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宁,李 永:上官弘生平考述———兼论隋末北方士人的身份认知

学术   2024-08-22 08:56   河南  















选 自 唐 都 学 刊2024 年 5 月 ,第 40 卷第 3 期

摘 要:据对上官婉儿墓志中有关其曾祖父上官弘记载及其他文献的考证,可知上官弘出自天水上邽,早年以文学著称,其在隋文帝一朝之历官均为要职。隋炀帝时期,上官弘活动于江南政治中心,曾为江都宫副监、王世充之佐贰,并与代郡人吐万绪、弘农下邽人鱼俱罗等北人武将关系密切。上官弘在江都之变后为陈稜所杀,与其隋末政治身份及立场多有牵涉;上官弘身为隋炀帝近臣、文学之士,又亲近北人军事集团成员,其身份二重特性或为其隋末际遇的根源。

关键词:上官弘;上官婉儿墓志;吐万绪;王世充;江都宫

作者简介:葛宁男,福建福州人,硕士生,主要从事隋唐史研究;

李永男,山东昌乐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隋唐史研究。

2013 年唐昭容上官氏墓出土后,学界借助墓志对上官婉儿的生平、死因、政治立场以及武后至玄宗朝政局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诸多深入的研究。但对于上官婉儿的曾祖父上官弘,学界则缺少关注。上官弘出身天水上邽,与王世充、吐万绪等隋代重要人物多有牵涉,和隋末政局变化关系密切。本文以上官婉儿墓志中有关上官弘的记载为基础,结合其他碑刻墓志以及传世文献,对上官弘的生平进行考证,勾勒出上官弘仕隋之任官履历,并对墓志中上官弘部分的历史书写问题进行探讨,最后再对上官弘与隋末政局关系作一新解。


来源:《唐 都 学 刊》2024 年 5 月 ,第 40 卷第 3 期


上官弘生平考述

——兼论隋末北方士人的身份认知

葛 宁,李 永




上官弘隋文帝朝生平考


上官婉儿墓志中对于上官弘的任官经历描述如下:

随(隋)藤(腾)王府记室参军、襄州总管府属、华州长史、会稽郡赞持(治)、尚书比部郎中,与谷城公吐万绪平江南,授通议大夫。学备五车,文穷三变。曳裾入侍,载清长坂之衣冠;杖剑出征,一扫平江之氛祲。[1]

除此之外,《旧唐书》卷 30《上官仪传》亦有相关记载:“父弘,隋江都宫副监,因家于江都。大业末,弘为将军陈稜所杀。”[2]1952上官弘仕隋跨越文帝、炀帝二朝,故本文亦分为二部分进行考证。

“随隋藤王府记室参军”一事,当发生在开皇元年(581)二月之后。“开皇元年二月乙亥,封皇弟邵国公慧为滕王”[3]14,故上官弘任记室参军也应在此之际。据《隋书·百官志》记载“亲王府功曹、记室、仓户曹参军事......为从六品。”[3]781记室参军之职,“掌表、启、书、疏”[4]731,可知上官弘是负责王府文书起草撰写的重要文职官员。又考时任记室参军者,多为文学之士。如北齐汉阳王府记室参军皇甫深,“颜远文章,元瑜书翰”[5]293-294;北周越王府记室参军唐直,亦以通明经而被擢用。[5]360开皇朝的卫侗因文章“观池丽藻”而被“召补记室参军事,委制表奏,删定文草。”[6]383可见记室参军的人选对文才有较高要求,需要担任者才思敏捷、心思细腻,即所谓“记室之要,须通才敏思、性情纶密者为之”。[7]862上官弘以文词之臣的身份入仕于隋,与墓志中“学备五车,文穷三变”这样的溢美之词描述大体相符。随后上官弘转任襄州总管府属官、华州长史。参校唐代武德年间由总管府改名而来的都督府之建制,上官弘所任或为总管府别驾、赞治等上佐之属。据《隋书·地理志》,华州原为西魏华州郡,开皇三年(583)废郡改州;又据《唐六典》可知开皇三年(583)改别驾、赞治为长史、司马[4]745;因此上官弘华州长史之任,当不早于开皇三年。又考开皇中,荣毗任华州长史,后调为蒲州司马[3]1558-1559,或可推测上官弘由襄州总管府属官继任华州长史,或当在开皇三年之后、中期之前。

