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知产前沿
作者 | 罗思(Rouse)研究中心
2024年9月,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在厦门举办[1]。会上,中国音数协数字音乐工委发起签署《促进数字音乐市场良性竞争与可持续发展倡议书》(下称《倡议书》),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和快手等多家国内音乐行业的头部公司均签署了《倡议书》。
值得注意的是,《倡议书》中特别提到了“合力抵制抄袭”,同时呼吁行业各方共同制定音乐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评估鉴定方法,为权利人及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鉴定支持。这也是国内音乐行业首次共同针对抄袭(业内称“洗歌”)行为商讨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国内音乐行业已长期饱受“洗歌”困扰,从经典流行曲目《夜曲》[2],到近两年爆红的歌曲《错位时空》和《与我无关》,都曾遭受过“洗歌”行为的侵扰。那么,究竟什么是“洗歌”行为?在法律层面,法院又是如何认定一首歌曲是否构成“洗歌”呢?我们将在下文一一介绍。自动化根据浙江高院法官的介绍,“洗歌”行为是音乐行业中的一种“山寨”现象,通常表现为在保留歌曲框架结构、原旋律的基础上,保留关键乐句,对不关键的乐句进行表达形式的替换,编曲和声上几乎照搬原作的歌曲创作模式。[3]
以抖音“神曲”《与我无关》被同名歌曲“洗歌”为例,正版《与我无关》发行于2020年,由独立音乐人阿冗演唱。2024年8月,《与我无关》歌曲通过抖音翻红。然而,约半个月后,被“洗歌”后的“洗歌”版《与我无关》上线,该版本歌名与原版完全一致,在旋律上,“洗歌”版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正版歌曲的副歌部分,并将这些片段前置,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同时,“洗歌”版虽然重写了主歌部分,但旋律结构、段落安排仍然沿用了原版。在歌词方面,“洗歌”版对部分词句进行了简单替换或微调,如下图所示,洗稿痕迹十分明显。此外,“洗歌”版的人声部分虽然由男声改为男女对唱,但女声部分已被另一位歌手苏星婕指出是使用其AI人声克隆生成。可见,正如法官所言,“洗歌”就像把原音乐作品的灵魂,装进了另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躯壳。整体来看,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洗歌”,即构成著作权侵权方面,仍会坚持“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作品侵权判定核心标准。笔者分析了三件近年来音乐行业的典型案例,即《错位时空》“洗歌”案[4]、《无价之姐》被控“抄袭”案[5]和“空耳鉴抄”歌曲案[6],发现在认定两首歌曲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法院主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 两首歌曲在传唱度较高的歌词、旋律传唱度较高的核心乐句上是否相同或高度近似;
- 两首歌曲在整体表达情感和听觉效果上是否相同或高度近似;
- 两首歌曲在曲谱和现场演奏时的调式、动机、乐句和旋律是否相同或高度近似。
值得一提的是,在《无价之姐》被控“抄袭”案和“空耳鉴抄”歌曲案中,法院均同意原被告双方申请在音乐领域有专门知识的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专业意见。这表明在音乐领域的纠纷中,行业专门知识的介入对准确判断案件事实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无独有偶,《倡议书》也呼吁音乐行业各方共同制定音乐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评估鉴定方法,为权利人及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鉴定支持,这将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提供更为科学、专业的参考,提升审判的专业性,进而对“洗歌”这一“克隆危机”形成有力打击,维护音乐创作的良好生态,促进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1】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793539【2】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roll/2024-08-30/doc-incmkqct9236567.shtml【3】https://www.sohu.com/a/753771522_120756317【4】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1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浙民终1397号民事判决书【5】https://www.163.com/dy/article/J6JKBS9305129QAF.html【6】https://xinwen.bjd.com.cn/content/s66a3a9e3d5de30820ea39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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