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雀羚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产品是百雀羚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该产品成分中添加了现已禁用的“圆叶牵牛提取物”。
近日,百雀羚因涉嫌在其化妆品中添加禁用原料而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于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11月14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举报答复书》,表示经核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决定立案调查。
11月19日,有网友在微博晒出上述《举报答复书》,引发社交媒体热议。20日,#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基本属实#话题登顶微博热搜。
同日,百雀羚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百雀羚指出,“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在2021年生产的“水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的“圆叶牵牛提取物”。该成分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并不属于禁用原料,且公司已在2021年4月25日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2021年5月26日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
以下为百雀羚说明原文: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在此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
二、在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
三、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四、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2024)京 02行终1218号行政判决书】
百雀羚表示,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百雀羚一贯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并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杜绝禁用原料的使用,目前正在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也请大家继续关心、关注和监督百雀羚。
百雀羚作为老国货,一直以来都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份额。近期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事件对品牌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尽管百雀羚已经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和解释,但品牌声誉的恢复仍需时间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