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印自卫反击战,那不可避免的要提到一个国家“巴铁”——巴基斯坦。而了解巴基斯坦,就不得不要谈到“印巴冲突”的历史渊源,更是要知道他们原来是一家——确切地说,都是属于英国的殖民地“英属印度”。
“英属印度”指的是从1858年到1947年,英国人在南亚次大陆上建立的殖民区的统称,其中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缅甸。
然后我们就直接把时间切到1947年。
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满目疮痍的大英帝国早已雄风不再,昔日“日不落帝国”已无力在全世界范围内维持庞大的殖民体系,尤其是在版图中占用重要地位的“英属印度”,更是燃烧起了熊熊独立烈火。
事实上,印度在沦为殖民地后,独立反抗的运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到了二战结束,独立浪潮达到了最高潮,其中有两股最大的力量。
一股力量就是“圣雄”甘地领导的“国民大会党”(就是“国大党”),以印度教教徒为主的国大党是印度最大的一股政治力量,在甘地的领导下通过“非暴力不合作”方式,一步步向着全印度独立的目标迈进。
而另一股力量,是穆斯林领袖真纳。真纳原先也是国大党党员,但因为觉得穆斯林在国大党内没地位等多种原因,在1920年脱党,将全印度的穆斯林信徒联合了起来(1906年印度就成立了“穆斯林联盟”)。1931年,真纳将印度的各个穆斯林为主的省份的首字母拼在了一起,组成了单词“巴基斯坦” (Pakistan)。
于是,这两股力量在共同谋求独立的大目标下,又在小目标上分道扬镳——甘地谋求统一的大印度,而真纳要求穆斯林的“巴基斯坦”独立建国。双方其实已经开始了各种冲突。
那么作为宗主国的英国是什么态度呢?
英国首先是不想丢掉这块苦心经营百年的殖民地,但形势实在迫人,由不得他们。退而求其次,英国最初也是希望能够保留一个完整的印度大联邦,作为一个亲西方的大国来遏制东亚兴起的共产主义,所以他们提出了以印度教徒为主的“印度斯坦”、以穆斯林教徒为主的“巴基斯坦”和以几百个个实际上半独立的土邦王国为主体联合组成的“印度联邦”,但后来发现印度和巴基斯坦这两股力量实在无法调和,在经过诸多努力和谈判之后,最终决定放弃。
1947年2月21日,英国政府终于决定把路易斯·蒙巴顿子爵派到了印度,接替之前已经焦头烂额的韦维尔子爵。
蒙巴顿是“英属印度”历史上最后一任总督。
因为他来的使命,就是收拾残局——行就行,不行就让印度独立。
要溯源“印巴冲突”,“蒙巴顿方案”是一个永远绕不过去的点。
路易斯·蒙巴顿这个人其实很有意思(以后单写),是标准的“富二代”+“官二代”——他的母亲是英国伟大的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女,他在理论上拥有欧洲八个国家的王位继承权。在二战中,蒙巴顿做到过盟军联合作战司令,并从1943年起担任东南亚战区盟军总司令。
后人对这位看上去似乎“文武双全”的老兄褒贬不一,有不少人认为他只会夸夸其谈,能力一般——作为一个有力证据,就是他炮制出的用来解决印度独立问题的“蒙巴顿方案”。
平心而论,当时换谁来解决“印度独立”的问题都是非常棘手的一件事,蒙巴顿确实也是临危受命。
但是, 以现在眼光来看蒙巴顿提出的“蒙巴顿方案”,其实核心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有的问题和矛盾先打个包包住,然后把这个包袱从大英帝国身上尽快先甩走再说。
“蒙巴顿方案”总体来说就是“一刀切”:以宗教信仰来划分国界,而不考虑语言、文化、民族和历史习惯——穆斯林聚居的地方归巴基斯坦,印度教教徒聚居的地方归印度。
蒙巴顿于1947年2月抵达印度,6月就公开正式提出将推行“印巴分治”,而且明确宣布将在8月份就推行——在短短两个月,就要将之前纠缠得难解难分的各种势力做一个划分了断,蒙巴顿的魄力让人叹为观止。
而且他的做法更厉害。
为了答应印度和巴基斯坦两股势力要求的“划界人必须没有任何倾向”这个要求,蒙巴顿倒是发挥了高超的沟通才能,连哄带骗把一个叫西伦尔·德雷克里夫的原英国伦敦律师叫到了印度,在印度43摄氏度的高温天气里,在几乎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对着一张1943年出版的英属印度地图,用铅笔“哗哗哗”地在那里划分积怨已久的各种势力的分界线。
在这紧张的两个月时间里,那条著名的“德雷克里夫线”就这样诞生了。
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布独立建国。
1947年8月15日,印度宣布独立建国。
就在巴基斯坦独立的这天,蒙巴顿才宣布了“德雷克里夫线”,在此之前一直保密。
这条由伦敦律师划分的国界线一公布,就在印度次大陆上引起了空前的混乱——很多印度教和锡克教教徒一看,“我的天!我住的地方被划分到巴基斯坦了!”而很多穆斯林一看,“什么情况?我现在算是住在印度?!”
