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时尚   2024-10-14 21:01   浙江  

染发产品是重灾区


10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又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其中,染发产品仍为重灾区,涉及13批次,不合规项目均为苯含量超标。其他批示产品涉及祛斑霜、洗发水、气垫BB霜。

苯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长期接触或摄入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在染发产品中,如果苯的含量超标或长期使用含有苯的染发产品,可能会通过头皮渗透到人体内,对造血干细胞造成损害,进而诱发白血病等血液系统疾病。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3年第41号)中新增对化妆品禁用组分苯的管理限值,将“若技术上无法避免苯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限值不超过2mg/kg”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注(3),这一规定在2023年8月28日起实施。
在这13批次不合规产品中,标示标签生产商为广州市奥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为聚华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标示产品名为Brimles泡泡染发剂自然黑色(标示批号:20230604G01的染发产品苯含量检测结果为33.0mg/kg,超标15倍。
标示标签为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及5款苯含量超产品染发产品,分别为美丝悦护理染发霜(咖啡色)(标示批号:DA0524)和美丝悦护理染发霜(棕黑色)(标示批号:CL0413)、金竹堂泡泡染发露(栗棕色)(标示批号:DA0509)、金竹堂泡泡染发露(咖啡色)(标示批号:CH0515)、威妮雅焗油染发霜(自然黑)(标示批号:BA0406)。
标示标签为广州市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及2款苯含量超产品染发产品为茗凯泡泡护染乳(自然黑)(标示秕号:20230225)和茗凯泡泡护染乳(自然黑)(标示批号:20220715),苯含量检验结果分别为:14.6mg/kg和10.5mg/kg。

标示注册人为广州恺岚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品的恺岚朵染发膏(自然黑)(标示批号:FT29HG01)和恺岚朵染发乳(植物滋润型)自然黑(标示批号:FP03HG01)苯含量检测结果为22.3mg/kg和12.2mg/kg。

标示注册人为聚华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奥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瑞虎黑发染发啫喱(黑色)(标示批号:AC20231026E01)苯含量检测结果为10.3mg/kg生产企业为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人为广州市艾贝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桐雨靓芳香染发霜(自然黑)(标示批号:JT231201A)苯含量检测结果为5.30mg/kg。标示标签为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维珍妮自然黑染发膏(标示批号:WZN2023111801)不合规项目为苯和苯基甲基吡唑啉酮超标,检验结果分别为26.8mg/kg和0.60%,苯含量超标12倍。

标示标签为广州迪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2款祛斑产品Lastre 美白祛斑精华液(标示批号:YY2024011801)和gzdili迪丽瓷肌玉颜祛斑霜(标示批号:GS2023120901)违禁添加氯倍他索乙酸酯氯倍他索乙酸酯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通常用于皮肤病的治疗,《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明确规定化妆品中不得添加糖皮质激素原料

标示备案人为广东品集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明澄雅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的MCHOIX清梦舒爽洗发水(标示批号:0231215101)和标示标签为广州纳薇美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LEXONLY蕾昂莱茶树精油去屑控油洗发水(标示批号:23/ N W /N/014)违禁添加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一种白色晶体化学物质,具有中等毒性,可通过皮肤接触对人体造成危害,导致红斑、疼痛等皮肤刺激症状。此外,丙烯酰胺还被视为一种神经毒素和准致癌物,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风险。

标示标签为广州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为妳年轻YOUNGFORU凝脂清润锁妆气垫霜(标示批号:WNNQD019H01)和标示标签为广州市露韩饰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露韩饰焕采隔离BB霜(标示批号:L2024010701)违禁添加新铃兰醛。新铃兰醛是一种高致敏性的化学物质。根据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意见和相关的研究报告,新铃兰醛已被确认为一种常见的接触性过敏源。长时间或高浓度的接触可能导致皮肤敏化和皮炎等问题。欧盟从2015年起就正式禁止香水制造商使用新铃兰醛,并在2017/1410号法规中明确规定,从2021年8月23日起,禁止含有新铃兰醛的化妆品在欧盟市场销售。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也明确规定,禁止新铃兰醛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标签标示为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宝SOD蜜青花香型(标示批号:B230208H)检验结果为违禁添加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不过,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北京大宝化妆品公司未生产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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