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在执行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时,仅用一天时间即将案款执行到位,并专程上门将执行案款送到申请人手中。
案情回顾
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因王某双目失明,生活难以自理,离婚协议约定李某每年支付王某扶养费2000元,后因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扶养费,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李某每年支付王某扶养费2000元。但李某迟迟未履行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向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赵湾法庭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迅速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将扶养费以微信转账方式足额交付至法庭。
执行经过
驱车接人
考虑到申请人双目失明、行动不便,加之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赵湾法庭工作人员遂决定先到银行将案款换成现金再上门送达。执行干警驱车到达申请人居住地后,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扶养费交到申请人手中。接过扶养费后,申请人连声道谢,并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现场交付标的款
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由法官干警将案款一步到位送上门,是旬阳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务实举措。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旬阳市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措施方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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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赵湾法庭 龚泽钰 | 编辑:刘娟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