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多番调解浇灭邻里双方“心头火”

民生   2024-07-30 17:00   黑龙江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如我在诉,念兹在兹

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

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小案”

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基本案情

2024年初,五常市某小区住户金某突然发现自家墙面反水,室内墙面以及柜子里的衣物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水泡。经与物业联合调查发现,因楼上住户胡某家中无人,窗户被风吹开,室内供暖管受冻开裂漏水导致。金某将自家房屋重新装修后就赔偿事宜与胡某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五常法院,要求胡某给付经济损失12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胡某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造成损失的原因并非是自己人为导致,金某所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金某则认为自家房屋因胡某家供热管线冻裂被水淹,经济损失理应由胡某承担。


调解过程

考虑到该案虽不复杂,但直接判决并不是“最优解”,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从一次性化解纠纷、缓和邻里矛盾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金某家中,通过坐下来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稳定情绪,能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冷静地解决问题。整个调解过程经历了多次来回,法官团队不断释法说理,但双方始终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此次调解未能成功,法官团队察觉到通过此次调解双方情绪有了缓和,但碍于心结仍不愿意让步,决定先让双方回家冷静一下,再慢慢调解。

在后来的几天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继续耐心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多方咨询,评估房屋修复金额,并再次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了调解。在法官团队的持续努力下,案件迎来了转机,胡某同意给付金某5万元赔偿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至此,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工作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不仅要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更要走进群众内心。下一步,五常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法理相融,着力为人民群众化解“急难愁盼”。





来源:民一庭 刘博  政治部 钟 月

一审:杨   梓

二审:赵越超

三审:窦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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