂、制备碘化物、还原氧化石墨烯、集成电路蚀刻剂、化学和医药中间体、消毒剂、染料及香料的原料、分析试剂等,是有机化学中重要的还原剂。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111990。该税则号下除氢碘酸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美国公司:
1.艾菲纳化工有限公司(Iofina Chemical,Inc.) 123.4%日本公司:
所有日本公司 41.1%
观海咨询,专业海关事务咨询
13608989522
wangjin7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