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警告

学术   2024-10-29 17:52   北京  

近期,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中伦”)收到多宗问询和反馈,发现本所及本所律师或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被人有组织地不法冒用。该等不法人员试图以帮助电信诈骗受害者挽回损失或以举报商家涉嫌违反《广告法》等为由,对潜在受害人进行诱导和诈骗。为防止由此带来的各类风险,本所特提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所在境内外共设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南京、海口、香港、东京、伦敦、纽约、洛杉矶、旧金山及阿拉木图18家办公室。本所未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以“中伦”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官网地址为https://www.zhonglun.com,微信公众号为“中伦视界”/“zhonglunlawfirm”。此外,本所在“新浪微博”(微博名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和“今日头条”(账号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开设了官方账户,未在其他平台开设账号。本所律师不会通过社交网络等平台招揽法律服务,也不会以个人名义收取任何法律服务费用。本所及本所律师对外联络电子邮箱后缀名均为:@zhonglun.com。


如您收到声称来自中伦或中伦律师(包括工作人员)的可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交软件消息、语音或电话、电子邮件、视频平台信息或文件信函等,请务必确认其真实性,对其发送的不明文件或网址链接等请勿直接点击。如发现可疑情形,请拨打本所官网、官微公布的各地办公室联络电话进行核实确认。如您已遭受或将遭受人身/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等不法行为已严重侵害本所合法权益,本所藉此函警告相关行为人立即停止不法行为。本所已取证(并将持续取证)以及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行为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9日


中伦视界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获批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2012年4月17日起,依法改制为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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