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争鸣】中国共产党“忠诚”概念的历史溯源与话语变迁——以党的历史文献为中心的文本考察

文摘   2024-11-24 09:00   陕西  

文章来源于

《社会主义研究》,2024年第5期

刘先春,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峰,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忠诚作为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具有关键性意义的概念,是全体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与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对“忠诚”概念进行了历时性和共时性的阐释与运用,从理论渊源来看,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忠诚”理念的时代传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党忠诚观的理论赓续。立足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建设史的经验与事实,从概念史角度梳理“忠诚”概念的历史生成与语义流变,总结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忠诚”内涵的聚焦与拓展,探寻“忠诚”品质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对于党员身份塑造、行动指令以及行为规范等发挥的重大作用,有利于为新时代新征程强化党员、干部的忠诚观,丰富党的政治话语体系提供话语资源与历史参考。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先进性;政治话语体系

习近平曾说过:“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1由此可见,忠诚作为党员首要的政治品质,在党的发展壮大艰辛历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作为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具有标识性的术语,“忠诚”概念也伴随历史演变与时代发展呈现出不同的话语内涵与特质。现阶段,学界对于“忠诚”这一重大政治命题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主要从其理论基础、思想来源、发展历程、异化表征以及实践举措等层面展开研究,更多的侧重于对新时代相关现实问题的探讨,但从党的历史文本视角来系统全面考察“忠诚”的语义内涵、源流考释、话语演变等方面的成果略显不足。由于“忠诚”概念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建设史中有着不同侧重的话语呈现,因此从概念史的视角梳理“忠诚”的历史语境、话语变迁与理论意涵,揭示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对“忠诚”探索和追求的轨迹,有益于为新时代强化党员、干部的忠诚观,丰富党的政治话语体系提供话语资源与现实启迪。











‍一、“忠诚”概念的源流考释









通常来说,对于“忠诚”这一重要概念的源流考释,一要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追溯和探寻“忠诚”一词的基本语义内涵;二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中挖掘与“忠诚”相关的基本思想,来厘清这一重要概念的理论渊源。

(一)“忠诚”概念的内涵界定及其文化探源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忠”是一个形声字,其下半部分的“心”是意符,上半部分的“中”是声符。《说文解字》中对“忠”的解释为:“忠,敬也,中声。”1唐代的版本又增添“尽心曰忠”的相关释义,也就是说,“忠”的本意就是发自人内心之中对于万事万物至诚的崇敬之心与情感坚守。《说文解字》中对“诚”的解释为:“诚,信也,从言,成声。”2因此,诚的本意,就是作为个人的内在德性,信实不欺、表里如一。诚与信可以互释,并连用成词,后世有“诚信”的词汇。综上所述,“忠”与“诚”具有本源意义上的互联性与相通性,研究中华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忠诚观念,可以建立在对“忠”概念的研究基础上。

一方面,忠诚是具有普遍性质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要求。第一,忠诚是处己待人的智慧与美德。《论语·学而》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3;《左传·成公九年》讲“无私,忠也”4,以及后汉马融所著的《忠经》中所提及的“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等,无不将忠作为天地间最根本的伦理原则。第二,忠诚是事君为政的政治品行。《论语·八佾》讲“君使臣以礼,臣使君以忠”5;《左传·僖公九年》提到,“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6。这些忠诚文化体现的既是一般的抽象道德原则,是个人品德的现实要求,也集中呈现出对国家、民族前途命运和人民遭遇苦难所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另一方面,忠诚逐渐异化为一种僵化的人身依附伦理,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中国古代以家国同构为传统的政治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孝”文化被统治阶级极力推崇且长期占据着主流地位。伴随宗法分封制的不断崩解,孝的伦理规范再也适应不了诸侯争霸而礼崩乐坏的政治局面,“忠”便呈现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天幕”之中。这也使得“忠”逐渐演变为带有封建性、愚昧性特质的人身依附与规范伦理。东汉时期,董仲舒将“忠”与“三纲”直接联系起来,使其表现为从对等性、相应性演化为具有等级性和尊卑性的政治伦理与行为准则。之后,伴随宋明时期程朱理学兴起,忠诚彻底沦为一种僵化的、带有欺骗性质的礼教。明清时期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对传统的愚忠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传统的封建伦理思想逐渐在受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冲击中不断走向没落。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遭受到剧烈冲击,初登中国政治舞台的资产阶级也借用西方的伦理思想来对其进行批判与改造。孙中山主张将忠作为中国固有的道德加以批判性地继承,指出“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但要做到“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7总的来说,中国传统的忠诚观念既蕴含着修身正己、公而忘私以及敬业奉公等社会伦理精华,也有在奴隶社会瓦解与封建社会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演化的建立在人格不平等基础上的政治伦理,这就需要以辩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

