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镇远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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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信息发布
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该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延误考试。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30时止。
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镇远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政工室(315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30时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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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3:l比例的,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远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由镇远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聘期内不得兼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368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根据镇远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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