上官弘开皇年间之历官,均为要职。开皇初上官弘为滕王杨瓒(即杨慧)之记室,杨瓒后虽与文帝颇有龃龉,但其开皇初地位甚高,亦有数例可证。如周武帝灭齐时,杨瓒被安排镇守后方;隋文帝登基后,亦不得不拜杨瓒为雍州牧,“上数与同坐,呼为阿三”[3]1222。 

上官弘随后又转任于襄州、华州,二州在隋初乃战略要冲。襄州阻遏长江中上游,势分南北;华州,则近于京畿,为漕运储粮重镇,干系关中之生计。开皇三年,华州置广通仓,“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3]683,纾解京师粮阙之患。




上官弘隋炀帝朝生平考


关于上官弘在隋炀帝时期的生平和任官经历,由于同时涉及墓志和旧书《上官仪传》以及《元和姓纂》中的两段文字,有多处不同需要辨析。下文将对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或“江都正监”一事进行考订,同时还将对墓志中所涉诸职官、散官(会稽郡赞持、尚书比部郎中、通议大夫)的先后时间关系,进行确定。

大业后上官弘所任诸官中,可以直接确定相对具体年份的,当属“与谷城公吐万绪平江南,授通议大夫”一事。仇鹿鸣先生认为此事指的是开皇九年(589)上官弘随吐万绪参与平陈之役[8]。吐万绪确于平陈之役中和纥豆陵洪景屯兵江北,[3]1538但此时上官弘并无被授予散官“通议大夫”的可能性。至大业三年(607),“置光禄、左右光禄、金紫、银青光禄、正议、通议、朝请、朝散等九大夫”。[3]781可知通议大夫当为大业三年之后,方才成为散官。炀帝设通议大夫,多用于征辽后授勋获军功之人。比如王辩于大业八年的辽东之役后,以军功加通议大夫[3]1520;来护儿在处理杨玄感兵变时立有军功,亦授通议

大夫[9]2592

从时间上看,墓志所言“平江南”一事,并非开皇九年平陈之役,那么其指究竟为何?考吐万绪生平,当指大业九年(613)秋七月征讨江南刘元进一役。这场战役可分前后两段,第一阶段为吐万绪连战连胜,解围润州、取得毗陵之战大胜、围攻黄山,刘元进等人仅以身免,吐万绪阵斩五千人,收其子女三万余口,进而解围会稽。第二阶段,吐万绪以士卒疲敝为由,拒绝隋炀帝要求继续向建安郡进兵的命令,建议次年春再行进军。这最终导致了“帝不悦,密令求绪罪失,有司奏绪怯懦违诏,于是除名为民,配防建安”的结果。[3]1538

另据史料中吐万绪“解围会稽”的军事行动,可以推测上官弘或当以会稽郡赞持(即赞治)的身份参与该次战役。根据刘元进本传记载,其起事后“毗陵、东阳、会稽、建安豪杰多执长吏以应之”。[3]1623上官弘在会稽郡长吏被执的不利形势之下,稳定住会稽郡局面,并且和吐万绪里应外合,最终解围会稽。根据吐万绪“请息甲待至来春”的请求,可知上官弘配合吐万绪的第一阶段军事行动应当在大业九年冬季之前结束。而根据第二阶段吐万绪遭罢黜来看,上官弘授通议大夫也只能是在大业十年(614)之前。因此大业十年便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当视被作上官弘任会稽郡赞治和授通议大夫、迁比部郎中之分野。

