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小雨的名著时光
杨雄的木讷,配不上石秀的纯净。他总是被守护,却又不懂得呵护同样脆弱的石秀。
引言
杨雄石秀篇章,是水浒传现实主义文学名篇最后的辉煌。
前面出场的鲁智深、武松、杨志、林冲全都是大咖,杨石两人稍弱,一来笔墨不算多,二来戏剧性相对太沉淡,但是里头所藏的写作水准依然非常惊艳。
病关索杨雄
杨雄原本有个叔伯长辈在蓟州做知府,年轻的杨雄便跟随着长辈去了蓟州谋生,亲戚调任之后,因与继任知府有交情,便被任命为两院押狱兼行刑刽子手。
那人祖贯是河南人氏,姓杨名雄。因跟一个叔伯哥哥来蓟州做知府,一向流落在此。续后一个新任知府却认得他,因此就参他做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
好了,杨雄的人物背景、出身作者已经给奠定了:
就是一个外乡人渴望在外地站稳脚跟。
人物的所有行为逻辑,水浒作者都是基于这个基底去展开的。再接下来,作者就是把杨雄这一人物,放到水浒宇宙那黑暗的环境中去求生存,以及去遭遇。什么遭遇?杨雄刚出场时,作者已经给出了笔墨,他当时去执行完行刑任务之后,得到了一笔奖赏,回来的路上,有个叫张保的军汉,看杨雄是个外地人,就伙同十几个地痞想要去抢他的奖品。
管你是什么典狱长,在当地人眼中,你再厉害,也就是个没根没脚的外乡人。在古代,本地、外地的概念比现在还要强很多。
杨雄作为外乡人,他想要在蓟州立足,会非常艰难。
回顾杨雄上梁山之前的所有行为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杨雄为了能够站稳脚跟,一直在竭尽全力积累着人脉根基。
其中有以下五个事件,全都是这一脉络之下的行为反应。
第一就是他在28岁那年娶了寡妇潘巧云。
这在古代算比较晚婚了。有点意思的是,他娶的是同事的老婆,那个姓王的同事过世之后还没两年,杨雄就把潘巧云给娶回家了,可见杨雄也很急。
人在外地需要有个家,这个可以理解。
第二个事件,就是和拼命三郎石秀结为兄弟。
你石秀见义勇为,帮我打了一架,我便认你做结拜兄弟,甚至直接把你留在家里都没问题,至于为了什么,潘巧云的父亲潘工这样说:
我女婿有你这个兄弟相帮,谁敢来欺负他。
这是个脱口而出的现实,事实上,当时杨雄被张保欺负之后,潘公也叫了一堆人来替自己的女婿出头。杨雄想在蓟州社会上立足,首先比拼的就是当地势力根基。
没有势力基础,你就会被欺负,这是杨雄外乡人身份所给予的行为限定
当杨雄和潘巧云结婚,潘公就是他的实力,这就是现实元素。
以此也可以想见石秀这种好汉,杨雄肯定是要结拜为兄弟的。一来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都是外乡人,没亲没故的。二来你石秀这么能打架,也肯为我出头,这样的好兄弟上哪里去找,直接就给拜为兄弟,大家从此互相帮衬。
这两个事件之外,还有个事件,强化了杨雄想要在外地站稳脚跟的心愿,而且是极限强化,其中一个是救了鼓上蚤时迁。
时迁是个盗贼,犯了案被抓进监狱,杨雄看他挺有本事,就给放了,因为杨雄是牢头,这是他的权利范围。
另一个被杨雄放的是鬼脸儿杜兴,他曾经因为激情杀人被关进死牢,杨雄发现杜兴很能打,非常欣赏他,想办法也把他给救下来了:
此人都叫他做鬼脸杜兴,上年间做买卖来到济州,因一口气上打死了同伙的客人,吃官司监在济州府里。杨雄见他说起拳棒都省得,一力维持救了他。
你可以说杨雄吃相难看,盗贼放了也就算了,连杀人犯也给放了。
也可以想见,杨雄当牢头之后,究竟放了多少罪犯,又或者说放了多少人情在社会上。
这同样是一种人脉基础的积累,他确实太需要人脉了,以至于顾不上吃相。
没事放放罪犯,这种举动会让他在心理上收获安全感,以后自己出了事情,还有人可以相帮。
比如杨雄跑路之后碰见杜兴,他的第一句话就是:
小郎,你如何却在这里,不看我一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难道不认得我这个救命恩人了吗。
说完了前面四个事件,第五个事件当然就是杀潘巧云。
整个杀戮过程中,杨雄有两个比较强烈的人物逻辑时刻,第一个就是杀了潘巧云之后,杨雄把她五脏六腑掏出来挂在树上:
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这里杨雄的行为逻辑是:杨雄本来是个行刑手,说不定还曾经给犯人凌迟过,手段自然残忍而娴熟。同时也隐含了杨雄平时活得非常压抑,不管是职场上还是生活中,残杀潘巧云是一种大爆发。在那之前,杨雄的压抑已经有了一个小爆发,就是在他喝醉酒之后,便破口大骂潘巧云,并放话说要杀了她。
指着那妇人骂道:“贼妮子!好歹是我结果了你!”那妇人吃了一惊,不敢回话。
哪怕石秀临别前一再提醒他,千万别打草惊蛇,但是喝醉之后,杨雄的郁闷还是无法压抑的爆发出来了。