于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大量的异教徒开始全家迁徙,离开世代居住的地方,而“强制移民”也随即开始。
在这个过程中,混乱、冲突和屠杀不可避免的爆发了。
那是人类历史上黑暗的一页:据后来的统计数据显示,至少有50万以上的人死在了这场突如其来的迁徙冲突中,1200万以上的人无家可归,其中相当数量沦为了难民,成为了如今印度和巴基斯坦“贫民窟”的 住民。双方之间的矛盾、不和甚至仇恨,也从此开始一代代的传递下去。
那么,是否是“长痛不如短痛”呢?
不不不,“蒙巴顿方案”留下了很多后遗症。
如果说“蒙巴顿方案”是给“印巴分治”动了一次留下很多后遗症的手术的话,那么“克什米尔”就是其中不断引起感染的最大伤疤。
克什米尔,全称“查谟和克什米尔(Jammu&Kashmir)”,位于南亚次大陆的西北部,处于青藏高原西部与南亚北部交界的过渡地带,面积19万平方公里,当时人口大约500万,是“英属印度”里规模最大的几个土邦之一。
从思想文化上说,克什米尔自古就是南亚次大陆的思想交汇之地,佛教、印度教在这里都很兴盛,14世纪又传入了伊斯兰教。从地理位置上说,克什米尔北临阿富汗,西邻巴基斯坦,南接印度,东靠中国,由此可见此地注定是块不平凡之地(克什米尔和中国也有渊源,此文只讲述蒙巴顿方案)。
“蒙巴顿方案”在分治印度和巴基斯坦时,曾对第三方势力——几百个印度土邦提出建议:根据土邦王公的自由意志选择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土邦都选择加入了印度,小部分加入了巴基斯坦,但还有一批非常棘手的土邦无法适用这个规则——克什米尔就是其中比较明显的一个土邦。
克什米尔的君主哈利·辛格是印度教徒,在情感上肯定倾向于并入印度,这也符合“蒙巴顿方案”的“王公决定”原则;但另一方面,当时在克什米尔,77%都是伊斯兰教徒,只有20%是印度教徒(还有3%是锡克教和佛教),如果按照“蒙巴顿方案”的“宗教人口”原则,克什米尔又应该并入巴基斯坦。
按照哈利·辛格最初的意愿,克什米尔最好谁也不投靠,自己独立建国算了。但是这个方案遭到巴基斯坦和印度双方的共同拒绝。在克什米尔邦内,两支力量最大的党意见相左:穆斯林会议党自然主张归入巴基斯坦,而印度教徒为主的国民会议党要求归入印度。
这个问题最开始也并非不好商量,但关键在于,之前英属印度的另两个比较大的土邦“海德拉巴“和“朱纳加尔”,都是君主是伊斯兰教徒,希望归入巴基斯坦,而帮内以印度教徒居多。印度当时并没有遵守“宗教信仰”原则,而是直接派兵把这两个土邦吞并掉了。
这就让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变得无路可退:你不能当“双标狗”吧?
