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常法院常堡人民法庭“家门口”流动纠纷调处室来到村民张某家中,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做调解工作。
村民李某于2010年购买本村房屋一处用于个体经营,房屋附带园田地约1000平方米。近日,李某偶然得知该房屋原附带的园田地不止如此,西侧还有约200平方米被邻居张某占用了,故找到张某要求返还。张某表示李某购买房屋时,附带园田地即是当前大小,自身不存在侵占行为。双方多次交涉均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通过实地踏查、调阅地籍档案等了解到,案涉房、地面积与地籍档案中显示不一致,如经过鉴定、测绘等方式,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不利于解开邻里“心结”,如能调解将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矛盾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法官团队没有放弃,多次来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李某也终于向法官敞开了心扉,表示有购买张某房屋扩建经营场地的想法。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再一次来到了张某家中,组织双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解。
最终,张某同意以16万元的价格将房、地使用权转卖给李某。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团队召集了周边邻里,对房、地的现状、四至进行了勘察,与四邻进行了确认,双方当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李某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常堡人民法庭 赵金红
一审:杨 梓
二审:窦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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