至于上官弘任会稽郡赞持(治)的时间上限,根据大业三年改长史、司马为赞治[4]745一事可知,应在大业三年之后。

至于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或江都宫监一事,《旧唐书》卷 80《上官仪传》载“父弘,隋江都宫副监,因家于江都”[2]2743,而《元和姓纂》载“上官先元孙回,后周定襄太守。孙弘,隋比部郎中,江都总监,因居扬州。”[10]1084《姓纂》原文脱讹甚多,据岑仲勉先生考校,当以江都副监为是。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当在何时,墓志不载。然亦可据隋唐宫监制度,作一合理之推测。

欲明白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的时段问题,需先厘清所谓副监是何职。据《隋书》载:“行宫所在,皆立总监以司之,上宫正五品,中宫从五品,下宫正七品。”[3]8202隋代行宫均有总监或监为正官,以副监贰之。正监多为兼领,如褚方于隋初“任中大夫、行长乐宫监”[11]54,即以吏部尚书行长乐宫监;开皇十年张寿“拜岐州诸军事、岐州刺史,仍领宫监左辅”[5]329;大业六年王世充以江都郡丞领江都宫监;[12]5651李渊以太原留守身份领晋阳宫监。[13]2至于副监,多为专司之职,是行宫日常实际工作的管理者,负责相关物资资源的调度。如晋阳宫副监裴寂,在李渊起兵之时利用其副监之便,“进宫女五百人,并上米九万斛、杂彩五万段、甲四十万领,以供军用”。[2]2286唐代宫苑监制度多沿隋制,碑志所见唐人任宫苑副监,也多为专领。如开元年间支万辙以“宿卫出身,别敕授朝议郎、试京苑副监,兼知中尚内供奉使”,[14]120在职事官副监之外,亦不领其他职事官。房惠琳以汾州灵石县令入拜苑西面副监,亦是专领。[15]95有学者亦认同上述观点,认为“以别官兼任宫监者,可能只是形式上的主管而不负责具体职司,而副监则专司其职,掌握实权。”[16]

既然江都宫副监多为专司专职,那么上官弘任官的时间,便应当不与会稽郡赞治、尚书比部郎中的任官时间重合,当在此之前或之后。考隋代官品序列,亦可作一番考证。隋之会稽郡户数为二万二千余,《隋书》虽不载以户数分州等的标准,但考察户数与隋相近的开元十八年(730)所定之令标准,“宜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二万户为下州”[7]909,会稽郡于隋当为下州或中下州。又据《隋书·百官志下》可知中、下州上佐当为从五品或正六品,至于比部郎中则为正六品。且上官弘比部郎中之任,墓志中记于会稽郡赞治之后,因此会稽郡赞治应当为正六品。又考虑到上官弘由外官转京官,比部郎中相较于会稽郡赞治,虽然官品相当,但确为升迁之任。

至于江都宫副监之品秩,《隋书·百官志下》仅记“上宫正五品,中宫从五品,下宫正七品”。鉴于江都宫在大业年间的重要地位,以及在大业六年(610)六月“制江都太守秩同京尹”[3]75,江都宫应当与仁寿宫等视作上宫。若参校唐代,九成宫监、副监分别为从五品下、从六品下,[4]530二者相差四阶。隋代大业三年后官品不分上下,若仍以四阶计,江都宫正监为正五品,副监或为从六品至正七品。故上官弘江都宫副监当在会稽郡赞治之前。

至于上官弘江都宫副监的任期起始时间,应当与炀帝营缮江都宫有关。史料最早可见炀帝兴江都宫之役的记载,应当是大业五年(609)炀帝令榆林太守张衡督役江都宫。[12]5651在张衡督役期间,“有人诣衡讼宫监者,衡不为理,还以讼书付监,其人大为监所困。”[2]1392可知张衡虽领督役,但应为临时之制,尚有江都宫监归其统领,以负责具体营缮工作,江都宫副监之设置亦在此时。如此便可勾勒出大业年间上官弘任官的升迁序列:其于大业五年之后任江都宫副监(正七品),并最迟于大业九年之前,迁会稽郡赞治(正六品),大业十年因军功迁京官比部郎中(正六品),授散官通议大夫。