(二)中国共产党“忠诚”话语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忠诚的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忠诚”概念形成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同参与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提到成为盟员的必需条件就是“承认共产主义”,“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8。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为美好与理想的社会制度,对共产主义信仰的构思与追求,体现着忠诚的伦理取向。同时,在领导工人运动的历史进程中,他们主张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使得“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9,进而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意义上的民主政权。这充分彰显共产党人将政治目标与国家的现代化治理紧密结合,将政党使命与伦理追求有效融合,自觉肩负起人类崇高的道义责任。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语境中,只有诸多国家机器完全消逝,才能使人脱离政治的束缚,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就是以此为奋斗目标,为不同民族、国家的人民谋利益,这种对理想信仰的忠诚追求彰显出其胸怀天下的政治责任与伦理关怀。

列宁也对共产党人忠诚问题高度重视。第一,绝对忠诚可靠是成为共产党人的必备条件。列宁曾高度赞扬“对苏维埃政权的无限忠诚、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英雄主义热情”2是申请入党的无产阶级群众具备的高贵品质。第二,高度的忠诚是检验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关键要素。列宁曾说过:“党员的忠诚是我们实行和保持我们最严格的纪律的基本条件”3,并提出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三项衡量标准,其中具备先锋队的觉悟与对革命忠诚处在首要位置。第三,党员忠诚于党的组织是体现其对党忠诚的重要环节。针对其与马尔托夫在党员标准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列宁认为,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的主义和纲领,而且也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纪律约束。1905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帮助党并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工作的人,都可以作为党员。”4这就用党章把党员忠诚于党的组织确立为党员考察的重要环节。第四,要坚决清除党内不忠诚分子,维护革命战果。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后,列宁为识别党内存在的一切机会主义者,有效改善党内现实状况,作出“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内心里依然故我的孟什维克从党内清除出去”5的重大举措,来巩固革命成果,维护党内团结统一。

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忠诚的论述不同于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相互契约型忠诚哲学,其所阐述的政治忠诚的哲学思维与精神实质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忠诚”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二、初步阐发:革命语境中“忠诚”的历史出场与特定涵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忠诚”是见诸于党的重要历史文献中的一个高频词汇,集中展现着中国共产党对明确党员条件、严肃党的纪律以及实现自身使命任务进行思想认识与反思的过程。具体来说,革命时期,党主要在以下几个维度运用“忠诚”概念。

(一)“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是成为党员的必备条件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将“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6视为党接收党员的首要标准。在党的二大上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7之后,党的三大、四大均对党章进行不同程度的修订,但“忠实”作为合格党员必备的政治品质与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党的章程之中。大革命失败之后,党深刻总结惨痛教训并高度重视党员政治觉悟与忠诚问题。1927年10月,毛泽东亲自拟定新的入党誓词为:“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8。次年,党中央第21号通告确定“无产阶级唯一的忠诚与责任便是不吐出任何党务,不承认任何关联,不指出任何同志”9。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系统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也把“忠实”规定为党员入党条件之一。之后,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革命形势与政治考验,为强化红军建设,进一步明确使命任务,1930年1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对红军的训令》中更加强调“党员个人对党的忠实,特别是党部指导者对党的忠实”1。同一历史时期,陈云撰写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党员对党要忠实》等文章更是从阶级立场与党性原则的维度论证党员对党忠诚的重大现实性,并强调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中最觉悟、最积极和最忠实于工人阶级事业的优秀分子”2。这些理论概括与实践举措都充分表明了新民主革命时期“忠实”品质对于党员而言的极端重要意义。