1947年10月,就在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克什米尔河谷地区的穆斯林发生了武装起义。
这场起义从根本上动摇了哈利·辛格的信心,他立刻向印度表示愿意归顺,并要求援军,印度自然求之不得地飞速派兵进入克什米尔地区。不久之后,巴基斯坦也开始派兵,双方终于在这块争议之地兵戎相见。
这场战争一直打到了1949年1月1日,双方在联合国的调停下停火,确定了停火线并进行了势力分割(但没举行公民投票)——克什米尔的3/5领土和3/4人口被印度控制,印度成立了邦政府;其余部分归巴基斯坦控制,巴基斯坦成立了“自由克什米尔政府”。
但谁都知道,这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时至今日,克什米尔依旧是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最大的火药桶,大大小小的冲突乃至战争延续至今。
当然,还有另一个遗产可以说道一下:孟加拉国。
孟加拉族是南亚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早期在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多信奉印度教和佛教,到了13世纪受外来影响,伊斯兰教成了最大的宗教。1338年,“孟加拉苏丹国”建立,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形态存续到被英属印度吞并为一个省,还曾被英国殖民者分为“东孟加拉”和“西孟加拉”。
也正是因为全国绝大多数人信奉伊斯兰教,这也让孟加拉在1947年印巴分治的“蒙巴顿方案”中成了另一个烫手山芋。
按照“蒙巴顿方案”的“宗教原则”,信奉伊斯兰教的孟加拉应该归属巴基斯坦。但按照地域、民族、语言和文化来看,孟加拉和巴基斯坦其实八杆子打不到——两块地方根本就不连接,中间相隔2000公里。巴基斯坦人说英语和乌尔都语,孟加拉人说孟加拉语,两地的文化和习俗也完全不同。
但是,就因为信奉的是同一个宗教,所以当时的巴基斯坦领袖真纳坚持要将孟加拉划入巴基斯坦,而蒙巴顿则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好吧,既然你们坚持,那就给你们吧。
所以,1947年的“蒙巴顿方案”除了留下克什米尔这块“大伤疤”外,还留下了一个“天外飞仙”——与巴基斯坦隔着印度东西相望的孟加拉也归属了巴基斯坦,称“东巴基斯坦”(当时境内的“西孟加拉区”归属了印度)。
当时划分好之后,连路易斯·蒙巴顿自己都预言:未来孟加拉肯定会独立的。
他这个话还真的说中了。
巴基斯坦建国后,关于“西巴”和“东巴”之间的矛盾其实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论经济发展程度和文明程度,“西巴”明显高于“东巴”,所以领导权一直掌握在“西巴”手里,各种资源投入也明显倾向于“西巴”。但“东巴”有一大优势,那就是人口远远高于“西巴”。并且随着高等教育的渐渐普及,“东巴”的精英阶层越来越不满足于处处低“西巴”一头。
矛盾终于在1971年3月26日总爆发——东巴基斯坦人在这一天高喊一声“阿西巴”,宣布独立建国,临时政府设在印度的加尔各答。
为什么会设在印度?那是因为孟加拉谋求的独立背后,一直有印度的影子。印度当然不能容忍自己的头旁和脚侧各睡了一个“巴基斯坦”,所以一直鼓励孟加拉独立建国。
巴基斯坦当然不能容忍这种行为,立刻进行干预,而早有准备的印度随即在苏联的支持下,派兵入侵东巴基斯坦,随即又将战火扩展到了西巴基斯坦。
这场战争打了一个多月,巴基斯坦吃了大亏,战场上的失利导致谈判桌上的让步,最终只能默认“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建国的事实。
1975年10月,巴基斯坦和孟加拉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孟加拉有童婚传统
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各种冲突延续至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方曾经大打出手。
上升到“全面战争”规模的,一共有三次,史称“三次印巴战争”。
尽管印度的国土面积是巴基斯坦的三倍多,人口是巴基斯坦的六倍多,经济、军事、工业等各方面都遥遥领先,但三次战争下来,也并不是完全占得上风。
“第一次印巴战争”发生在1947年,就是因为之前提到的那场克什米尔地区争议。
当时克什米尔的穆斯林宣布起义后,得到了一支从巴基斯坦西北部出发的“克什米尔解放军”帮助。这支非正规军队一开始一路胜利,但并没有好好利用优势,军纪也很涣散,经常劫掠当地百姓。
印度在接受克什米尔君主要求后派了正规军进入,并且大大发挥了空军的作用,“克什米尔解放军”开始一路败退。此时巴基斯坦也派出了正规军,但为时已晚,双方在克什米尔地区缠斗一段时间后,印度占了上风,直到联合国干涉停火。
