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处置“奸淫幼女”犯?宋朝为此第一次立法,清嘉庆皇帝的做法令人称赞

百科   2024-10-30 18:54   黑龙江  

清朝嘉庆年间,有一起震惊全国的谋杀案,一位隐忍行凶长达十六载的七旬老者张良璧,利用邪恶的采阴补阳法专门针对幼女,来换取青春永驻。

据史书记载,张良璧作案手法隐秘,专挑幼女下手,因此一直未被察觉。他采用银管探阴,恣意吸取精髓;待受害女童尚未断气,便将其送回家中,有时数日,有时十数日后才死去。

张良璧之所以会使用这种邪术,源于他偶然间得到的一本邪书,书中详细介绍了采阴补阳的方法,声称可以永葆青春。自嘉庆元年至十六年期间,他每年都会残害一名幼女,共造成11名幼女死亡,1名残疾。

张良璧是徽州歙县颜子街人,尽管年逾古稀,却仍显年轻,他沉迷于“采阴补阳”之术。胆大包天的他,多年来始终逍遥法外,未被朝廷察觉。然而,他的罪行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正义的制裁。

当时,中国的医疗体系中有一套阴阳五行理论,用以解释生命的起源与万物的兴衰变迁,这是一种科学的理论。然而,张良璧却将其扭曲,利用此理论进行罪恶的勾当。

他的作案手法是:每年从外界诱骗或拐卖一名小女孩,然后用自制的迷药将其迷晕。由于这些受害者大多身体虚弱,无法抵抗他的伤害,因此往往很快便离世。

尽管当时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相当严密,但对于失踪人口的追踪调查仍然存在巨大的漏洞。即使有民众报案,大多数情况下也是石沉大海,因为在那个时代,无论是办案设备还是侦破技术都非常简陋,缺乏现代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使得案件的侦破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直到某一天,一位母亲无意间听到女儿提到邻居家的女孩经常去张家,每次回来总是满载而归,但具体原因却不得而知。这位母亲立刻联想到了所谓的“采阴补阳”之术,于是果断报了官。官府得知此事后,如临大敌,迅速将张良璧逮捕归案。

面对指控,张良璧拒不认罪,声称自古以来从未听说过什么采阴补阳之术,为何要用如此荒诞不经的事情来冤枉他人?然而,官府原本就对他的健康状况和外貌产生了怀疑,现在看到他否认罪行,自然毫不留情地对他施以严刑拷打。

当这个恶贯满盈的事件终于大白于天下之时,当时的巡抚愤怒至极,对张良璧判处了斩首示众的极刑。

随后,案件经过整理上报给了嘉庆皇帝。然而,嘉庆皇帝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张良璧的罪行严重,应当处以凌迟之刑。于是,他亲自修改了判决,下令将张良璧处以凌迟之刑,并要求在行刑过程中,必须当着受害者家属的面进行,以此告慰那些无辜逝去的灵魂。

嘉庆皇帝还特意命令将张良璧的全部财产充公,用以赔偿受害者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196年2月5日,在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也发生了一起男主人强奸仆人九岁女童并致死的案件。

因为这起案件,宋廷出台了一条“强奸幼女罪”的法令。

“诸色犯奸”条下:“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庆元条法事类·杂门》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针对幼童保护的立法措施,规定对十岁以下的幼童进行性侵犯,即使幼女同意,也等同于强奸罪。此后,元明清三代的法典中都以此项法令为标准保护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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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诌捡史
胡诌捡史,沧海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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