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一男子丢失38吨稻谷后报警,却遭遇派出所的不当对待。
视频来源:新黄河
2024年11月13日,高先生联系货车在灌云县下车镇长兴村粮食收购点装载38吨稻谷运往常州武进区。
当日下午,货车在涟水县成集镇停车买水时失踪。司机联系债主后得知是其雇人开走,要求还钱才还车。
11月15日晚,高先生、司机和收购点负责人到涟水县成集派出所报案。警方查监控后让报警人自己找车,称所里多人输液、人手不足,且没具体位置无法找车。
无奈几人离开,司机独自寻车。
11月16日上午,高先生再到派出所求助,却遭民警傲慢对待,拒绝回答问题,还称“想投诉就去投诉”。
此事经微博曝光后引发热议,在县公安局督办下,11月16日下午民警抓获偷车人,但稻谷已被倒卖。
警方让嫌疑人将货款打入指定账户,通知高先生领取。
此事虽初步解决,但仍有诸多疑问。货车短时间被开走,可能是蓄谋尾随作案。
结合司机与嫌疑人经济纠纷及司机“老赖”情况,不排除是司机欠债,嫌疑人讨债不成后跟踪作案。
即便有纠纷,嫌疑人也不应变卖他人货物抵债。且案件中,货物并不是司机的,而是货主高先生的。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既然货不是司机的,高先生与司机并无经济纠纷,既然报了案,为何不立案?
10万元的粮食,被盗了,不立案?
有网友表示,报警是个“艺术活”。
货物13号丢失,为何15号才报案?
期间司机与嫌疑人如何沟通?
16号上午警方还说无法找车,下午嫌疑人就到案,若没媒体关注和上级督办,结果会如何?
派出所以人手不足为由拒出警,是否渎职?
对这些问题,相关人员是否应担责?公职人员“想投诉就去投诉”的傲慢态度,怎能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