后来的克什米尔地区划分也体现了印度的优势——他们不仅占据了大部分克什米尔的土地和人口,且都位于相对富饶地区。
“第二次印巴战争”发生在1965年,起因是关于一个叫“库奇兰恩”地区的争夺。
库奇兰恩面积1.8万平方公里,是印度河入海口附近的一块盐碱沼泽地地,每年雨季的时候大部分地区都会被洪水淹没。这块默默无闻的小地方原本印度和巴基斯坦都不重视,结果却因为传出“下面可能蕴藏石油”的说法,成了第二次印巴战争的导火索。
一开始双方还只是围绕几个哨所的争夺,且在英国首相道格拉斯·霍姆的调解下达成了停火。但就在签订停火协议的当天,印度内政部长忽然公开说了一句:“克什米尔是印度的一部分,不容谈判和辩论。”这句话大大激怒了巴基斯坦,双方战火重开。
恢复交火后的印巴双方都派出了大量坦克部队和空军战斗机,冲突很快上升为全面战争。在这一场交手中,配备美国“佩刀式”战斗机的巴基斯坦空军大出风头(当时苏联扶植印度,美国支持巴基斯坦),用当时全世界最先进的“响尾蛇”空对空导弹打得印度空军找不到北。印度军队在失去制空权的同时在地面交火中也落了下风,不仅进攻巴基斯坦的军队被打退,反而还丢掉了1200平方公里的国土。
1965年9月23日,印巴宣布接受联合国调停,全面停火。“第二次印巴战争”以印度吃亏而落幕。
“第三次印巴战争”发生1971年,就是因为孟加拉独立建国而爆发的。
在这一次的战争中,印度方面目标明确:东攻西扰。印度向东巴基斯坦派出了大约17万部队,要求在最短时间内攻下对方首都;向西巴基斯坦派出约25万部队,目的就是牢牢牵制住对方的救援力量。
而巴基斯坦在战略上就比较被动,除了在本土要抵挡印度的进攻外,对东巴基斯坦那块“飞地”的救援是力不从心的。原本巴基斯坦还指望美国救援,但美国除了发声宣布要干涉并像模像样派遣了航母编队外,没有任何进一步行动,导致东巴基斯坦在短短一个月就因为孤立无援而无条件投降,生米被印度煮成了熟饭——占巴基斯坦领土16%,人口占56%的孟加拉成功独立建国。
“第三次印巴战争”以印度大获全胜而告终。事实上这也和印度当时选准了时机点有关:苏联在中美“破冰”后全力支持印度,美国深陷“越战”泥潭无暇他顾,中国刚刚在恢复联合国席位上得到了苏联和印度系的支持,且国内政局发生动荡……
在第三次印巴战争结束后,这两个国家迄今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全面军事冲突。
但是,只要那些不断出血的伤口还存在,印巴之间真正的和平依旧任重道远。
另注:
一些国家,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一直宣传着一个政治神话,即英国在“被迫”让其殖民地独立之前,总要为其埋下分裂、动荡、仇恨的种子,并举出印巴分治和塞浦路斯分裂的历史作为证据。但是,这些教条的政治宣传没有说明以下这一点,即战后英国殖民地独立浪潮多发生在工党执政时期,而英国工党本身,作为一个以民主社会主义为纲领的政党,在殖民地政策上采取的是与自由党和保守党这些老派“帝国主义政党”不同的、现实主义的、或者说“进步”的态度。英国工党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反对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殖民地掠夺政策,主张减轻殖民地人民的负担、早日给予印度这样的殖民地以自治领或独立的地位。在战争期间,工党就已经认识到殖民地民族解放的浪潮是不可阻挡的,因此在1940年和1945年两度提出了《殖民地发展与福利法案》,主张在民族主义运动比较激烈的地区,如印度、缅甸和锡兰,应尽快加速其独立的步伐;另一方面,对比较落后的、非洲和大洋洲地区的殖民地,则在其独立前提供必要的投入,加速它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建立起完善的教育、医疗、福利和行政服务,为殖民地独立后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塞浦路斯的分裂是源于该岛的希腊族和土耳其族的争端,直接诱因是70年代希腊族发动政变、试图并入希腊,导致土耳其出兵占领其北部,长期的根源则是奥斯曼帝国在其统治时期向这个希腊人的岛屿大量迁入土耳其移民,这两件事都和英国人或者所谓“英国阴谋”一点扯不上关系。
对现代世界历史影响更为深远的印巴分治,虽然被正统史学家们斥为分裂印度的“英国阴谋”,但这些人却从来没有陈述这样的史实,即无论英国内阁也好,印度事务部也好,最后两任印度总督也好,都是竭力想让印度次大陆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而独立的,这一点上他们和甘地、尼赫鲁等人的意见是一样的。印巴分治的根源,在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长达几个世纪的矛盾和冲突。即使在当代,宗教和文化差异导致一个国家分裂的例子也是客观存在的。印度分裂的直接原因不是什么“帝国主义阴谋”,甚至也不是因为英国的殖民统治(在英国人到来之前,印度次大陆从来没有形成过一个统一的国家,即便莫卧尔帝国的疆域也没有到达次大陆的南部),而是首先在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这两个种族集团之间的矛盾,以及国大党和全印穆斯林联盟的领袖不愿意为了印度的统一而放弃党派利益和个人利益,甚至以发动内战和种族仇杀作为要挟手段。