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有个状元叫郑元和,他的正妻是一个娼妓还被封为国夫人,被后世传为一段佳话,这是怎么回事呢?
唐天宝年间郑元和随父郑仁仰任常州刺史迁居毗陵(无锡)三皇街。郑元和少年天资聪慧,其父常以“吾家千里驹”自豪。不到二十岁就以“名列第一”的成绩通过了常州地方的科举考试,取得入京会试资格。
第一次到京城,周边的景色让他眼花缭乱,太多的新鲜和诱惑,于是一次意外,他误入花街柳巷结识了烟花女子李亚仙,整日沉迷儿女情长,宿在李亚仙的房中醉生梦死不思进取,于是热恋期还没过他就成功的误了考期。
本来上京就是为了赶考的,结果这一下考不上功名,实在和家里无法交代,屋漏偏逢连夜雨,他带来的赶考钱也在妓院耗尽,于是老鸨随便找了个理由下套就给他赶出了妓院。
流落街头的郑元和无处可去,就拜了个师傅学唱挽歌,成为代办丧事的挽歌手。
一日,郑元和正在给客人家唱挽歌,碰上其父进京,父亲痛骂儿子不肖,玷辱门庭,一顿毒打险些让郑元和丧命,父子关系决裂,郑元和彻底沦落街头成为了乞丐。
李亚仙逛街之时碰巧撞见了郑元和在街头奄奄一息快要饿死了,她感念郑元和当初对自己的厚待,于是不顾鸨妈阻挠,毅然赎身与他同居,决心重塑公子。
郑元和“浪子回头”,终于高中“名列第一”,授成都参军之职。李亚仙知道自己身为娼妓有辱官府,阻碍郑元和的前程,想要和他和离。
郑元和坚决不肯,如果为了做官就要舍弃糟糠之妻,那么他宁愿不做官,与此同时,郑父移官成都府尹兼剑南采访史,李亚仙的行为让郑父深受感动,便爽快地认下了这个儿媳妇,至此父子和好团圆。
天宝十四年“安史叛乱”,郑氏父子护驾有功,加官进爵,李亚仙也封为国夫人,“生有四子皆为大官”。
这个故事最早出自唐代元稹《酬自学士代书一百韵》里,讲的是书生郑元和和妓女李亚仙情深义重不离不弃的故事。
人这一生锦上添花的人有很多,能雪中送炭的人少之又少,多少夫妻不能共富贵,又有多少男子建功立业转瞬间抛弃了糟糠之妻,郑元和的好就在于做官之后还不忘李亚仙落难之际的真情。
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许多人成名成腕之后最先干的就是离婚,美其名曰感情不和,打着真性情不耽误彼此的名号,随着自己的一步步高升,身边的人越换越频,一男人真正的品质不在于你爬的多高而是在于你是不是忘本。
其实夫妻走到最后并不全是依靠感情过日子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义务和担当,前三十年是花前月下,后三十年是为了当初信誓旦旦的诺言买单,君子一诺、重千金,既然承诺了就要言必信行必果。
婚书为什么又称婚约,婚约也是合约的一种,任何单方面的毁约都是失信的行为,既然你毁了承诺,那么就不要说什么互不相欠,一别两宽,你注定是欠了她/他的,因为当初承诺的一辈子没做到。
你们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