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全部入编!

文摘   2024-12-09 21:01   江西  
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2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2名,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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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能。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户籍不限。

  3. 2025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可按2025届毕业生报名。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电话畅通。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4:00

  2.报名网址:https://xwjszp.wxtoo.cn/

  3.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5:00

  4.应聘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6: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6:3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方可进入第一阶段考核环节。

  (二)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

  对完成报名的人员,新吴区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等信息将在新吴教育网(https://jyzn-cms.wxeic.cn/web)上公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招聘单位可按适岗综合评价成绩有序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面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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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2025年3月-5月参加新吴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以上。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5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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