而作为印巴分治的象征,以蒙巴顿的名字命名的《蒙巴顿方案》同这段历史发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工党内阁仍然维持着大量的海外义务:要承担战前英国在印度、各海外殖民地、属地、委任统治地和自治领的防务;要派出军队维护德国及奥地利占领区、以及前意大利殖民地和希腊的秩序;要参加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救济活动,并作为联合国主要发起国之一做出巨额的捐献。要知道,英国在战争中已经蒙受了巨大损失,丧失了战前商船吨位的50%(商船是英国一个重要的海外收入来源),出口值下降到战前的40%。由于战争,英国的黄金储备和海外投资丧失了一半以上,还欠下美国和自治领35亿英镑的债务。再加上需要重建战争时期被炸毁的400万栋房屋、安置每年150多万的复员军人,英国面临极其严重的经济危机和财政困境。1947年1月20日,工党政府发表白皮书,公然承认“不列颠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许多英国人认为,现在已不能继续将英国的民族利益与英国已没有财力维持的世界帝国角色等同起来,工党政府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从所有的海外义务中撤出来,集中财力于重建国家的经济和对外贸易。其中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让印度获得独立的地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印度在英帝国里的地位获得了显著的提高,与其他的英国殖民地形成了显著的区别。印度在战前就是英国和日本最大的生铁供应基地之一,战争爆发后,大量军事和军需订货刺激了印度的经济,在印度建立了金属冶炼加工、汽车、炼油、化工、交通和电力、以及机械制造、服装和食品等工业。到战争结束时,由于印度在战争期间提供的大量物资和服务,英国已经向印度欠下11.88亿英镑的债务。此外,在战争期间,印度向英国提供了200多万士兵(包括土邦国派出的37.5万人),在从卡西诺山和佛罗伦萨到阿拉曼沙漠、再到缅甸和新加坡的漫长英国战线上,到处都有印度士兵的踪影。斯利姆将军在1946年曾回忆说,“印度是我们(大英帝国)的基地,我们在那里获取了一切物资的3/4,而我们从印度获取的一切事物中最好的就是印度陆军。”这些印度军人不仅在战场上为提高印度的国际声望做出了非凡的贡献,而且在战后成为印度社会中具有很大影响的一股力量。由于印度军人的反对,英国对在战争期间与日本合作的“印度国民军”和“自由印度军团”官兵的审判最后变得雷声大雨点小。在2万多名前印度国民军官兵中,只有不到1/4的人因为犯有“谋杀英国军官”或“残暴行为”被认为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审判,其中死刑判决不超过20人。
令英国政府感到棘手的,除了对印度国民军的审判外,更多的则是战后不断出现的反对英国统治的罢工和农民示威。1946年2月18日,在孟买甚至爆发了皇家印度海军的水兵起义。叛乱水兵虽然后来宣布停火投降,但骚动却蔓延到岸上,并波及到孟买市内,引发了群众与印度警察之间的冲突,200多名平民死亡。然而比起随后在全印度出现的种族仇杀来,这些罢工、兵变和骚乱不过仅仅是些小麻烦而已。
按照粗略统计,1945年的印度人口为3.36亿,但实际上其人口大约将近4亿。按照宗教信仰分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两大集团,前者约占总人口的2/3,后者占1/4,此外还有少数锡克教、耆那教、佛教、天主教、新教和祆教的信徒。穆斯林是作为征服民族进入印度次大陆的,在他们几百年的统治里,利用政治、经济手段迫使大量印度教徒改信伊斯兰教,此外穆斯林内部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吸引了许多低种姓的印度教徒皈依。不过,印度的穆斯林统治者以征服者自居,认为他们的平等原则不适用于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正如一位当代的伊朗法学家塔戴邦(Sultanhussein Tabandeh)所说,“……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所以值得尊重,是因为他们有信仰。但是,他们的信仰没有达到伊斯兰教所体现的崇高境界,所以应在他们与穆斯林之间作某种区别,不应与穆斯林同样对待……对于其他非穆斯林,只有蔑视,因为那些不接受一神教的人们不属于人类”,因此印度的穆斯林王朝统治者对非穆斯林的歧视和欺压也是很严重的。
