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钱该找“谁”要?

民生   2024-12-14 17:00   陕西  



A公司与介绍人

互相推诿

那么小高的工钱到底该找谁要

……





案 情 简 述




2022年期间,小高经案外人老张介绍在A公司承揽的工程中从事挖掘机施工工作。老张与小高口头约定工费为100元/小时,小高一共在指定地点工作40小时,合计费用4000元。完工后,小高要求结清费用,但均被A公司以种种借口拒绝,故小高提起诉讼。





案 件 审 理




宝坻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A公司在承包工程期间,由小高驾驶小型挖掘机进行施工,A公司与小高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成立事实的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且该承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现小高已为A公司完成施工活动,A公司理应向小高支付费用,其拒不支付费用的行为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双方对每小时的施工单价存有争议,法院经网络询价,小高主张的100元/小时的价格,并未超出当时市场合理价格,故法院支持小高的诉请,判决A公司给付小高报酬共计4000元。


END

来源:天津高法编辑:代娟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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