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证券时报网
据了解,吉林敖东已经连续多年持续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在保证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告显示,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吉林敖东首次启动了中期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亿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0%。同时,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度吉林敖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2023年合计分红总额8.68亿元(含其他方式),占2023年度吉林敖东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3%,为其上市以来分红最高比例。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度分红,吉林敖东已经连续十六年实施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40亿元(不含2024年半年度拟现金分红2.39亿元)。
吉林敖东表示,公司着眼于自身长远、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始终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分红标准和比例,分配政策的制订、执行合规、透明,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在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充分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吉林敖东中期报告显示,“敖东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敖东”品牌连续18年入选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为131.94亿元。2024年5月,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吉林敖东品牌强度为902,品牌价值为116.83亿元。吉林敖东2014年8月被吉林省商务厅认定为“吉林老字号”。2024年2月,“敖东”品牌被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认定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
据了解,中药为吉林敖东的主要收入来源。2024年上半年,中药为吉林敖东带来销售收入87277.1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1.82%。值得注意的是,吉林敖东公告中提到,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其重点发展的业务,截至2024年8月30日,吉林敖东子公司延边药业已累计获得462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2024年3月,吉林敖东成立敖东安徽公司,将充分利用其中药资源优势、物流优势以及区域优势,通过辐射安徽、江苏、上海等重点市场,进一步拓展中药配方颗粒市场销售规模。同时,中期报告显示吉林敖东已完成多省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在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保障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中心发布的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采中选194个国标品种。(燕云)
责任编辑:孙孝熙
校对:李凌锋
本文转载自:2024-08-30 证券时报网《吉林敖东:首次启动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2.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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