英国势力进入印度后,穆斯林王朝的势力很快衰落,1857年印度大叛乱后英国人更是干脆废黜了莫卧儿王朝的末代皇帝。在这之后,印度教徒的社会地位方得以提高。印度教徒在接受西方文化教育方面比穆斯林积极,很多印度教徒通过充当英国代理商、包税人而发了大财,其中一些人甚至通过销售棉花、鸦片、军需物品和投资工商业而变成了大财阀。与此相反,穆斯林在财富积累和投资方面远不如印度教徒,因此在19世纪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出现后,穆斯林往往成为印度教徒的雇工。19世纪中叶以后英国在印度推行永久地税制,善于经商、有一定积蓄的印度教徒借此成为土地所有者或地租征收者,而穆斯林地主和贵族因没有经商技能和财富积蓄、不可能如期纳税,往往不得不放弃土地所有权,成为农民和雇农。这样,在宗教矛盾之上又增加了经济矛盾。此外,两大宗教集团在宗教戒律方面也有不少冲突。印度教崇拜牛,将牛视为神,而印度穆斯林却以牛肉为主要肉食,他们在印度教神庙附近杀牛、尤其是宰杀母牛的行为多次引起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冲突。此外,印度教徒在举行宗教仪式或节庆时往往载歌载舞,这也引起穆斯林的反感。1936年,在杰马勒普尔,一个印度教婚礼队伍在吹吹打打地路过清真寺时候遭到穆斯林袭击,造成多人死亡。1939年5月,因为印度教徒在格雅的清真寺前弹唱,又引起了两大教派间的流血冲突,11人死亡,90人受伤。
最深刻地体现印度教徒与穆斯林分歧的一点是,像许多其他非穆斯林国家里的穆斯林一样,印度的穆斯林首先将自己视为穆斯林,然后才是印度人,他们对印度没有认同感,而且认为1857年印度兵变被镇压后英印当局对穆斯林实行的“不信任政策”源自印度教徒的挑唆,穆斯林从征服者和统治者的颠峰跌入耻辱贫困的深渊也是由于印度教徒迎合英国人、帮助他们推翻穆斯林的统治。早在1884年,印度穆斯林宗教改革运动领袖艾哈迈德汗就向英国总督杜富林勋爵表示,他担心刚刚成立的印度国大党所宣传的民主原则会导致“人数多的教派利益完全压倒人数少的教派利益”。他认为,既然如此,为了“印度的和平与进步”,保护穆斯林免遭这一灾难的唯一办法是让英国继续保持、最好是永远保持在印度的统治。其他许多穆斯林领袖也认为,继续维持英国人统治也好,将印度分裂为七八个乃至七八十个国家然后再独立也好,都要好过出现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印度国家。1940年,全印度穆斯林联盟在拉合尔召开会议,更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在印度次大陆成立单独的穆斯林国家的决议,即所谓“拉合尔宣言”。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印度教徒和穆斯林虽然在印度次大陆共同生活了几个世纪,某些个人之间也有友谊或密切往来,但总的来说这两大宗教集团彼此之间是分离的、有隔阂的。虽然有一些穆斯林领袖主张团结印度教徒、共同反对英国统治,甚至热烈拥护国大党,但他们不能带动整个教派,而且在一些重要场合,为了拉拢人心,不能不回到传统的鼓吹分治的路线上来。
二战爆发之前,印度即已开始仿照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自治领,实施代议制度。根据1935年通过的《印度政府法》(该方案事实上承认英国对印度的统治必将终结),印度帝国是一个由英属印度和各土邦国组成的联邦国家,总督及其行政会议只负责印度的最高立法权,其他权力被分散到各省,各省实行责任政府制和地方自治,即通过选举产生省立法会议,然后按席位比例组成自治的省政府,省督为名义上的地方长官。成立于1885年的印度国大党和成立于1906年的印度穆斯林联盟成为印度的两个主要政党,在印度的国内政治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1943年韦维尔被指定为印度总督后,在丘吉尔给他的饯行宴会上曾经说,“我们心里必须首先非常清楚,我们的目标就是印度自治”,只不过“……(印度独立进程的)缓慢不是因为不愿放弃权力或维护个人利益、甚或不喜欢变革,而只是因为,当人们在接近一座很难攀登的峰顶时,在陡峭的冰崖上选择攀附物和落脚点的时候,不得不加倍小心。”也就是说,在处理极端复杂的印度问题时,越到最后关头,就越要小心。
二战结束后,决心尽快给予印度独立地位的英国工党内阁采取了多项准备工作,加快了印度独立的进程,第一步是推进印度的宪政改革,将更多的权力分散到印度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手中。第二步是宣布英国政府将不再充当决定印度前途的角色,只起协调和维护印度法律与秩序的作用,换句话说,英国不为印度的未来指定道路,而是让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自己决定印度的前途,是成立统一的印度还是让巴基斯坦独立。英国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只是替即将出生的新国家“代管”次大陆,维持秩序,以免出现无政府的混乱局面、或者内战。