这便引申出一新的问题,如果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在大业五年先后,为何上官婉儿墓志不载?这涉及相关历史书写的问题,即墓志撰写者为志主先人有所隐。大业六年,江都郡丞王世充奏张衡所负责的炀帝巡行供顿,多有不合规制之处,炀帝改以王世充领江都宫监。[12]5651上官应该在大业五年先后担任江都宫副监,作为江都宫监王世充之佐贰。

唐人修《隋书》,对王世充任江都宫监一事的评价多有贬词,“能伺候颜色为阿谀,雕饰池台,奏献珍物”。[3]1895《资治通鉴》亦载炀帝于江都“荒淫益甚,宫中为百余房,各盛供张,实以美人,日令一房为主人”。[12]5775而江都宫副监又是实际负责江都宫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因此《隋书》中对王世充的这种描述和指责,上官弘亦不能免。故在为志主先人隐的动机之下,后人在撰写上官婉儿墓志时并未记载此段经历。

唐人在撰写先人墓志时确实有如此之传统:即对于先人不光彩的经历,尽量避而不谈或加以美化。以隋末重臣裴仁基为例,其后人裴行俭、裴光庭墓志中对裴仁基的书写,对比于《隋书》 《北史》,就可见墓志对裴仁基与王世充的关系进行了重塑。《隋书》中记裴仁基降王世充后,与其曾有主动、密切的合作,“世充……深礼之,以兄女妻行俨。及僭尊号,署仁基为礼部尚书。”[3]1634在裴行俭墓志中却记为“以阴图王充,仗义旧主,遭时不利,玉折名扬。”[17]720淡化了二者的合作关系,片面突显裴仁基的身不由己。“裴仁基就从一个先仕隋剿匪,后投李密劝进,再与王世充结亲,最后因权力斗争而被杀的‘重臣’,成功转型为一个一直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杨隋孤忠。”[18]

此类案例尚有数例,如 2019 年出土于陕西咸阳的《唐赵士达墓志》,将唐初名将、王世充所拜之大总管赵士达,描述成一个隋末起兵匡扶乱世、虽屈身王世充,但心向唐室的形象。“公眇怀真契,不面伪庭,拥精骑而盘桓,侯王师而踯躅。密归诚款,备献嘉谋。”[19]赵士达于武德二年(619)八月降唐[20]1511,墓志将其之前由河州招兵反叛、南下主动投靠王世充、拜大总管一事尽量淡化,削弱其地方武装的政治投机色彩。赵士达迫于军事压力下做出了降唐的政治决策,被塑造为一个早有预谋的行动,似乎赵士达从未真正投入王世充阵营。

即使是同一志主,亦有分别撰于王郑、李唐两朝的墓志,若对此二者进行对比,可以更加明显地观察到上述处理墓主与王世充关系的手法。如隋末大臣韦匡伯的墓志《郑故大将军舒懿公之墓志铭》[21]7,撰于郑开明二年(619)。志文极力渲染其女嫁为王世充子王玄应为太子妃一事,“自皇郑膺篆,历选德门,作配储后,聘公长女为太子妃”。但在武德五年(622)重修的《唐修隋韦匡伯墓志》中,便不再提及此事。[22]

受此启发,可知唐人对于家族前人与王世充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多视为不合当世之政治风向和道德标准之事,因此在碑刻撰写中,大多要进行隐去或改写。这或可解释上官婉儿墓志为何不载上官弘任江都宫副监一事。




上官弘死因再探

上官弘之死,前因后果皆缺,《旧唐书》仅记载为大业末,弘为将军陈稜所杀 [2]2743  学界目前对 上官弘死因的研究亦少,仅仇鹿鸣先生有过一段重要的分析, [8]161学者亦有认同者。 [23] 括其大意,即陈稜为忠于炀帝的武将,上官弘死于其手,足见上官弘有弑帝之嫌。 然上官弘开皇九年起便久居南方,应 当视作南方化的北人,不应有弑帝之动机。 故而仇先生推测上官弘未能死节,首鼠两端,或许是招致陈稜追究的原因。

