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拿出律师的法律服务产品清单,厚重的质感预示着服务内容的丰富。以深圳市律师协会编写的《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第二版为例,共分为18章、62节。其涵盖各大类别的法律服务产品,总计多达970项。
而翻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内容则更加聚焦。清单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其共分为投资决策类、技术经济类、经济鉴证类、管理服务类和涉外工程类5大板块,共77项服务项目。
法律服务产品清单是899页的规模,甚至比689页的第11版《新华字典》还要厚;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只有70页,大概普通A5大小笔记本一般的厚度。因此,大概10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小册子叠加起来,才有法律服务产品清单那么厚。
两份清单的内容差异显明了两个职业方向的不同。看似两个毫无联系的行业,但其实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通过对律师服务特点的分析,造价工程师们从中可以学习到什么?两个行业又应如何展开合作,达到共赢的局面?
华东政法大学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院成立大会参会嘉宾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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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专业细分是律师优势
细看法律服务产品清单,人们不难发现其不仅有传统法律服务,更不乏与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社会趋势有关的新型法律服务。例如,针对最新国家政策,律师可在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提供服务。而针对日新月异的网络需求,律所可针对直播电商、虚拟人企业、元宇宙等方面推出相关的服务产品。
律师服务工作具有推陈出新的特点,各类法律服务产品在实践中不断出现,法律服务产品清单也会随之不断更新。例如,在元宇宙概念新出来之时,律师们就开始探索针对此新事物的法律服务。由此可见,相对于造价工程师,律师更敢大胆进入新领域。
专业细分则是律师行业的另一个特点。法律体系涉及众多领域,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每个领域下又有许多细分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种广泛性和复杂性使得律师需要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从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区董事局主席袁华之在广东省第一批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培训班上讲课。
特别是在作为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的大城市,当地吸引了大量的企业、机构和人才,他们的法律需求各不相同且复杂多样。加之,大城市律师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在众多同行中脱颖而出,律师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而专业细分有助于律师提高市场竞争力。
律师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归纳能力强。法律案件的分析需要精准和逻辑思维。在处理复杂的法律案件时,律师要从大量的案件信息中筛选出关键信息,理清案件脉络。归纳总结能力使律师能够有效地完成这一过程,从而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辩护。
由此可见,律师凭借其独特的特点与优势,展现出高度专业化的形象。提及律师这一职业,人们通常会联想到尊贵而光鲜的形象。相较之下,造价工程师因行业特性,往往给人默默耕耘“算数佬”的印象——较为传统,不擅长表达与总结。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造价工程师们正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在此过程中,律师无疑成为了值得学习的榜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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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应向律师“学而时习”
近年来,工程造价行业进入了市场转折期。2021年7月,全国范围的造价企业资质正式取消,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更多企业能够进入行业,从而加剧了市场竞争。同时,工程造价企业同质化严重,企业亟需提升竞争力和品牌价值来突破瓶颈。
常言道:“不破不立”。突破传统观念的桎梏,激发创新思维并勇于尝试,构成了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造价工程师要与时俱进,推出更多不同类型的服务项目。正如上文所述,律师在元宇宙刚出来时就敢推出相关服务项目,这并不代表律师们就一定要对元宇宙的所有知识都非常了解,而是他们有敢于创新实践的魄力。造价工程师也应效法律师临难不避的胆量。例如,在目前越来越多“上天入海”工程大项目的背景下,造价工程师要有勇气承接,而不是因不了解而故步自封。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只有不断开拓创新,同时实践先行,才能持续推动行业发展。例如,中量咨询首倡的“工程造价+”在外部极具挑战的土壤中破土而出,并迅速成长,给行业未来发展带来更深入的思考。其设立了“工程造价+法律”相关部门,包括造价纠纷与法律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律师事务部等。同时,公司鼓励员工自我突破,支持造价工程师参加法考。目前有15名员工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他们正竭力成为“最懂法的造价工程师”。
同时,造价工程师应汲取律师向各专业人士学习之智慧,向后延伸出众多“工程造价+法律”的服务项目。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参与方众多、建设周期长、资金流向复杂,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面对纷繁复杂的建工案件,法官(仲裁员)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手段查明案件事实。工程造价鉴定意见正是建工案件审理中的关键证据。在此背景下,工程造价鉴定需求日益剧增。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正是“工程造价+法律”延伸突出的例子。
用律师思维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也非常重要。例如,在PPP项目评估咨询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两评一案”报告(包括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律师则提供PPP项目“两评一案”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就PPP项目启动的法定必备文件(“两评一案”报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编制形式的规范性、合作边界条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或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在其中,若出具“两评一案”报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具备法律意识,则可以参考律师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更好地出具“两评一案”报告。除了这项服务外,其他服务项目也应有类似的法律思维,帮助客户一定程度上规避法律风险。
以形寓神,形神兼备。造价工程师除了要学习律师内在的工作思维、法律知识等“神”外,更要学习律师的外形打扮、姿态谈吐等“形”。“能说,会装”——这两个简洁、幽默的词汇总结了律师同仁们的形象。