(二)“忠实,就是革命利益高于一切”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对于党员标准进行补充,并说明“只要他有阶级觉悟及忠于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条件,何况在此革命时期”3。之后,在八七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中肯定全体党员“奋斗的坚决性及对于革命的忠实”4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赢得最终胜利的重要保障。1933年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通过的《关于巩固党的组织与领导的决议》中要求“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革命纪律和对革命事业彻底忠实的模范”5。延安时期,毛泽东曾在陕北公学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大会上指出,要想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必须培养“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6的先锋队来开辟革命道路。之后,针对党内自由主义蔓延导致的腐朽庸俗作风滋生的现实状况,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谈到,“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7的新标准。陈云也曾在这一时期提出选拔干部的标准,处于第一位的就是忠实于无产阶级事业,忠实于党,并将其具体化为“忠实,就是革命利益高于一切,有为党慷慨牺牲个人一切的决心”8。由此可见,忠实于革命利益是这一时期党的忠诚话语的重要体现。

(三)党员要忠实于“民族解放事业”“人民群众利益”和“党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其本质属性决定党员个体利益与民族的、人民的和党的利益具有内在一致性。党员坚定忠实于“民族解放事业”“人民群众利益”和“党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忠诚的直接体现。

1931年11月,党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职工运动决议案》中明确要求党和工会要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是群众切身利益最忠实的拥护者”9。之后,面对急剧变动的国内形势,为引导广大青年参加到救亡运动与革命斗争中来,党中央在1936年11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教育青年“忠实于本国人民解放事业”10。1937年4月,张闻天提出“彻底解放中华民族,就是中国无产阶级当前的最高利益”11;同年5月,张闻天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开幕词中明确指出要“教育红军战士和干部忠实于民族解放的利益,忠实于劳苦人民的利益,忠实于共产党的路线与方针”12,这是对革命语境下“忠诚”概念的精确理论概括。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为早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目标,1939年7月,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明确提出“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不能够把自己个人的利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是考验这个党员是否忠于党、忠于革命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标准。”131949年9月,邓小平作了《论忠诚老实》的报告,指出:“忠诚就是将全部真情率直而老实地向党坦白出来,就是要忠实于党的事业,忠实于人民的事业”14。

总的来说,革命语境中的中国共产党“忠诚”话语更多地运用“忠实”这一概念来表达,集中反映出对于革命、民族、人民以及党的伟大事业的政治认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曲折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忠诚”意涵的延续与聚焦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延续了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员对党“忠实”的基本内涵。但伴随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局部执政党到全国范围执政党的角色转变,“忠实于革命利益”“忠实于民族解放运动”的提法便很少出现,这一时期党的“忠诚”话语更多聚焦于执政党建设和党员的政治纪律及责任等方面。

(一)延续忠诚品质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要求

20世纪50年代,党领导全体人民开启了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全面社会主义改造的新任务。与此同时,党内出现部分党性意识淡薄、忠诚观念缺失的领导干部,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损害了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1951年4月7日,刘少奇向全党作了《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明确提出适时提高党员标准的针对性要求,即新党员“都必须是对党忠诚、愿意为党的事业终身奋斗的人”1。之后,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明确要求党员自觉坚定维护党内团结是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强调,“中国共产党忠实地遵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个原则”2,即共产党人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中要采取民主教育的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这与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忠实群众利益”的表述一脉相承。

