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小雨的名著时光
鲁达打死郑屠这一情节中,所蕴含着的,是古代人对精致利己主义者的打压思维。
当一个社会,越是唯法律为最高道德准则,精明的利己主义者群体便会昌旺。法不禁止即可为,可问题是一来没有任何律法,是可以无懈可击的。你想扭曲一条律法,很简单,你只要把它极端化之后,就可以找到空档。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被做极端化的理解与执行,那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取得巨大的财富与名声之后,他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其他普通人都是平等一致的。即使对社会的正面贡献不大,获得却不成比例的高,却又无需承担任何道德压力的通行无阻。
但是在水浒传以及电视剧大明王朝里面,我们可以看到里头的社会精英群体,对这一标准的否定态度。
大明王朝里面的赵贞吉,剧中每个人都看不惯他,变着法子想招惹一下他,这种莫名的敌意的来源,在于当周围发觉,你获得了和你贡献并不匹配的名声与权力之后,你便应该被鄙视。
他赵贞吉干着严嵩的事情,却不背负严嵩的名声,其他社会精英自然会感到不满。你赵贞吉很会伪装以及在规则之下谋求利益的面子里子全拿了,那又怎么样,我们就是看不爽,这种无形的敌意,其实是一种对精致利己者的群体式限缩,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对律法的补充。
至于鲁达对郑屠的鄙视,他是极端强烈了,但在思维模式上一样的,当鲁达认为自己是经略府提辖,是保家卫国而且个人业务能力高超的社会精英,他便应该得到地位与尊重,但是他也对这个群体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是他认为的公平。
当他认为李忠混了好汉圈子,却拿着打虎将的名头猫在旁边,他便要鄙视一下。
当他觉得郑屠不配为大官人,认为他没有取得足够大的社会贡献,却因为投托小虫经略相公,而获得了与之不匹配的财富与地位之后,鲁达对郑屠的道德要求,会更加的严厉。
鲁达发现郑屠这家伙非但不承担义务,反过来竟然变本加厉继续精致起来。你以为你谁啊你?你占了便宜之后,竟然还要欺压百姓,那我鲁达便要打击你,从文学角度,这是小说范畴的“佛”在对世人的敲打。
从世俗角度,鲁达的观点本身未必精确而且行为极端,但确实是一种群体上的思维道德标准。
这一标准在现实中可以找出许多例子。比如哪家企业做得很大,哪个企业家很有名声,但是他对我们的实际贡献和他的体量并不对称,于是便会收获到鄙视,这就是一种道德标准。
你是什么样的贡献,你就应该相应的获得什么样的名声,相应的给这个社会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你没有想去承担却名声格外高,那对不起,不接受。其所追求的是一种不局限于法律上的平等。
再比如一个富豪儿子,喜欢在社会上跟大家炫耀财富,炫耀自己拿钱养着各种美女,这个时候,我们就看到如何看待他的方式,群体出现了两极分化。
一个态度是鄙视,一个态度则是迎合。
鄙视者们的思维是,你对这个社会的贡献并没有那么大,你因为你的家族在风口与机遇上,获得了远超你们应得的财富之后,非但没有承担足够的社会责任,反而带头去破坏社会风气导向,所以我要给你制造一个厌恶你的氛围,这种制造,其实大多数就是一种道德标准的要求,而非是仇富。
但这一标准,往往会遭受到另一方的批判,在他们看来,既然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那他既然不偷也不抢,炫富又不触犯法律,那他这样做就没有什么道德问题。
这就是水浒传之所以为名著的所在,他早在水浒传第三回,就把这个思维冲突给呈现出来,供大家去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