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午9时起,程法官和助理的调解工作一直在持续,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地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涉案土地中的9大亩由王珍经营耕种,其余土地返还给五原告。返还土地中的2大亩由王珍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承包耕种。王珍当庭给付五原告2大亩土地四年的承包费共计4800元。
久违的笑容洋溢在在场的每个人脸上,这片笼罩在一家人身上的乌云也终被驱散。此刻,王珍也终于不再坐在被告席上落泪,站起身来激动地抓着程法官的手,止不住的向法官和助理道谢。
离开法庭前,程法官一再叮嘱到:“这回还得给老婆婆继续送大米啊。”王珍也笑着回答:“好的法官,一定送!一定送!”
来源:民二庭 宫喜媛
政治部 钟 月
一审:杨 梓
二审:赵桂华
三审:窦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