从面对张保以及职场同事时的表现来看,杨雄的基本状态是相对稳重内敛的,但是这种隐忍在他的处境下,只是一种压力之下必需的形态。
第二个人物逻辑就是:
杨雄想要在冀州立足,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一个勤勉的工作狂,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杀潘巧云之前,杨雄所有的状态只有工作、工作以及工作,天天在那里看牢房,要不就是陪同事喝酒,要不就是被上司叫去卖弄武艺逗闷子。
哪怕是结拜兄弟石秀,想和他喝一次酒,都是好几个月之后石秀主动找到他的。
他和石秀一样的内心非常疯狂,但是主要表现在工作上,也间接导致潘巧云出轨
相比于石秀,他确实是被压抑的那一个。
拼命三郎石秀
如果只刻画了杨雄这个人物形象,还远不够让小雨评价为惊艳,我说杨石这一篇章的写作水准非常惊艳,就是因为有这个石秀和杨雄在交相辉映。
石秀有个绰号叫做小武松,但是如果把他和武松对应起来,终究还是差点意思。
事实上,你可以把石秀和杨雄理解为一个人,被施耐庵劈成两个人,走上命运的两条道路上。
写小说最难写的就是重复性的人物,但是对施耐庵这种天才,那是小儿科,跟杨雄一样的石秀也是年纪轻轻,就跟着一个长辈亲戚到外地打拼,你可以把杨石篇章理解为外乡人的奋斗篇。
但是作者随手置入的一个命运偶然性,却决定了两人的人格逻辑形态:
小人因随叔父贩卖养马,不期叔父半途亡故,消折了本钱,流落在此蓟州卖柴度日。
杨雄的叔辈长辈最终当了官,让杨雄这个年轻人有了立身之地。
石秀的叔父却在经商路上过世,没了长辈羽翼保护下,年纪轻轻的石秀从此流浪天涯。
从石秀后面的机警与敏感来看,他孤苦漂泊的生涯中,显然吃了非常多的苦,但是和杨雄一样的其首要人格特征,最终都殊途同归于三个字那就是:
安全感
杨雄的安全感比石秀要更高一档,他已经有了老婆与立足之地,但是还想要有根基人脉。
石秀的安全感则比较基础,他就是渴望有一个安定的地方,当杨雄要收他做兄弟的时候,石秀二话不说下拜了。
当潘公要和他一起开猪肉店时,戴宗前一刻邀请他上梁山的事情,便抛在脑后。
常年经历的坎坷,让他渴望归宿,却又敏感躁动,就好像一只流浪猫,刚有了安身之地时,依然会在梦中梦见彻夜的寒冷。
当我们理解了石秀的这一性格特征之后,对于潘公第一次把猪肉摊子收走之后,石秀便认定是要赶他走,并开始怀疑是潘巧云嫉妒他。
以及发现潘巧云勾搭和尚之后,石秀所做的一切行为举动便全部都有了答案了。
因为石秀的人格形态,决定了他最恐惧的就是不安定这三个字。
家里头任何不安定的因素,都会让他在精神意识上极其的紧绷与在意。
他痛恨一切有可能的不安因素,他比所有人都要珍惜杨雄,也更操挂这个兄弟。
也因此,当发现潘巧云和和尚有一腿之后,潘巧云就成了他眼中最大的不安因素。
从那之后,一个比杨雄这样的工作狂还要疯狂的侦探达人就出现了。
杀潘巧云这个事件从始至终都是石秀在操挂,对的,操挂是石秀区别于杨雄的关键词。
你可以想见,他在跟踪过程中,早已经把一切有可能出现的糟糕结果都脑补了一遍,然后越来越担心,越来越揪心。
“不安的命,操挂的心”,这八个字可以视为施耐庵给石秀置入的人物行为逻辑内核。也导致他的情感太过细腻,热烈得让人头皮发麻。
然而,某种程度上,他对于杨雄发自内心的关爱,也让石秀这个人物焕发出了全书中不亚于鲁智深、史进的友情光芒。
比其他好汉更加热烈纯净的同时,其代价,则是必须失去人格的完整性。
就好像杨雄的外乡人身份,是他在蓟州千辛万苦想要跨越的鸿沟。
石秀在杨雄家里头的非亲生兄弟尴尬身份,同样也是他难以填补的距离。
潘巧云和杨雄都有说过,石秀又不是亲生兄弟之类的抱怨。
杨雄恨恨的道,他又不是我亲兄弟,赶了出去便罢。
可是石秀用实际行动在证明他对杨雄比亲兄弟还亲,是那么的干净而汹涌,可是这样的激烈,无疑对人物的内在精神能量,是一种严重的过度压缩。
因为证明的那个过程太辛苦,也太过纠结了,让他本可随时间慢慢修正与钝化的敏感,最终变为一种极端。
结语
杨雄和石秀的命运,跟林冲、武松这些好汉一样,最后的杀潘巧云导致混不下去,这是对被逼上梁山群体的多样性的一种丰富,而且刻画得非常具有交相辉映的映射性。
作者先把一个外乡人分为两半,走上两条道路,走得泾渭分明,刻画的各有层次的同时,路途中却依然有着同样的不安,同样的疯狂与渴望。
可是两条道路依然随着他们一块走上梁山,又合二为一的走向黑暗。
这不禁令人感叹,这两个在尘世中拼命挣扎的外乡人,就是想在寻常社会中有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哪怕杨雄身为典狱长的吃相难看,哪怕石秀作为江湖亡命徒随时把命别在脑袋上的疯狂
这样的千辛万苦,无非就是想压抑住那不安定的内心。
多么简单的愿望,有没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