由于职业需要,律师要通过清晰、有力的语言表达来传达信息、说服他人。一方面,律师在法庭上要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这要求他们必须能够迅速反应、逻辑严密、言辞有力。另一方面,律师还需要在法庭外参与各种谈判,如与对方律师协商解决方案、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与造价工程师们讨论专业问题等。因此,能说会道是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之一。
归根结底,律师的“能说”其实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和反思而得到的,他们在此过程中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因此,造价工程师应该学习的正是律师们注重积累知识、关注行业、思考问题,从而能够在各种场合下自如地表达自己观点和想法的能力。造价工程师对数字、计算等更为敏感,且拥有深厚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升沟通能力可让造价工程师确保在沟通中准确、专业地表达观点,表现出更专业的素养,赢得客户信赖。
另外,不论身在何处,律师一般都是西装革履、形象靓丽——这是他们“会装”的体现。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一看长相二看穿。传统的律师制服,如黑色或深色的西装、领带等,往往能营造出一种庄重、严肃的氛围,有助于树立律师的权威形象,从而在法庭上或其他法律场合中更好地履行职责。
同理,造价工程师可学习律师注重形象的理念。虽说不一定随时都要西装革履,但起码考虑在正式场合或重要会议中,采用类似的着装风格,这不仅能体现对场合的尊重,也能增强自身的专业形象。加之,造价工程师也应像律师注重个人品牌的建设和维护,通过参与行业论坛、撰写技术论文、分享成功案例等方式,树立个人及企业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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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合力将带来共赢的局面
上述描述了很多律师的优势以及造价工程师应该向律师学习的做法。律师很清晰自己的定位,他们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分工非常明细。同时,律师事务所从来不会单打独斗,而是会和不同的团队合作,做到服务外延。造价工程师以及工程造价行业也应如此。
据笔者所知,两个行业的有识之士早已有互相学习的意识,并且持续实践。工程造价领域众多协会常邀请来自国内司法界、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知名咨询企业的权威名师与资深专家讲课。同时,法律界和工程造价界也会互相邀请对方行业的专家授课,互相学习。
法律界人士手持《工程造价概论》专著,排队等待作者吴佐民的亲笔签名。
像中国建设工程领域泰斗级法律权威、造价师之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大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区董事局主席袁华之,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员李琪博士等法律界翘楚常为造价工程师群体传业授课,深化法律与工程造价实践的融合能力。而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会长吴佐民,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荣誉会长、中量咨询董事长钟泉等工程造价领域专业人士则积极走进各大律师事务所,以其丰富的工程造价实战经验向律师讲课,为他们带来了独特的视角与洞见,促进了法律界与工程造价界的深度对话与合作。
此外,学术界、法律界与工程造价界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友好互动,构建了一个稳固的“三角协作框架”。国家级教学名师、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IPPCE)所长尹贻林教授提到:钟泉董事长因采用了尹贻林教授关于在工程造价纠纷处理中使用《法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工具》的有关思想,在讲课中受到热烈追捧。钟泉董事长提出的“工程造价+”理念,赢得了包括朱树英大律师在内的广泛赞誉,以至于法律界一旦举办相关活动,便竞相邀请钟泉董事长出席。同时,尹贻林教授也积极参与法律界与工程造价界的交流活动,形成了跨领域的深度合作。这三位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佼佼者,通过频繁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行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着力量。
更多业界交流带来更多合作机会。造价工程师与律师的强强联合,能为建工法律领域开拓新发展。以律师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产品为例,律师擅长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一般对投资合作模式、项目公司股权架构的论证建设,以及协助起草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方面比较熟悉。而造价工程师则更擅长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在合同管理、造价争议等内容上能给到更专业的意见。
在工程纠纷调解方面,造价工程师和律师也能从不同角度对案件提供帮助。据悉,建工案件旷日持久,打赢官司输了钱或是打赢官司输了朋友,都是很多当事人不愿面对的结果。调解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具有便捷、高效、科学、经济的优势,调解结果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法律效力。
作为调解员,律师注重形式上、规则上的内容,而造价工程师更清楚实际的项目管理。双方合力,根据自身优势明确分工,各展所长,形成互补优势——律师主要负责法律咨询、谈判协调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造价工程师则主要负责造价评估、技术分析和成本控制等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和造价工程师还应注重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当事人达成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院成立大会参会嘉宾合照,从右至左分别为:朱树英,鲁贵卿,叶青,尹贻林,钟泉
由此可见,律师与造价工程师互相取长补短是何等重要。特别是在建工案件当中,超过60% 都涉及造价鉴定。打建工案件就是打造价,打造价就是打鉴定,已成为行业共识。例如专家辅助人服务产品正是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提供专家辅助人服务。造价工程师与律师相互配合,弥补律师在造价专业领域的不足,协助律师“克敌制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诉讼利益。
具体来说,专家辅助人如何作为律师背后的“造价工程师”,打好辅助?实践出真知,案例显才干——某综合楼项目发承包双方因结算问题诉至法院,鉴定意见终稿中,关于模板工程的造价显示为“已完成模板+未拆模未清运及已拆模未清运”。此处“+”号属于明显的逻辑错误,应为“-”号。但是无论律师作何表达,法院就是选择相信鉴定机构的判断。发包人慕名找到中量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此错误予以指出并提供正确的计算方式。在专家辅助人的质证下,法官当庭反问鉴定人,鉴定人只好承认错误,修正了该项鉴定意见。
由此可见,律师面对鉴定机构算错了,却因对造价不熟悉而无法触及核心提出异议。而造价工程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可以让鉴定机构无法忽视律师的提问。而且,律师角色带属性,裁判者先入为主认为律师观点带有立场。而造价工程师作为专家辅助人可让律师的陈词更客观合理,让律师出庭发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古语有云: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律师与造价工程师的跨行业合作具有深远意义。通过相互学习、优势互补,两者不仅能在各自领域取得更大成就,还能共同为“工程造价+法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作者:尤霓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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