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逆行人生》及《凡人歌》,让人感慨,人到中年的不容易。两位主角都曾经高薪厚职,在大城市安居乐业,是中产中的幸福人家。一旦被解雇,人生就跌落低谷,几乎难以翻身。为何会这样?为何企业可以轻易解雇员工,不是有劳动合同法吗?
这可能与《劳动合同法》这部奇怪的法律 有,该法第四十七条是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该法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立法当初,不知立法者制定这法条的目的是什么,为何为某些劳动者设定这样的上限?是觉得高职人员本来收入就高,无必要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吗?还是避免企业承担过多的赔偿责任?从上述两套影视剧来看,这最终结果是让企业可以放心地辞退中年员工,因为这样的员工收入高,入职期限较长,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支付的补偿金是有上限的,那何需担心。
这样看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并不那么彻底,真是个奇怪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