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0月23日,我校诚邀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新城区派出所所长刘新华同志为师生们带来了以“法治灯塔,照亮少年星辰”为主题的法治安全教育讲座。全校三千余名师生通过直播参加观看。
学校教导主任姚江同志对刘所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给大家隆重介绍了刘所长。
本次讲座分为“什么是法律”、“小学生应知的法律知识”、“我们身边常见的不良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如何保障自我权益”五大部分内容。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集合,它保护我们的权利,也规定我们的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遵守。刘所长用典型的案例提醒并告诫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并提醒学生们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重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这些孩子们看起来很陌生的字眼,在刘所长生动真实的案例中变得那么通俗易懂,孩子们立刻明白了:上课说话,不爱学习;过马路时不看红绿灯,乱闯红灯;乱丢垃圾;不听父母及老师的话;欺负小同学;不按时完成作业......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轻度不良行为。
刘所长用身边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诠释了法不可违,引导同学们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活动,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同学的心中生根发芽。
法律,非遥不可及之神圣,实则贴近生活,无微不至。它与道德相辅相成,与习惯纪律并行不悖,共同织就社会和谐之网。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要提高鉴别能力;要依法自律;要谨慎交朋友;切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
刘所长围绕“未成年人被虐待”、“拐卖儿童”、“性侵”、“语言暴力”、“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电信诈骗”等问题,引导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爱护自己、正确的认识自己。他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该如何寻求帮助,以及家长和学校应该如何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少年有梦,法不可为。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让同学们受益匪浅,他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拓宽了同学们的法律视野,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我校将以此次法治讲座为契机,继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创和谐、安全、文明校园。
供稿:宋红玲
编辑:办公室
审核:刘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