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宝
□周殿祥
掏宝是过去村里农闲或者红白事宴时人们常见的一种赌博活动,也是当时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大部分以少许金钱输赢为赌头,当然也就催生了极个别以此为生的“耍钱汉”,人们戏称为“白活”。
掏宝不同于其他的赌博活动,无需过多的道具,也不复杂,但极考验人们的心理素质。掏宝的一方是“庄家”,只需准备四根完全一样的“棍棍”,玩家给这起名叫“宝子儿”,其中的三根上分别刻上“一”“二”“三”的划痕印迹,一根上面什么印迹也没有,约定俗成这根就是“四”;再准备一个适中的能够仅装下一根的容器,这个容器必须是完全不透明的,玩家称之为“宝盒”。玩家会将这简单的两样东西用不同的材质制作得非常精美,随身携带,时不时拿出来向别人炫耀一番。
掏宝的玩家分为两方,“庄家”是资金相对雄厚的一方,人数不会太多,但联系非常紧密;另一方是押宝的,人数多少不受限制,就是凑在一起的“散客”,彼此没有什么联系。掏宝时,代表“庄家”一方上场的唤作“宝官”,在自己面前画一个“х”,正对自己的一方空隙约定俗成为“一”,按逆时针顺序开始,所对应的空隙依次为“二”“三”“四”;每次“宝盒”内只允许放入一根“宝子儿”,宝盒要放在“宝官”面前,众目睽睽之下,无论是谁,都不能再动一下这个“神圣”的盒子,押宝的下注完毕,“宝官”才可以拿起盒子打开,看谁猜对谁猜错,决定输赢。通常情况下,庄家往往是掏宝的一个,坐宝的一个,分工负责。整个过程,掏宝人始终不和押宝人见面,生怕内心不够强大,被面相出卖,让押宝人看出端倪,猜出心思,大输特输。
掏宝的规则也很简单,猜对赢猜错输。“宝官”宣布开始,押宝人就可以出手下注了,只要 “宝官”没有宣布“开宝”前,押宝人随时可以改变或者撤回。押宝人既可以在四个数字中只猜一个,叫“打独红”,一旦猜中,“庄家”以一赔三;也可以在四个数字中任意选择二个或者三个,猜中的是以一赔一,同时押“一”“二”的叫“小杠”,“三”“四”的叫“大杠”。经常可以见到的场景是押宝人之间意见不统一,出现“买注”的情况,某一人或者几人将其他人所猜的数字统一搬到自己所猜的数字当中,“开宝”后自己猜中了,“庄家”赔出的钱全部归为已有,别人原来猜中被自己强行搬过来的,则要将本金和应该赢到的金额全部由自己赔给对方。如果运气好,“买注”成功,有可能一局定输赢,“庄家”只能宣布破产,掏宝就此结束,这足以让“买注”者吹上好一阵子的。如果“庄家”的一方配合默契,看到押宝的稍空下一个数字,“宝官”是可以及时宣布“免几”的规则,所有的押宝人就不能再猜这个数字,一旦“开宝”时真的是免掉的这个数字,“庄家”一方将大小通吃。
1990年以前,我一直在老家生活,那时村子里居住的人很多,每到农历的腊月和正月或者村里有谁家办红白事宴,聚在一起的人们难免会玩起了掏宝。记忆中的场面很是红火热闹,一间小屋子里面挤满了人,男男女女的。有凑热闹的、有跃跃欲试想分一杯羹的、有赢了钱兴高采烈的、也有输了钱垂头丧气的;有自己不赌专给别人支招的,也有给押宝人分析“宝官”心理的,什么心态的人都有。人们相信“胡不顺拿烟熏”,无论输赢的人都在抽烟,整个屋子乌烟瘴气人声嘈杂的,但丝毫阻挡不住进进出出的人们。
任何事情都一样,但要适可而止。沉迷于掏宝的个别人,都是把光景过成了日月,鲜有发家致富、出人头地的,倒是为这些人提供场所的人家尝到过一些甜头,通过“打贯”(抽分子钱)的方式赚得仨瓜俩枣。绝大部分久赌成瘾的“豪客”,或是想通过掏宝不劳而获,甚至一夜暴富的,下场都很凄惨,他们有的家庭失睦、有的妻离子散,唯一收获的就是自己成为街坊邻居甚至是亲朋好友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赌博真的害人不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