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之光荣革命,即1688年发生的一场宫廷政变,17世纪英国国教与天主教之间的矛盾空前激化。当时的国王詹姆斯二世信仰天主教,力图复兴天主教在英国之地位,此举引发英国国教教会及新兴贵族之不满,众多国教信徒恐惧天主教之复兴将危及他们的政治及经济利益。英国议会暗地里邀请荷兰执政威廉三世(詹姆斯二世的女婿)率军抵达英国,旨在捍卫英国之宗教信仰、自由与财产安全。1688年11月,威廉三世率1.5万大军在英国登陆。由于詹姆斯二世军队纷纷倒戈,他在12月被迫逃往法国,此次政变未发生大规模流血冲突,故被誉为“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之后,《权利法案》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严苛限制了王权。诸如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得中止法律执行、不得擅自征税等条款,确立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石。革命使得英国权力中心从君主转为议会,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英国政治的核心决策机构。自此,英国的政策制定、法律颁布等重大事务均需议会充分讨论与批准。
英国后来成为全球最强大之国,其源起一般认为始于“大宪章”。然而大宪章条文简短,其精神之所以得以传承,非条文本身之功效,而在于后世各派势力之遵守。王权亦非始终秉持此精神,不止一次企图突破条文束缚,扩张王权,但两次革命,特别是光荣革命,彻底冻结了王权,塑造了当时世界上较为先进的政治体制——君主立宪制。这一制度建设,成为英国日后成为日不落帝国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光荣革命之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