(二)聚焦执政党建设,纠正对党忠诚不良倾向

在全面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着如何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以及加强自身全面建设的新任务。1950年5月和1951年2月,党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党整风运动和整党运动,力求清除党内存在的对党和国家不忠诚分子,提升工人阶级队伍的政治素养与党性修养,构建良好的党群关系。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十项基本义务,要求党员要将党和国家的利益摆在个人利益之上,“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3。之后由于党的指导方针发生偏差,使得正常的党内民主生活遭到破坏,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不说实话、真话的伪忠诚现象。1962年,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提高觉悟、增强党性的八项要求,其中“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老实”4包含在内。1963年至1966年,党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其中“重新登记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针对党内存在的对党不忠诚的问题党员,并提出了准予登记的十个条件,其中第六项便是“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反映情况”5。这些重要举措都试图将“忠诚”这一核心品质聚焦于党员主体,进而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的中心任务服务,但由于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忠诚”观念也随之产生偏移,这就使得党员对组织和信仰的忠诚异化为一种狂热的政治情感与盲目僵化的个人崇拜,导致正确“忠诚”观的价值塑造与教育引导功能未能有效发挥,进而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总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忠诚”观念呈现出曲折发展的现实样态。党延续了革命语境中“忠实”的基本内涵,始终将“忠诚老实”作为党员最核心的政治品质,并尝试从执政党建设的视域思考“忠诚”的新内涵。











四、延展深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忠诚”概念的不断风义












改革开放以来,党面临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弱化党员、干部忠诚度的消极因素明显增加。因此,“忠诚”问题成为摆在党组织面前务必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课题。“忠诚”的话语词义和使用场域上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一定拓展与延伸,新的执政环境与实践催生了许多新的表述。

(一)“对党忠诚老实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正确处理党内关系“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利益的同志”;“共产党员应该忠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等。1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干部保持对党忠诚作出详细规定,强调“对党忠诚”是党员的最基本的要求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并将其写进入党誓词,有效发挥其对党员主体的行为约束与警示功能。之后,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地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他们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2这意味着我党进一步认识到党员的质量以及忠诚度对于党实现自身肩负的使命任务的决定性意义。20 0 0年1月,江泽民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作出党的高级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做到永远忠诚老实,廉洁奉公”3的明确要求。2009年12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明确要求年轻干部要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要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作为一种信念来坚守,作为一种修养来锤炼,作为一种准则来恪守”4,深刻总结党员干部的忠诚品质在其坚定政治信仰、强化党性修养以及明晰党的原则维度的重大价值。改革开放以来,党充分认识到党员对党忠诚政治品质对于加强执政党建设和锻造蓬勃生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党员忠诚的政治要求。

(二)“确保各级领导核心由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组成”

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的绝对忠诚是强化其忠诚品格的首要前提,也是党有效应对党内外风险考验的关键法宝。1989年12月,江泽民发表题为《为把党建设成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而斗争》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要保证“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权由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来掌握,是一个至为重要的战略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5,并强调要坚持党选人用人的革命化前提,而革命化“最主要的就是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坚定立场”6。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要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与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领导集体,是保证党的路线的连续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7。1999年6月,江泽民强调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素养水平基础性和方向性意义,并要求党的高级干部“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8。20 0 4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将“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熟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9。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绝对忠诚,即对政治信仰的坚守与奉献,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党忠诚的关键所在。

(三)“重点考核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等情况”

新时期,党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的关键作用,进而在其选拔任用以及考核评议中进一步突出忠诚标准,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维度,明确“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并强调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是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取得的关键因素。1988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明确将“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以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2作为评议党员工作的总要求。20 0 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指向与战略举措,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干部政德评级标准,要求“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3。同年10月,在党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构建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而这项机制的重点任务就是考核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即“重点了解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对党忠诚、为党分忧等情况”4。

概言之,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忠诚”话语坚持守正创新,呈现出政党理念、时代禀赋与个体追求的高度契合,展现出中国共产党人超高的政治智慧与强大的理论创新能力。

五、创造性发展:新时代“忠诚”概念的多重话语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中国共产党“忠诚”话语创造性发展的新时期,较以往而言,忠诚概念在现阶段也呈现出理解更加多元、丰富与广义的特点。2014年5月,习近平在视察中央办公厅时首次提出“对党绝对忠诚”的重大命题。此后,他立足于有效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新需要,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忠诚问题多次作出重要阐述,使得党的“忠诚”话语得到前所未有的创新与发展。

