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丢失38吨稻谷后报警,派出所:没空,自己去找,想投诉自便

文摘   2024-11-17 20:36   陕西  

近日,江苏连云港一男子丢失38吨稻谷后报警,却遭遇派出所的不当对待。


视频来源:新黄河


2024年11月13日,高先生联系货车在灌云县下车镇长兴村粮食收购点装载38吨稻谷运往常州武进区。


当日下午,货车在涟水县成集镇停车买水时失踪。司机联系债主后得知是其雇人开走,要求还钱才还车。



11月15日晚,高先生、司机和收购点负责人到涟水县成集派出所报案。警方查监控后让报警人自己找车,称所里多人输液、人手不足,且没具体位置无法找车。


无奈几人离开,司机独自寻车。



11月16日上午,高先生再到派出所求助,却遭民警傲慢对待,拒绝回答问题,还称“想投诉就去投诉”。



此事经微博曝光后引发热议,在县公安局督办下,11月16日下午民警抓获偷车人,但稻谷已被倒卖。



警方让嫌疑人将货款打入指定账户,通知高先生领取。

此事虽初步解决,但仍有诸多疑问。货车短时间被开走,可能是蓄谋尾随作案。



结合司机与嫌疑人经济纠纷及司机“老赖”情况,不排除是司机欠债,嫌疑人讨债不成后跟踪作案。


即便有纠纷,嫌疑人也不应变卖他人货物抵债。且案件中,货物并不是司机的,而是货主高先生的。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既然货不是司机的,高先生与司机并无经济纠纷,既然报了案,为何不立案?


10万元的粮食,被盗了,不立案?


有网友表示,报警是个“艺术活”。

货物13号丢失,为何15号才报案?


期间司机与嫌疑人如何沟通?



16号上午警方还说无法找车,下午嫌疑人就到案,若没媒体关注和上级督办,结果会如何?


派出所以人手不足为由拒出警,是否渎职?


对这些问题,相关人员是否应担责?公职人员“想投诉就去投诉”的傲慢态度,怎能为人民服务?



不过,目前抛开一切繁琐的“程序”,高先生的货款到了,案件算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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