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报道中的一句话“未做核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公开致歉了!那虚构当事人身份刻意制造悲情故事的法治日报,是不是更该出来道个歉呢?

文摘   2024-12-30 10:28   河北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上游新闻昨天(12月28日)发布《致歉声明》称:2024年2月22日,上游新闻在本平台发布了标题为“女子举报宁夏大学多位教师偷窥自己,学校回应:她有心理问题、举报不实,正在处理”的视频和文字,其中对宁夏大学宣传部回应“她有心理问题”未做核实,侵害了陈朝姗的名誉权,现为前述报道给陈朝姗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真诚歉意!

看,上游新闻就因对报道中的“她有心理问题”未做核实,就被法院判决公开致歉,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履行判决发布了致歉声明。

这让老梁马上想到了近日闹得沸沸扬扬上了热搜的“农民卖羊肉被罚10万元”事件。而在这一事件中,法治日报虚构当事人身份刻意制造悲情故事的不良行为,较之于上游新闻的上述错误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不是更应该出来道个歉呢?

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 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这是法治日报报道这起案件时所使用的标题。

江苏盐城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开庭。”这是法治日报这篇报道的导语。

上述标题和导语让读者接收到的“第一眼信息是啥?

1个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市监局罚款10万。

好家伙!这市场监管局妥妥的“欺负弱势群体”,妥妥的“小过重罚”啊!

要知道,现在的网民,很多都是看完标题就开骂的。

法治日报抓眼球的标题和导语,很快引来各路跟风媒体狂欢,这些跟风媒体在法治日报的基础上再次添油加醋,迅速将事件推上了热搜。

九派新闻的标题是《获利180元被罚10万,卖羊肉老太发声:不作假,他们却罚这么重》。

看,被罚者身份由“农民”改称为“老太”,是不是更能博得网民的同情啊?“不作假,他们却罚这么重”,这是不是更能挑起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愤怒情绪啊?

再看看下面这个,就更让人无语了。

然而,法治日报以及被其带动起来的一众媒体很快被打脸。

经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陈燃实地调查证实,被法治日报等众多媒体“塑造”出来的这位悲惨“弱者,其真实身份其实是城镇户口而非农民,且名下有多套房产。(详情点击标题查阅《查实了:“卖羊肉被罚10万”当事人系城镇户口非农民,名下有多套房产》)

原来,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时所用的“农民”并不是采访得来的,而是为了制造悲情故事、挑起公众对基层市监部门的不满情绪,在办公室里凭空想象出来的——虚构的!这下子,为了流量丧失底线的丑恶嘴脸彻底暴露无遗了!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努力到一线、到现场采访核实,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新出政发〔2011〕14号)规定,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新闻记者报道新闻事件必须坚持实地采访,采用权威渠道消息或者可证实的事实,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新闻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

对照上述规定,法治日报等众多媒体没有深入新闻现场采访,只听一面之词就把被处罚当事人“塑造”成农民身份以博取大众同情进而挑起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满情绪,这是不是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啊?

那么,根据《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对新闻记者采访不深入、编辑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失实的,新闻机构要通过本媒体公开道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新闻记者未实地采访,仅凭网络信息或者道听途说编写虚假报道的,新闻机构要公开道歉,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记者、责任编辑、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蓄意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除严肃处理责任人外,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还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的规定,法制日报等媒体是不是应该赶紧出来公开道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呢?

老梁再次提示,自“榆林芹菜案”以来,很多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以“帮助被处罚当事人卖惨”、“选择性呈现信息”等卑劣手法引导社会公众对奋战在食品安全监管一线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群起而攻之”,这不仅是对“小商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纵容和鼓励,久而久之也必将动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信心,最终受害的还将是广大人民群众。

因此,老梁再次呼吁:媒体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而采取不正当手段刻意挑起公众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不满情绪的食品安全报道偏差,必须坚决纠正!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从“榆林芹菜案”开始,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背“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记者等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尽快使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回到正轨上来!


【链接】

1.又上热搜了!“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看媒体这炒作套路,多么熟悉的配方!

2.刻意挑起公众对基层市监部门的不满情绪?媒体“选择性呈现信息”的食品安全报道偏差,必须坚决纠正,记者等相关人员应予追责!

3.这些媒体本想靠制造悲情故事赚点流量,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脸了!查实了:“卖羊肉被罚10万”当事人系城镇户口非农民,名下有多套房产

梁仕成谈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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