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回眸③】强化法治供给——在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政务   2025-01-16 14:01   江苏  

这一年,对于江苏而言,更加意义非凡。回望暖意融融的春天,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现场,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与深切期盼仍在耳边回响。发展的进程,因为思想的指引而疾步向前;前进的步伐,因为坚定的方向而激越昂扬——谆谆嘱托铭刻日常、浸润心田的这一年间,一部部反映百姓意愿、回应社会关切的法规次第出台,人大监督更具刚性、更有温度、更富成效,扎根人民的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干部队伍在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中展现新面貌……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履职尽责,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4年3月,江苏再次成为中外瞩目的焦点——

“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寄望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

这既是重大责任,也是光荣使命。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打造“重要阵地”,关键是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个重要方法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立行立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聚焦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目标定位,立足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特点,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部分设区市人大参与,上下联动开展关于促进未来产业培育、低空经济发展、水运资源保护与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电资源发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卡点、打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堵点卡点6项调研工作。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把握人大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探索形成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主体、若干具体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1+N”省域法规制度。

由樊金龙牵头谋划,成立工作专班起草,经过征求意见、研究讨论、修改完善,9月底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决定》创造性地明确4大部分8条人大工作制度安排,着力构建立法引领、监督支持、民意汇集、能力保障等制度机制,特别是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全会明确提出的立法事项,将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作为立法重点有序推进,努力以高质量制度供给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加快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回看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16件正式立法项目,有一系列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修订发展规划条例,进一步发挥发展规划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导向作用;对国内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用法治方式破除制约新时代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而其中,有2件法规特别具有代表性。

《江苏省数据条例》是被列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重点立法项目,也是国家“数据二十条”颁布之后全国首部省级数据立法。“立法的目的不仅仅是进行规范保障,更要发挥引领促进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聚焦数据生产要素,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重点制度,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明确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在全省全面构建起地方数据的基础性法规制度。目前,条例草案已有10916人参与网上问卷调查,提出意见建议62382条,将提请2025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审议通过。

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乘势而上、添能蓄力,更要打通束缚发展的堵点卡点。在率调研组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开展调研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爱军指出,“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立法,将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确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是加强我省科技创新制度供给的重要措施。”翻看这部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最为直观的感受是鼓励先行先试,留足创新空间,固化探索形成的“项目经理”“团队控股”“拨投结合”等改革成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让改革“试验田”成为创新“高产田”。

——本文刊载于2025年第1期杂志“特别关注”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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