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正值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之际,众多沿海城市被划为特区,成为首批经济崛起的区域。尽管如此,这些沿海城市在经济繁荣的背后,依旧隐藏着不法的交易。
1999年4月,一封举报远华集团赖昌星走私的信件送达中纪委和海关总署。该案件随即被列为中央直抓大案,代号“4·20专案”。至2001年9月,“4·20专案”基本尘埃落定。
在调查期间,超过600名涉案人员接受了审查,其中300多人面临刑事责任,14人经一审被判处死刑。涉案人员中包括至公安部副部长级别的高官。特别是在厦门海关这个“重灾区”,有160多人被查,占当时该海关总人数的13%。
经过核实,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案值达到了惊人的530亿人民币,偷逃的税款高达300亿人民币,这起案件被认为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破获的最大经济犯罪案件。众多官商以及进出口工作人员的个体命运曾在这起世纪大案中交汇。
曾经的远华“红楼”,坐落在厦门市湖里区光华路2号,这座1996年9月竣工的七层建筑,因其红色的屋顶、瓦片和墙壁,被人们称为“红楼”。在闽南侨乡的传统中,红色象征着财富和吉祥。
远华事件后,该建筑被封锁。事件解决后,它曾短暂地作为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但不久后又关闭,现在由厦门市总工会管理。
赖昌星十多年前的愿景,在厦门的中心地带嘉禾路与吕岭路的交汇处,建造一座名为“远华国际中心”的88层摩天大楼。随着赖昌星的逃离,那里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洞,被外界称为“远华大坑”。据当时的计划,“远华国际中心”预计总投资30亿元,预计2000年完工。赖昌星曾宣称要将其打造为厦门的标志性建筑。
这个在赖昌星逃亡时还只是个“大坑”的“远华国际中心”,当时确实让厦门政府官员感到兴奋。那时的厦门,投资超过亿元的大型项目并不多见,更不用说30亿元的项目了。
曾有媒体这样报道:“远华”的到来,显然满足了厦门领导人迫切的招商引资愿望。因此,优美的山川和土地任由“远华”选择,优质项目和银行也由赖昌星挑选,各部门纷纷为“远华”提供便利;于是,远华烟、远华酒、远华商城、远华娱乐城、远华足球队……“远华”无处不在,无所不包,“远华”成为了厦门经济发展的代名词。
赖昌星,一个来自农村的个体,曾从事服装、电子产品和小餐馆等业务,同时涉足走私活动。然而,他并未就此止步。1991年4月,他利用人脉关系获得了香港居民身份,1993年6月在香港成立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赖昌星以香港商人的身份重返福建,创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超过一亿港元。1996年,他又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
在1996年至1999年短短几年间,赖昌星领导的走私集团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包括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通信设备、电器、西药原料等,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之首。
为了扫清走私过程中的障碍,赖昌星渗透并攻破了海关、港监、商检、边防等所有可能阻碍走私的环节。他还野心勃勃地在党政机关的关键人物上施展手段,构建了一个庞大、紧密、安全的关系网络。结果,3名省部级、20名厅局级、86名县处级干部以及数百名工作人员被他拉拢,成为其走私犯罪的帮凶和保护伞。面对这些令人震惊的事实,人们不得不对这位“学识浅薄”却手段高明的“魔鬼”表示惊叹。
需知,昔日厦门海关所征收的关税与进口环节税仅50亿人民币。然而,调查组仅用十日便揭露了一起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110亿人民币,此消息一出,众人无不惊愕。
据透露,自1996年至1999年的三年间,赖昌星犯罪集团累计走私成品油超过450万吨,平均三天便有一艘万吨油轮挂赖昌星之名;同时,走私香烟数量高达300多万箱,按当时市场情况,黑市上的进口香烟几乎每两包就有一包来自赖昌星的走私。而这些仅是赖昌星走私集团获利的一部分,结案时,查获的走私货物总价值高达530亿人民币,此案因此得名“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
有知情人透露,赖昌星将“走私所得”的一半甚至70%用于打通关系。他的手段可以简单总结为“七子”: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车子、本子(护照)、孩子。把这“七子”全方位关照到,往往就不愁打不开走私的路子。他如同织网的蜘蛛,四处逢源,最终编织出一张复杂、实用、坚固的走私网络。
赖昌星关系网广泛,从公安部到海关,他都打点得周到。平时宴请受贿官员享用鲍鱼等奢华佳肴,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酒席上只是达成目的的手段,回到办公室后,他只吃简单的菜粥。即便逃亡海外,这一习惯也未改变,对他而言,似乎只有简单的菜粥才能带来踏实与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