对于印度独立后究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印度各派政治势力之间有很大的分歧。1946年6月,工党内阁向印度派出使团,调解印度各方的矛盾。在经过与国大党、穆斯林联盟、土邦王公、锡克教徒、共产党、低等种姓代表及许多其他团体的磋商之后,代表团提出了两个建议:一、“大巴基斯坦方案”,建立一个统一的印度,这个印度将是松散的联邦,下面有印度斯坦和巴基斯坦两个分治地区,中央政府只负责国防和外交;二、“小巴基斯坦方案”,即分别成立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订立攻守同盟条约,或者组成邦联,巴基斯坦国的疆域将比第一个方案大大缩小,旁遮普、孟加拉和阿萨姆三省的非穆斯林地区将被划给印度。但是在与各个利益集团进行会谈之后,内阁使团发现这两个方案都难以为各方接受:国大党和印度教大斋会反对“巴基斯坦”的概念;穆斯林联盟要求兼得“小巴基斯坦”的主权和“大巴基斯坦”的疆域;锡克教徒要求成立独立的“锡克斯坦”;海德拉巴等几个大土邦的王公要求由各土邦组成“第三个印度”,印度共产党代表更进一步要求成立17个“民族家园”,低等种姓的代表则担心他们在新成立的国家里的基本人权,干脆称印度的独立对他们来说将是“最大的灾难”……
几经周折,英国内阁代表团最后推出了《内阁使团方案》。该方案避免了“印度斯坦”和“巴基斯坦”的划分,只是建议英属印度和土邦国这两个政治实体成立印度联邦,各省仍然实行现行的代议制和地方自治,享有很大的自主权,但是不能脱离联邦成立单独的国家。这个方案实际上是将英属印度的代议制和地方自治制度原封不动地用到独立后的印度身上,客观地说,也是最佳的方案,既可以维护次大陆的统一,又可以使地方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尤其能够消除穆斯林对“印度教徒多数统治”的恐惧,是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双赢方案。甘地高兴地称这个方案将使“这个悲伤的国家变为没有悲伤和痛苦的国家”,旁遮普省的穆斯林也因为该方案维护了本省的完整而感到高兴。但是,国大党领导人中以尼赫鲁为首的强硬派认为《内阁使团方案》中关于制宪会议的规定偏袒了穆斯林,穆斯林联盟则因为这个方案“否定了巴基斯坦精神” 而干脆拒绝对其加以讨论,穆罕默德•真纳代表印度穆斯林联盟对艾德礼内阁表示,除非英国事先保证接受“巴基斯坦原则”,否则就不准备接受英国政府提出的任何方案。印度国大党为此与全印度穆斯林联盟彻底决裂。
与此同时,激进的穆斯林开始在印度各地挑起种族冲突。1946 年8月16日,穆斯林联盟宣布这一天为“直接行动日”。该联盟并没有解释“直接行动”的含义,结果在孟加拉省、尤其是印度最大城市加尔各答,发生了严重的骚乱,并很快升级为种族大仇杀。孟加拉省的穆斯林联盟秘书在“直接行动日”开始之前3天在《印度之星报》上发表了《直接行动日纲领》,声称“穆斯林必须记住,正是在莱麦丹月,《古兰经》得到昭示;正是在莱麦丹月,安拉批准了圣战;正是在莱麦丹月,313名穆斯林进行了与异教徒的第一次公开较量,并取得了胜利;又是在莱麦丹月,先知率领1万名穆斯林征服了麦加,并在阿拉伯建立了天国和伊斯兰国家。穆斯林联盟是幸运的,因为它在这个最神圣的月份发起了行动。” 在国大党同穆斯林联盟斗争最尖锐、种族关系最紧张的时刻,这个声明无疑是火上浇油。
8月16日,从早上7点起,穆斯林就在加尔各答东北的马尼克托拉区发动了骚乱,随后向其他地区蔓延。穆斯林使用砖头、匕首和枪同印度教徒展开混战,警察不得不使用催泪弹加以制止,最后还向暴乱的人群开了火。当天下午,50万穆斯林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广场上集会,全印穆斯林联盟委员、孟加拉首席部长纳兹穆丁发表了煽风点火的演说,称在骚乱中受伤的全是穆斯林,穆斯林“除了自卫反击以外已别无选择”。这番讲话掀起了新一轮的暴乱,许多穆斯林一离开会场就到处追杀印度教徒,还拦截并焚烧了一列火车,车上的人无论老少妇孺都没有幸免。在穆斯林狂暴的袭击下,城里的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也参加了骚乱,狂怒的锡克人手持著名的弯刀,在穆斯林聚居区里展开了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在接下来的两天里,英印当局出动了4.5万军队,才把暴乱平息下来。加尔各答骚乱后清理出来的尸体为3500人,但被扔进河里和大海里的遇难者估计达2万人。
8月24日,印度副王和总督韦维尔宣布根据此前的大选结果,将于9月2日成立由国大党组成的新一届英属印度责任内阁,这在孟买又引发了新一轮的穆斯林种族暴乱,接着蔓延到卡拉奇和阿迈达巴德。10月,1000多名穆斯林暴徒对孟加拉东部的印度教小村庄沙海姆发动了野蛮而凶暴的攻击,他们烧杀掠夺,强奸妇女,逼迫印度教徒吃神牛肉。这些暴行在比哈尔省和联合省激起反对穆斯林的报复行为,而这些行为又在旁遮普省引发了反报复……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一方面煽动和参与仇杀,一方面又互相指责对方是种族仇杀的策划者。国大党指责韦维尔总督支持穆斯林,穆斯林联盟则指责韦维尔“正在将穆斯林抛弃给狼”。更可怕的是,有迹象表明,各省地方政府、警察和印度军队也在分裂情绪的影响下开始出现瓦解和崩溃的迹象,一场大灾难即将来临。
