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司法助力润民心 法护秋收好“丰”景

民生   2024-10-24 16:58   黑龙江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金色的稻田代表着希望
五常法院小山子法庭始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主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
送到乡亲们的心坎上

王某是小山子镇的水稻大户,每年秋收时节都会雇佣当地村民来收割水稻。同村的周某在为王某收割水稻时,由于动作过快,不小心用镰刀将自己的手臂割伤,王某立刻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虽未伤骨头,但创伤面积非常大,花费了医疗费近万元。出院后,周某回家休养,无法继续干活。因周某家庭的全部生活开销都需要他在外做农活支撑,故想要王某赔偿护理费及误工费。

与此同时,王某也陷入了困境。不用机器收割水稻本是想节约成本,却在收割初期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工人们也都纷纷去别家干活或窝工,明里暗里地说:“我们不能割伤自己给东家惹事,到时候东家不赔钱我们怎么活啊。”

这日,周某和王某都来到村委会寻求村长的帮助。周某想要起诉王某,让村长为其作证。王某则是想让村长帮忙说服工人们继续好好干活。村长多次调解未果,便带二人来到了小山子法庭,希望法官协助调解。

“割伤手臂本是周某自己不小心,我也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也不能一直管他吧。”“种子农药化肥的经销商都在找我要钱,钱都投进了地里,垫付的一万元医药费还是我东拼西凑来的……”沟通中,王某表达了自己的委屈,也向法官讲述了因周某在村中同其他人说自己不赔偿,导致自家地里的工人纷纷罢工,影响了秋收。

“干活就是为了挣点钱,全家都等着我挣钱吃饭呢,我受伤这么严重今年秋收啥也干不了了,法官你给我评评理啊!”说到这里,周某情绪也激动起来。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张法官拿着周某的病历询问了权威医生,详细了解了此类病情所需的修养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同时,又向村长询问了农民秋收时节平均收入及周边米厂今年的水稻价格。
做到对纠纷心中有数后,计法官和张法官又对周某、王某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张法官向王某解释了作为雇佣者,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家庭条件确实困难,还有老人孩子需要抚养,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程序将耗费双方大量人力物力,周某要求的赔偿范围合情合理。同时表示,王某现处于秋收阶段,一次性赔偿实属不易,希望双方经过沟通可以互相理解,各让一步。
经过计法官和张法官的耐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除去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再赔付周某2000斤水稻,并当场交付,同时承诺待自家水稻出售后,再赔付周某一万元。双方在法官们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矛盾化解后,同村的工人们纷纷表示,“原来无论在哪里工作,农民工的权益都会有法律的保障”,并再一次点燃了工作的热情。王某也因工人们的卖力工作,及时完成了水稻入仓,未对后续程序造成影响,经济效益也得到了保障。


来源:小山子法庭  张丛杨

一审:杨    梓

二审:计福来

三审:窦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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