(一)进一步拓展提升对党忠诚的功能定位

进入新时代,党面临更为严峻复杂的执政环境,涌现出形态各异且亟待解决的党内现实问题。基于此,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系统深刻地阐明了“对党忠诚”政治话语的重要时代价值。

第一,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必备的政治品质。忠诚于党是党员入党宣誓时对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与政治认同,是其被党的崇高价值与实际追求所感召而进行的主体选择。忠诚作为党员首要的政治品质,意味着其具备根本性、关键性与前提性,构成党员其他政治品质的基础。2015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写在入党誓词里的,是对党员最根本的要求。”5之后,他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6。2021年3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进一步指出:“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7由此可见,对党忠诚在共产党人的政治生命和道德修养中居统领地位。

第二,对党忠诚是对领导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党员是党的健康肌体得以正常运行的细胞,而党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党的伟大事业得以推进的中坚力量。因此,对党忠诚问题必须既保证“绝大多数”又聚焦“关键少数”。一方面,党的高级干部必须成为对党忠诚的表率。高级干部对党绝对忠诚是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习近平曾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要求:“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带好头、做好表率。”82016年12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强调:“在对党忠诚问题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纯粹。”9另一方面,中青年干部必须将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中青年干部是关系到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根本大计。为此,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要求“优秀年轻干部必须对党忠诚”,要把对党忠诚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根本要求,来“确保选的苗子在政治上过硬。”1

第三,对党忠诚是党内一切政治问题的本质归因。新时代党内存在诸多需下功夫和气力去解决的影响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成效的政治难题,具体包含宗旨意识弱化与理想信念动摇、作风涣散与脱离群众、团伙圈子文化与派性发展以及制度建设欠缺与制度意识淡薄2等等。为此,2018年1月,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精准判断,“党内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3。因此,党要不断锤炼和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效破解党内现存政治难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对党忠诚是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的关键要素。习近平曾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4如何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如何做到全党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即是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面临的独有难题。对此,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给出应对之策,那就是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要求全党必须做到对党忠诚”5。因此,只有全体党员对党绝对忠诚才能使得党的队伍更加团结,力量更为集中和统一,使党永葆生命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深刻揭示对党忠诚的现实要求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党员政治品格提出的共性要求。习近平在继承前人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更为深刻地揭示现阶段其蕴含的科学内涵。2019年7月,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谈到,对党忠诚要“体现到对信仰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6。之后,2021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7。

从三个维度的现实要求扩充到五个层面,充分体现习近平对这一重大政治性概念的持续性深化阐释,也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党忠诚要忠诚于党和人民,强调政治立场的坚定性;忠诚于理想信念,体现政治信仰的崇高性;忠诚于初心使命,明确政治责任的艰巨性;忠诚于党的组织,表明政治要求的严肃性;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揭示忠诚对象的具体性。总体来看,新时代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要求集中呈现其对党性原则的总体把握、对初心使命的生动践行、对理想信念的高度认同以及个体责任意识的持久稳定和伦理品格修养的长期保持,是对共产党人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使命、政治情怀与政治纪律等政治要素的高度认可与契合。

(三)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的检验标准

忠诚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原则与政治伦理,也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与道德素养。习近平曾指出,对党忠诚就是要“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8。他以“纯粹”和“绝对”两个立意相似的词汇来强调忠诚的保有程度,既体现思想上的感性,又反映政治上的坚定。它绝不是空洞的、抽象的概念,而是有严格政治要求和衡量标准的具体的、实践的重大课题。这要求党员、干部既要做到个体纯粹、质朴,更需要清醒、坚定的理性自觉。

一要体现在情感上的纯粹性。情感作为一种社会历史与文化演变共同作用形成的产物,不仅体现在个体的思想与行为中,也影响国家、社会与政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本身就是情感型政党,其构成主体本身对其也有着强烈鲜明的情感依赖。为此,习近平指出:“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9。对党绝对忠诚,爱党当先,充分体现这一严肃政治概念浓浓的情感意蕴,也是衡量忠诚最直接、最基础的标准。