缺少想象力和应变能力的韦维尔总督面对这样危急的局面感到束手无策,最后不得不由英王乔治六世亲自出面调解。他于1946年12月在白金汉宫召见了尼赫鲁和真纳,非常担忧地说:“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好像除了内战以外别无选择。对此我们应该承担(平息冲突的)责任。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军队维持秩序。”
按照英国制订的时间表,印度将在1947年或1948年独立,因此韦维尔早就开始安排撤离印度的工作,以至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英国文职人员中出现了人心涣散的现象,英国控制印度的权力机器正在迅速地疲惫下去。这种做法遭到英国内阁的反对,认为英国的过快撤离给国大党的强硬立场制造了后盾,使其在与穆斯林联盟的谈判中更加不愿让步,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巴基斯坦的诞生和印度的分裂,甚至还有内战。在这样的考虑下,英国内阁于1946年12月18日决定解除优柔寡断的韦维尔的总督职位,改由蒙巴顿接任。
在暗淡、寒冷的冬日,在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里,艾德礼首相面色惨白,神清阴郁,身着一套质地低劣、布满皱纹的外套,向蒙巴顿宣布他将出任印度副王兼总督,主宰世界上五分之一生灵,并担负起使其最终走向独立的使命。这一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当时英国萧瑟、凄切的气氛。年迈的工党领袖选择风度翩翩的海军少将、英国国王的表兄弟,委任他亲手毁掉大英帝国王冠上的明珠。乍一看来,这一决定荒唐离奇,令人忍俊不禁。然而这一抉择颇具匠心,明智豁达。任命蒙巴顿的原因,一是他以思想自由和同情民族主义著称,在战争期间多次反对韦维尔关押甘地和尼赫鲁的举动,二是因为他出身高贵,既是维多利亚女王的曾孙,又是现任英王的表弟,这使他无论在印度的政治圈还是社交圈里都能应付自如。第三,蒙巴顿与印度也有很深的渊源,他的婚礼就是在印度举行的,二战期间有100多万印度士兵在他的手下作战,他与印度军界和政界的民族领袖有很深的交情,在印度也享有很高的声望。最后,蒙巴顿才46岁,精力充沛,富有活力,这也是他的一个优势。
蒙巴顿不愿再度离开皇家海军,对重返印度出任政职感到很犹豫,他的母亲和妻子也不希望蒙巴顿接受这一高贵的头衔。维多利亚郡主已经84岁高龄,但是思维还很清晰,她认为,工党政府要蒙巴顿当“替罪羊”。印度问题没有好的答案。韦维尔子爵失败了,在他之前的林利斯哥总督(Marquessof Linlithgow)也失败了。不过,在同乔治六世商量之后,蒙巴顿最后还是发现自己别无选择。
为了设法拒绝印度副王的职位,蒙巴顿向艾德礼提出了接受任命的几个条件:第一,要给他一个英国撤离印度的最后期限,精确到某日,要不的话“真纳就将很高兴一直留在英国的保护之下,土邦王公也不希望英国人离开,国大党虽然希望英国人撤离,但是不想以分裂为代价,因此印度独立一事也许就会无限期拖延下来”。最后艾德礼向他保证,无论印度事态发展如何,英国最迟将于1948年6月底以前完全撤出。此外,蒙巴顿还要求亲自挑选自己的行政班子,为其提供一架四引擎专机,并要求把他的名字保留在皇家海军现役人员的名册上。蒙巴顿随后又提出,在他任职期间,他享有充分的权力和完全的自由,而无需向伦敦请示汇报,尤其不允许伦敦经常干预插手。这是过去历任印度副王从来不敢问津的、超出英王陛下政府的特殊权力。使蒙巴顿沮丧的是,艾德礼一口答应了这些要求。
1947年2月11日,蒙巴顿致信艾德礼,正式同意接任印度副王的职务。不言而喻,艾德礼政府确定了印度航船的终点,但究竟如何抵达大洋彼岸,则完全由蒙巴顿一人决定。
本文主要参考来源:
1、《印巴关系:难解之结》(陈继东,《南亚研究》,2002年6月30日)
2、《印巴冲突的历史根源》(陆吉明,《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年6月30日)
3、《解析印巴冲突》(傅小强,《前线》,2002年7月5日)
4、《国外关于印巴分治几个问题综述》(袁传伟,《史学集刊》,1983年12月31日)
5、《印巴分治社会原因之剖析》(陈劼,《南亚研究季刊》,2002年9月30日)
6、《 南亚次大陆风云录——印巴三次战争纪实》(一)至(四)(王俊义,《现代兵器》,1999年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5日,12月15日)
7、维基百科、百度百科 “印巴分治”、“印巴分治”、“印巴战争”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