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补偿也是违法解除!如何区分医疗期、病假、停工留薪期?|劳动法江湖

职场   2024-11-01 11:11   江苏  

业务不精害死人啊!文末有表格对比。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10日,张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腰外伤,此次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2022年5月23日,张三向公司提出请假,公司以张三请假时间过长,医院检查报告并未显示不能正常工作,未同意张三的请假申请。

2022年5月26日,公司向张三出具《限期返岗通知书》。

2022年6月16日,公司向张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载明:你病休累计已满法定6个月医疗期,你表示不能返岗,需要继续治疗,公司决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依法给予你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总计100532.59元。

张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5677元。

法院认为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理由为张三医疗期满未返岗且不同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就此解除理由,详尽分析如下:

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目的在于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援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受到限制,且劳动合同期满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期满。医疗期属于法定期间,是法律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时间段,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属于事实期间,是“弹性”的时间段,实际发生多少是多少,医疗期满,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劳动者有权继续享受病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从前述释明可以看出,就本案张三所涉之情况,已经过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即张三在本案中享有的是停工留薪期而非医疗期,公司混淆了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的概念,故公司却以张三医疗期满未返岗且不同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相应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案号:(2024)苏02民终3333号

 

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

适用对象不同

主要适用于企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这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

期限计算方式不同

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

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待遇保障不同

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等福利待遇。绝大部分地区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期满后的处理不同

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职工可能返回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能力恢复),也可能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等,或者如果确认需要继续治疗,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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