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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三人对簿公堂,
亲情岌岌可危如何修复?
老人体弱多病急需赡养,
是强制执行还是温情化解?
直击今日执行现场:找寻丢失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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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姐弟俩系继母子关系,姐弟俩年幼时,其父亲与原告结婚,此后原告和其父亲共同抚养他们直至成年。2012年,原告丈夫因车祸去世,张某想着十几年来自己把姐弟俩当作亲生孩子对待,现在丈夫虽已去世,也还有两个孩子可依靠。然而二人在父亲去世后各自外出务工,未对张某尽到赡养义务。后原告因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来源,无奈下将姐弟俩诉至旬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旬阳法院审理该案后,判令二人每人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6000元。判决生效后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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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现在身体不好急需用钱看病,他们现在日子过得好,请法官帮我把赡养费要回来!”
“我觉得法院判的不对,我不上诉但是现在也不会给钱!”听了双方的心声,执行法官察觉到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考虑到申执双方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迅速开展线下调查,希望寻找一个突破口,既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缓和双方关系,将亲情维系下去。
通过深入村组调查了解到,姐弟俩常年在外务工,现均已成家并育有子女。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也都已为人父母,回想下张某抚养你们成人的恩情。俗话说,父母是子女第一任老师,如果自己不尽到赡养义务,你们的子女是否会效仿你们的行为呢?”“如果不积极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将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会对子女产生一定影响。”
经过法官耐心疏导,最终姐弟俩转变态度,表示愿意承担赡养的义务,只是现在务工收入不高还要养活孩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老家的房子,希望将老家房子的份额转让继母来抵扣赡养费。执行法官随即与张某联系,张某表示理解孩子们在外生活养育子女的不易,同意以房子份额来抵扣赡养费。姐弟俩还承诺不定期回家探望张某,给予其心灵上的安慰。至此,母子间的嫌隙被消除,丢失的亲情被找回。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赡养老人也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旬阳法院定会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肃清不良风气,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END
文稿:执行局 南方 | 编辑:赵景丽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