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警务辅助人员!

文摘   2024-12-17 21:01   江西  

金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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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名,招聘岗位为市公安局陪护队员14名,市公安局巡特警队员9名,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务辅助人员9名,金川公安分局校园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s.gov.cn/)、金昌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jcs.gov.cn/)和金昌市融媒体中心看金昌、金昌发布、金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
1.注册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9日18:00期间,登录第三方网站(https://www.sydwzk.cn/xajcsfjzp2024)注册报名。
2.资格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4日登录查看报名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
4.因公伤亡民警子女或配偶,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从事公安辅助工作以来,受到中央、省、市记功受奖的在职临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3分、2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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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或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3.面试以岗位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对无竞争性岗位,通过体能测评人员可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同考场面试者平均分以上。
(六)聘用与培训。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本次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设置服务期限,服务期不满1年离职的全额退还培训费与服装费,服务期不满2年离职的差额退还服装费。
三、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金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金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规定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并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
(三)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统一按照《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金公发〔2022〕194号)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按规定统一配发服装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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