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郎”的纠纷:郎酒告夜郎古酒,天价索赔冤不冤?
11月11日晚,这厢热闹的购物节刚正式开启,那厢两家酱酒企业闹了矛盾。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郎古酒业”)在官方渠道发出声明称,11月8日,公司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郎酒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合称“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
“郎”的纠纷:郎酒告夜郎古酒,天价索赔冤不冤?
郎酒起诉夜郎古酒
夜郎古酒成立于1999年。2022年,夜郎古酒曾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舍得酒业”)达成合作,合资成立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舍得酒业为控股股东。
据悉,2024年11月8日,夜郎古酒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夜郎古酒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的“郎”商标专用权,并要求夜郎古酒等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相关产品,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对此判决结果,夜郎古酒认为与事实不符、与法理不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郎酒一方给出四方面理由,指控夜郎古酒一方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夜郎古酒业于1999年无正当理由变更企业名称为“夜郎古”,自成立以来不断恶意抢注、不规范使用带“郎”商标,且大量生产、销售单独突出放大已被驳回注册申请的商标标识,试图搭原告便车;2.2022年成立的夜郎古酒庄,除了使用“郎”字外,还使用了使用与原告“郎酒庄园”商标近似的“夜郎古酒庄”字号;3.夜郎古酒庄继续抢注带“郎”商标,并逐步突破“夜郎”概念,向“郎”靠近;4.宣传中故意实施混淆行为,误导公众,主观恶意明显。
郎酒一方给出两方面理由,指控夜郎古酒一方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
1.夜郎古酒·大金奖在酒盒、酒瓶正中使用“夜郎古酒”标识,和第230457号“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混淆,侵害商标专用权;2.“夜郎春秋”标识完整包含第230457号“郎”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侵害商标专用权。此外被告夜郎古酒业公司曾申请“夜郎春秋”商标,未获准许,仍在白酒上继续使用“夜郎春秋”,主观恶意且情节严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夜郎古酒:不服
夜郎古酒在声明中表示,“夜郎古”源于贵州的夜郎文化,而“郎”酒则与郎酒公司位于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有关。双方品牌各自承载着不同的历史和地理渊源,体现着不同的文化价值。双方已共存20多年。
公开资料显示,“夜郎”是战国时代至两汉初年西南少数民族建立的古方国,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夜郎主体在今贵州境内,贵州也被称为“夜郎故地”。
根据声明, “夜郎古”是夜郎古酒自1999年起即已核准登记的企业字号,亦是夜郎古酒于2005年申请注册的第4991740号商标。此后,夜郎古酒陆续注册了四枚不同字体和排列方式的“夜郎古”文字商标,以上商标目前全部处于合法有效注册状态。
夜郎古酒在声明中认为,本案是关于“夜郎古”与“郎”两个注册商标之间的争议,依法应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因此法院并无直接管辖权。
夜郎古酒透露,郎酒公司曾针对其最早注册的第4991740号“夜郎古”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2011年,商标局裁定并驳回了郎酒公司的异议,明确指出“夜郎古”商标与“郎”商标不构成近似,同时认为郎酒公司主张夜郎古酒恶意注册其驰名商标的证据不足。此后,郎酒公司未对此裁定提起复审或行政诉讼。
夜郎古酒据此认为,郎酒公司已丧失基于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主张否定“夜郎古”注册商标效力的权利,此举将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白酒商标之争不断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激烈的白酒市场竞争中,如果说酒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服务消费者是硬币的一面,做好商标管理和保护就是另一面。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酒企需要文化营销,打造品牌IP,因此必须储备一定量的商标。这不仅可以保护既有品牌资产,还有利于延伸和开发新的品牌资产。
企业为此“拼了命”。近几年,白酒行业屡屡发生商标纠纷事件。
早前,“贵”字商标之争闹得沸沸扬扬。贵州贵酒将上海贵酒、贵州贵酿、上海贵酒销售等公司告上法庭。
还有,洛阳杜康和白水杜康关于“杜康”商标的“陕豫之争”。相关案件耗时4年,相关诉讼40多起,最终以洛阳杜康拥有“杜康”商标,白水杜康拥有“白水杜康”的商标终结。
此外,还有“江小白”与“江记小白”商标纠纷案、“古郎洞”以及“东方红郎”等被判侵权郎酒“郎”商标专用权、泸牌老窖被判侵权泸州老窖并赔偿泸州老窖260万元等案例。
南方+记者 黄晓韵
【作者】 黄晓韵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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