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大限”将至!城投要不要尽快退平台?

文摘   2024-11-03 21:53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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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7年6月份前退平台要求下,城投何去何从?

根据公开信息,今年8月份央行等四部门秘密下发了150号文,要求20276月份之前政府融资平台纷纷退出名单。若逾期未退出,届时将由省级政府认定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退名单。9月份以来,已有多地公开声明退平台。

为何选定2027年6月份?

根据笔者长期以来跟踪研究地方政府债务和政府融资平台的经验,分析有如下几个缘由:

一是从“隐性债务”首次提出说起。201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这次会议上,中央首次提出“隐性债务”概念,直至2027年6月份正好十年。

二是从“十年化债”任务完成算得。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印发,计划用5-10年的时间(即最迟到2028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本轮的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意味着平台公司与政府之间债务关系彻底厘清,隐性债务全部化解和清零。而文件提到的2027年6月份全部退出,算是“十年化债”任务正式提前至少半年时间。这也是目前多数人士分析认同的理由。

三是从三年债务置换的经验参照。第一轮大规模债务置换于2015-2018年进行,彼时用了三年多时间,合计共置换了地方债务12.2万亿。参照此前经验,本轮债务置换预计三至四年时间绰绰有余。

四是从重要会议召开时点倒推。2027年6-7月,中央需要开当年的年中重要会议。在年中重要会议召开之前,十余年的防范化解风险重任肯定需要圆满收官。同时按照惯例,2027年第四季度要召开当年最为重要的会议。届时要对五年以来的重点工作(包括债务风险化解等)进行全面总结和成效通报。从这个时点意义上来看,2025、2026这两年注定是地方债务化解和融资平台退出的攻坚战、歼灭战。

多地退平台并公开征求债权人意见

据公开报道,退出政府融资平台首先需要自身的隐性债务清零。其次,需要征得2/3及以上债权人同意,不同意的债权人需要证明企业还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者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由地方政府审核证据、给出判定意见,若债权人逾期无反馈则视作同意。

9月份以来,来自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天津、山东、江西、河北、湖南等省份多个平台公司公开声明退平台,并公开征求债权人意见。这些公开声明退平台的主要为县区、开发区的平台公司。

信息来源:方达咨询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以某公司的公开声明为例,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一是“根据上级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相关规定,对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征得三分之二金融债权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意味着本声明是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政策要求;

二是“截至××时间,我公司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意味着剩下的债务和以后新增的债务只是公司欠债权人的,与政府无关了;

三是“公开征求各金融债权人是否同意我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意见,并于本公告×日内书面反馈(如不同意,需提供我公司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承担政府融资功能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或线索),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意味着我这份公开声明发出后,从条件上已经满足了,债权人要么同意退出平台,要么不同意但得提供证明材料。

前述平台公司公开声明后,是否有债权人提出异议,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基于公开信息不得而知。就债权人、债务人及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关系而言,已经公开声明的平台公司大概率不会收到债权人的异议,至少超过2/3债券人都会默认同意。

城投当下退平台的四点建议

目前,从政策要求来看,不管主动还是被动,城投公司都得退平台,这个毋庸置疑。自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所以,中央想方设法通过财政、金融化债,就是为了彻底解决城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债务纠葛,以后就是亲兄弟、明算账,各自有各自的举债要求,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责任,互不搭界。

当下,城投新一轮退平台,笔者有四点建议:

一是用好政策,尽早完成隐性债务化解。根据政策要求,想退平台的前提就是隐性债务清零。当前,中央不断加大债务化解力度,财长也提到增加地方债务限额规模,置换地方存量隐性债务。不管是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还是特别国债置换,城投公司都要尽快完成置换,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后,方可轻装上阵。

二是注意节奏,持续推动转型强身健体。退平台意味着再不会有政府的兜底,城投公司需要依靠自身能力去市场打拼,成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因而,加快推进市场化、产业化转型,提升综合竞争力自然是不二选择。所以,城投在退平台过程中,要注意节奏,同步谋划自身的高质量转型发展才是关键。否则,失去了政府的庇佑,城投公司的违约甚至破产或许就是自己的事情。

三是谨慎操作,防止带来地方信用波动。从事政信业务的人,历来都有一个“城投信用”执念。城投纷纷退平台后,不再有政府直接或间接的提供背书,债权人或投资人会不可避免产生担忧。所以,城投在开展退平台工作时,要从守护好地方信用和防止信用波动的角度思考工作方法和对策,谨慎操作,比如加强债券人、投资人沟通,积极宣传自身正面形象和能力等。

四是实质为上,是否公开声明灵活把握。虽然9月份以来有不少城投公开声明退平台并征求债权人意见,不过从实质大于形式的角度来看,是否要公开声明,得看城投自身情况。有的选择按程序操作,不予以告知;有的选择定向告知;有的公开声明。如果告知的话,至少做到勿谓言之不预,如公开声明的话,传播面也会更广。

纷纷退平台背景下,城投何去何从?

综上分析来看,未来两三年城投退平台将蔚然成风。这既包括公开声明,也包括定向告知,或许多数就是直接按程序操作。当然了,也可能存在未及时履行退出程序,被动由政府认定并退出的。不管怎样,融资平台名单将会逐步减少,直至清空。

退平台后,地方政府与城投之间的关系逐步厘清,尤其是债务融资方面的瓜葛。以后,再难有什么隐性债务置换、特殊再融资债券和一揽子化债计划了,所以城投需要真正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未来,真的没有政府融资平台了。所以,城投应尽快打造和提升综合能力,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城投公司做大做强,打造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市场化融资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产业化主体是当前的重点。因此,广大城投退平台不是目标,高质量转型发展才是长久之计。(推荐阅读:城投公司产业化转型“七步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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