仇先生此说有数处值得商榷。 其一,陈稜虽为南人豪族出身的将领,但亦为宇文化及所倚重。 “宇文化及引军北上,召稜守江都, [3]1520综领留守之事。 可知陈稜在江都宫之变后,虽然有为炀帝发丧之举,但其驻守江都,却是奉宇文化及之号令,并未有起兵反抗宇文化及之举动。 陈稜一面奉宇文化及之令,另一面却以上官弘首鼠两端,苟全性命,不能戮力王室而将其斩杀。以忠于隋室的程度而论,陈、上官二者之举动,孰高孰低,一目了然。故对于上官弘死于陈稜之手原因的解释,值得再作推敲。

其二,仇先生认为上官弘虽为北人,但因为早已长居南方,因此可以视作南人化的北人。这样的身份之下,上官弘并没有参与宇文化及集团政变的可能性。该说疑点在于,仇先生所发上官弘早已长居南方之论,源自其认为上官弘在开皇九年已随吐万绪参与平陈之役,并随后任会稽郡赞治以安抚南方。如此一来,上官弘居于南方的时间,便为开皇九年(589)至大业十四年(618),横跨文帝、炀帝两朝,通计约三十年之久,故可谓之长居。然而前文已考,上官弘至江南的时间上限,当以大业五年先后任江都宫副监之时起算。再扣除大业十年至十二年任比部郎中于京师或东都的时间,上官弘居江南的 时间便不足七年,与三十年相计不可谓不悬殊,是否可以再称之为长居,颇为可疑。

虽有上述疑问,但仇先生的见解依然极具价值和启发,欲明了上官弘之死因,非辨明其身份及政治 立场不可。 上官弘与北方关陇武人之间的密切联系,不可不详察,而墓志中所提及的吐万绪便是其中之关键。 上官弘与吐万绪共同参与大业九年平刘元进一役,并非其二人关系之发端。 早在开皇年间上官 弘任襄州总管府属期间,吐万绪就已担任襄州总管。 明了吐万绪后续之遭遇,有助于我们对上官弘政治立场做出合理的判断。


① 由墓志可知赵士达之父赵钦官至隋河州长史墓志称赵士达隋末收兵上谷发卒平林”,暗示赵士达仿效西汉末耿弇利用其父耿况上谷太守的便利于当地征兵赵士达亦当起兵于河州即枹罕郡),最终一路辗转南下与王世充 合兵故而可推测赵士达以精兵主动加入王世充阵营拜大总管后因武德二年洛阳一线王世充战事不利赵士达又主动降唐


② 隋书·炀帝纪》,大业九年正月遣代王侑刑部尚书卫玄镇京师”、九月以越王侗民部尚书樊子盖留守东都”。可知在炀帝大业九年至十二年至江都宫的期间六部官员多留京师东都



对于吐万绪任襄州总管的起迄点,与上官弘任职于襄州总管府的时间是否有一定时段的重合,尚有做一番考证之必要。在高祖受禅之年,《隋书》中记有两人曾先后为襄州总管:一为田式,一为吐万绪。田式因刻暴无度,很快便为文帝除名为百姓,改由吐万绪接任。[3]1649吐万绪后转青州总管,随后“岁余,突厥寇边,朝廷以绪有威略,徙为朔州总管。”[3]1538若能得知吐万绪何时从青州改任朔州总管,便可推定吐万绪“岁余”之前离任襄州总管的时间。有观点认为吐万绪任朔州总管应当在开皇二年[24],依据是“突厥寇边”的时间最早可追溯到开皇二年四月。因此以“岁余”计,吐万绪离任襄州、接任青州总管的时间,最迟不超过开皇元年四月;还需要再扣除田式短暂担任襄州总管的时间,吐万绪任职襄州总管的期限必然极短,似仅有月余,难言上官弘与吐万绪在襄州有一定时段的重合交集。