二要体现在政治上的坚定性。对党忠诚是一种政治品格,政治属性是第一位的属性。为此,习近平指出:“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因此,党员、干部不论遭遇任何损害党、国家以及人民形象的情况时,必须始终谨记政治身份、敢于斗争,彰显鲜亮的政治底色。

三要体现衡量标准上的时代性。针对党内存在的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错误认知与模糊态度,2021年9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对此问题作出明确指示。他强调,对党忠诚在革命战争年代集中体现在共产党人忠诚于革命事业,为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与品格。在和平年代对党忠诚也必须始于足下,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坚持党和人民的事业高于一切,等等。2

(四)进一步丰富发展对党忠诚的锤炼方式

对党忠诚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它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升,要作为锤炼党性的核心内容去锻造与养成。

一是坚持在学习教育中淬炼忠诚意识。忠诚教育是党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此,习近平曾作出“新形势下,要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3的明确要求。新时代以来,党陆续开展数次主旨鲜明、各有侧重且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均是针对不同阶段党内存在的现实问题的科学回应。尤其在2023年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要求,“要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政治品格”4,更是突出学习教育是筑牢党员、干部忠诚意识,强化政治认同与情感共鸣的有效方式。新时代以来,党不断创新忠诚教育的科学方法,通过话语重塑、情感融通、凝聚共识来增强理论认同,同时辅之以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强化实践自觉,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忠诚教育实效。

二是坚持以忠诚文化涵养忠诚品格。文化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民族标识和精神基因,是筑牢对党忠诚底线最为深厚与持久的思想积淀。首先要传承红色革命文化中的忠诚基因。党员、干部要通过对党的光辉历史的学习与追溯来寻求忠诚观念的历史痕迹。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利用革命纪念场地等“红色基因库”资源,学习了解革命英雄事迹,“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5,激发忠诚主体崇尚英雄的精神与品格。其次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忠诚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不论是基于个体的美德与修养,还是尽忠报国的政治品格,都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和道德力量。新时代要深入发掘其中与中国共产党人忠诚观高度契合的政治文化,使之成为党员、干部践行对党忠诚要求的重要思想资源。最后将对党忠诚融入共产党人家风建设。习近平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6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对党忠诚这一政治问题有效融入个体的家庭生活,充分发挥家庭这一中国人道德养成与品行塑造原初场域的功能效用,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形成优良品德。

三是坚持以制度建设捍卫忠诚底线。制度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治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首先是在选人用人机制上突出忠诚标准。习近平曾强调,选拔任用干部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衡量干部的标准,“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7。因此,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忠诚品格作为首要标准,确保党的队伍政治品质始终过硬。其次在考核评价机制上体现忠诚实效。对党忠诚既是一种抽象性的情感表达,也是能够在实践中量化与评价的具象概念。因此,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必须要坚持政治标准和实践标准相统一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严格按照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考核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层面的忠诚,另一方面,坚持习近平“对党忠诚必须始于足下”1的重大指示,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行为表现。最后要构建对党忠诚教育的长效化机制。新时代,党通过不同形式与内容的主题教育有效强化党员的忠诚意识,也坚定了自身的忠诚信念。现阶段,要进一步巩固党员忠诚教育的重大成果,就必须围绕忠诚主题来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











六、结语











“忠诚”在中国由古至今的发展演变集中体现出政治活动对于概念术语的建构与形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忠诚观念并非是凭空产生和缺乏历史沉淀的,而是在概念的拓展深化与观念的继承创新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忠诚”概念作为一种中国传统文化概念被批判继承,又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术语被中国共产党所接受,其话语内涵与实质始终呈现出历史性、具体性和时代性的鲜明特质。现阶段,党内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现实问题,为此习近平多次在重大场合强调这一重大政治概念。因此,学界要在深刻把握习近平关于对党忠诚重要论述重大理论创新的同时,从学理上回溯本源,探寻基本概念的根脉所在,以期实现“忠诚”概念的丰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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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嘉言宣轶

审核 | 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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