但考开皇二年到四年之间,隋军诸路参与对突厥沙钵略可汗作战的主要将领中,并无吐万绪,至于时任朔州总管,亦非吐万绪,而当为李充。隋、突厥于开皇二年的小型军事行动,在开皇三年转化为突厥沙钵略可汗大举犯塞,卫王杨爽为元帅统率诸道,行军总管李充率精兵发动突袭,大破沙钵略于白道[3]1368。据《李充传》 可知,“开皇中,频以行军总管击突厥有功,官至上柱国、武阳郡公,拜朔州总管。”[3]1359开皇四年二月,与沙钵略敌对的突厥可汗阿史那玷率其属来降,[3]21这场冲突最终以开皇四年初千金公主赐姓杨为标志而暂告一段落[3]1332,隋文帝的主动军事征伐策略,也改为相对温和的分化离间为主。

此时李充仍持“请生将入朝,显戮以示百姓”[3]1332的激进策略,足可见李充调离朔州总管,实与其用兵主张与文帝之分化政策相背离有关。李充离任朔州总管、吐万绪随后接任之事,必当发生在开皇四年初,也就是隋文帝改变对突厥战略的阶段。因此吐万绪任青州总管,应当在一年以前,即开皇三年初。如此一来,吐万绪襄州总管任期的起迄点便得以推定,开皇元年初二月之后吐万绪接替田式任襄州总管,调任青州总管的时间不晚于开皇三年初。而上官弘由襄州转任华州长史,最早也应当在开皇三年州郡改制之后。如此一来,便可以认为上官弘与吐万绪之间,是有足够的条件在襄州发生了一定时段的重合,这段交集也为二人大业九年的再次合作奠定了基础。

吐万绪的后续遭遇,可视作北人武装集团与隋炀帝南方化策略之间的冲突加剧。大业九年平刘元进一役,吐万绪拒绝继续向南方进兵的理由之一,便是“士卒疲敝”。这看似是一个前线将领因时因地做出的军事指挥决策,但隋炀帝“密令求绪罪失,有司奏绪怯懦违诏,于是除名为民,配防建安”。其原因极有可能在于炀帝认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在北人府兵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才需要如此处置。

吐万绪的副将鱼俱罗之遭遇,也可证明此说。《隋书·鱼俱罗传》记载如下:江南刘元进作乱诏俱罗将兵向会稽诸郡逐捕之于时百姓思乱从盗如市俱罗击贼帅朱燮管崇等战无不捷然贼势浸盛败而复聚俱罗度贼非岁月可平诸子并在京又见天下渐乱终恐道路隔绝于时东都饥馑谷食踊贵俱罗遣家仆将船米至东都粜之益市财货潜迎诸子朝廷微知之恐其有异志发使案验使者至前后察问不得其罪帝复令大 理司直梁敬真就锁将诣东都俱罗相表异人目有重瞳阴为帝之所忌敬真希旨奏俱罗师徒败衄于是斩东都市家口籍没 ]1518

鱼俱罗被斩的遭遇,与他的一系列行为和隋炀帝南方化政策相背离有关。隋炀帝对吐万绪和鱼俱罗的处置,均不循常制。平刘元进的后续战事,改由王世充统率。但王世充没有继续率领北人府兵,而是另外募集“江都万余人”[3]1895。吐、鱼之例,皆可以视作隋炀帝对北人府兵日渐失控的背景下做出的非常之举,是大业十四年江都之变的先兆。

综上考证可以推论,天水上邽出身的上官弘,与代郡鲜卑人吐万绪、弘农下邽鱼俱罗等北人武将多有牵涉,在隋季通过任官、出征等活动,进一步建立了关系。学界多认为江都之变是一场“蓄谋已久、领导有力、部署有序”的宫廷政变,是隋朝“内部发生的一次大分裂”。[25]295虽无史料可证明上官弘确实参与了宇文化及集团弑帝之举,但上官弘对于北人武将集团,极可能采取支持或者同情的态度,在吐万绪、鱼俱罗遭罢或杀的情形下,实质上倒向宇文化及集团。

至于上官弘最终为何被陈稜所杀,确如仇鹿鸣先生所推测,与江都之变多有牵涉,故而墓志不载。作为曾经担任过江都宫副监、隋炀帝近密之臣的上官弘,并未在江都之变中被杀,足以见其政治立场之一斑。但陈稜杀上官弘的动机,并不仅仅如仇先生所推测的“上官弘并未能死节,或其在政变中首鼠两端,苟全性命,不能戮力王室,因而招致陈稜的追究。”考察陈稜在江都之变后的一系列行动,先于名义上降唐,后与沈法兴、杜伏威合作,与李子通争霸南方。沈法兴“自以世南土,属姓数千家,远近向服”[13]3726,杜伏威则通过多年在南方的经营,“江淮群盗争附”,亦多用朱子奢等南方士人。[13]5647史炤《资治通鉴释文》认为,“杜伏威起淮南,又据历阳,与陈稜、李子通俱有窥江表之心。”[26]118可见在隋亡之后,南方豪族出身的陈稜已经蜕身一变,成为与杜、沈、李等人无异的南方武装割据政权。而为了维持其政权,与北人清算、任用南方士人、解决之前的南北矛盾问题,是必要的政治策略。陈稜大张旗鼓为炀帝发丧改葬,便是向南人作出的一种政治表态。对北人武装集团采取支持或者同情态度的上官弘,为陈稜所杀,亦可视为其向南人示好策略的具体表现。所谓上官弘为南方化之北人一说,便不足取矣。

上官弘最终并未跟随宇文化及北上,与时人对上官弘的身份二重性认识有关。有学者认为:“身处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身份认同意识强烈程度会存在差异性。社会阶层愈高,身份认同意识愈强烈。”[27]上官弘一方面出身关陇,与北人武将关联甚密,对北人武将集团采取同情或支持的态度;但另一方面又作为隋炀帝近密之臣,与传统观念中的炀帝近臣(如虞世基、裴蕴、袁充、许善心)的身份刻画,有诸多相近似的地方。因此上官弘虽然不是像仇先生所认为的长居南方、南人化之北人,但这些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上官弘的身份复杂性,这是导致上官弘未随宇文化及北上,或宇文化及未选择上官弘一同北上的重要原因。而陈稜杀上官弘,亦足见南人并未认同上官弘身份中的南人因素。可见上官弘的身份二重特性,为其隋末际遇的根源。




结论

综合上述考证,可对上官弘之生平做一梳理:上官弘早年以文学著称,开皇初以滕王府记室参军仕隋,掌王府文书起草;后转襄州总管府属上佐,并于开皇中任华州长史,均为隋初军事、漕粮之要冲之地。大业五年前后,上官弘因文才之能被隋炀帝倚重,任命为江都宫副监,为王世充之佐贰,成为近臣,专司 奢靡宴享之事;后迁会稽郡赞治,并因大业九年与吐万绪解围会稽郡而授通议大夫,迁比部郎中。

上官弘之死因,缘于其身份的二重性,与其隋末政治身份及立场多有牵涉。上官弘与代郡鲜卑人吐万绪、弘农下邽的鱼俱罗等关陇出身的北人武将,通过任官、出征等活动,建立了密切关系。虽无史料可证明上官弘确实参与了宇文化及集团弑帝之举,但上官弘对于北人武将集团,极可能采取支持或者同情的态度。在吐万绪、鱼俱罗遭罢或杀的情形下,上官弘最终在倾向上倒向宇文化及集团。上官弘最终为陈稜所杀,应视作南方武装割据势力为了维持其政权向南人作出的一种政治表态,足见南人并未认同上官弘身份中南人化的部分。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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